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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连中三元”步步高升

在古代戏曲中,常有戏中男主角历经十年寒窗后,终能金榜题名,而若能“连中三元”更是传为佳话。如《二刻拍案惊奇》卷一:“(王曾)后来连中三元,官封沂国公。”《白雪遗音·小郎儿·冬》:“龙门高跳,鳌鱼头儿哟,连中三元。”

那么,什么叫“连中三元”呢?那就是在科举考试中连续得到三个第一名。

“连中三元”一语是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传说在尧舜禹时代是禅让制,而后在中国古代主要实施过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三种选官制度。世官制指的就是世袭制度,在春秋战国时代之前,朝廷的主要官职都是世代承袭,王公贵族子弟大都承袭父职,而不须经过严格的遴选。如《孟子·告子下》记载:“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

这里有一段历史,说在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在葵丘(今河南省兰考)邀集鲁、宋、魏、许、曹等国举行了一次会盟,通过这次会盟确立了齐国的霸主地位。在会盟中诸侯们签订了盟书,第四条就是“四命曰”这段话,说是“世人的官职不要世代相传,公家的职务不要兼摄,录用世子一定要得当,不要独断地杀戮大夫。”但是,孟子又说:“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孟子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官员已经不这样选拔了,开始世代相传了。

至汉代,察举制成了主要的选官取士的制度。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县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惠帝、吕后诏举“孝弟(悌)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最后按照成绩高低授予不同的官位。

到了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制定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即郡邑设小中正,州设大中正,再将各地士人按才能由小中正分别评为九等(九品),上报大中正,核实后上报司徒,司徒再核,然后交付尚书按等选用。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到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但九品中正制的选拔过于注重门第,导致“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的不公平现象,并成了世族权贵独揽政权的工具。因此,隋文帝时便废除此制。

科举制度是自隋朝到清朝末年所采用的通过考试选拔官吏一种选士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

科举制度是朝廷分科目考试,定期统一举行选拔文武官吏的制度,科举制度中的初级考试称为院试,即童生试,是从府、州、县基层开始,赴考者称为童生,通过考试者都称为生员,即俗称秀才,第一名叫做案首。生员有应乡试的资格,也是科举功名的起点。

乡试是科举考试的正式开端。依规定各省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有秀才或监生资格的,都可以参加。乡试在各省省会举行,考试时间为该年秋天,所以又称为秋闱、秋试。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每天只考一场,共三场,要考三日才结束。通过乡试者称为举人,俗称孝廉。考中举人就具备做官的资格,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如《明史·选举志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

会试是在乡试第二年会集各省举人在京师应试。如《明史·选举志二》:“乡试,中试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会试由礼部职掌并在春天举行,故又称为礼部试、礼闱、春试、春闱。通过会试考试者称为贡士,会试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是会试通过的考生,由皇帝亲临大殿策试,又称为廷试,是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考试。如《明史·选举志二》:“中试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殿试后录取分为三甲,一甲有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者合称为鼎元或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又《续通典·选举三》:“明代取士规制与元略同……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为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俱赐进士及第;二甲、三甲若干人,赐进士、同进士出身。”而一、二、三甲都通称为进士,又甲科进士及第者的名册以黄纸书写,所以称为黄甲,也称为金榜,高中进士则称为“金榜题名”。如清朝《平山堂话本·陈巡检梅岭失妻记》:“旬日之间,金榜题名,已登三甲进士。”

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第一名称会元,殿试一甲第一名称状元,三者合称三元。如果一个考生在这三次大考中都能得到第一名,那就称为“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是升官发财的途径,但也选拔了一些贤才。如今的升学考试和科举考试有原则的区别,现在是培养、提高素质、学习本领、扩展阅历,为效力祖国打下良好的基础。千万不要把现在的升学考试看成是升官发财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