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1976--2012我的野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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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搜寻大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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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云希描述的大骷髅和大股骨的特征看,他在山中遇到的尸骨,无疑就是我希望找到的科学证据——野人的头颅。第二天,我和任传江在高云希的带领下,正走在去南崖搜寻大骷髅的路上。从山下的麻湾村来的六七个猎人,突然把高云希拦截下来,要求他跟猎队一起围猎野猪。我拗不过猎人们,无奈只能让高云希跟猎人们去行猎。

作者与助手任传江在宿营地写考察笔记。

安场位于送郎山北坡,海拔约1800米。在由茂密的壳斗科植物组成的林下灌木层,到处是天罗地网一般的小叶葛藤、刺葡萄藤、金山五味子藤、华中猕猴桃藤。头年散落在林间的干果:橡子、栗子、松子及丰富的浆果,已经难以填饱黑熊、野猪们的肚子。深埋在林间肥沃土壤里的人类的美食——葛藤肥硕的块茎,便成了野猪、黑熊们的美食。而覆盖了整个山坡的葛藤架下,自然就成了野猪、黑熊们的天然粮仓。

这天,我和任传江正穿行在一片葛藤架下,一阵阵“鼠喔——”“鼠喔——”的声音,从离我们不远的森林里响了起来。这是围猎野猪的人们,经过敲山震虎,正将发现的野猪群朝着隐藏了枪手的埋伏圈驱赶。因为狩猎者一旦发现猎物,精神都异常亢奋,他们在密林中穷追不舍的时候,最容易被埋伏的枪手当猎物打伤打死。为了不招来乐极生悲的灾难,我带领任传江只好迅速朝着森林中的一条开阔的山坳跑去。就在这时,随着猎人们“鼠喔——鼠喔——”的吼声和一阵阵树枝的摇曳声,十多头野猪突然喘着粗气,气势汹汹地冲到了我的面前。

“快!你把猎枪给我打!”任传江说着,就奔过来拿我的单管猎枪。“让我打!野猪太多很危险!”我刚说完,一头至少有400斤重,灰不溜秋的领头猪,从一片藤蔓里猛然拱出来,它像被猎人们激怒了的疯子,一边愤怒地吼叫着,一边用犁铧般的尖嘴奋力撞着身边的树杆,直朝着我的面前冲来。此时,好歹我占领着居高临下的有利地形。我两脚一前一后摆着拼刺刀的架势,心想着即使猎枪打不响,我也要凭借生命的爆发力——顺势将猎枪的枪管从野猪张开的血盆大口里捅进去——

领头野猪哼哧哼哧地冲到离我五米远的时候,它突然咆哮着,直朝我扑了上来,早已绷紧了神经的我,对准领头野猪的脑袋扣动了猎枪的扳机——接着是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

福星高照,凶悍的领头野猪没有扑倒我,它半坐、半立,摇摇欲坠,就耸立在离我和任传江仅三米的陡坎边。就在我和任传江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候,这个可能只伤了皮肉的家伙,突然像神经质似的改变方向,朝着山下浓密的葛藤架下一窜——便如离弦之箭,哗哗啦啦地逃进了一条山谷里。接着至少有十四五头野猪,就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浩浩荡荡地追随那头狡猾的领头野猪,潮水一般逃进了山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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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手任传江在假期结束的头一天走了。原来,他有这段闲暇时间陪我进山,是因为他正在等待调到林区公安局松柏镇派出所当警察的调令。那天早晨,在他离开安场,踏上回家的道路的一刹那,一种巨大的失落感突然袭上了我的心头。看着任传江像一头雄鹰,在朝着山下的麻湾村大步流星地走去,他的身影在我的眼里虽然越来越小,他留在我心里的身影却越来越大。

高云龙嫁姑娘的日子临近了,高云希要忙着在村里借桌椅板凳、菜盘饭碗之类的事,他没有时间陪我进山找大骷髅。我在漫天的迷雾中独自走进南崖,一边在丛林里提防着垫枪,一边望穿秋水地搜寻着。我心里每时每刻期盼的,是希望能碰上我朝思暮想的野人。在森林中陷入孤独的生命是永远难以轻松下来的。如果身边有个得心应手的助手,不但不会感到寂寞,有同伴相互照应,走在后边不怕前边有狼,走在前边不怕后边有虎。这是一种由同类的团结产生的力量。但这种团结的力量,随着任传江的离去,已经从我的身上消失殆尽。

在我该朝山下返回的下午五点钟,从村里传来了隐约的三眼炮声、锣鼓声、唢呐声和微弱的鞭炮声。高云龙嫁姑娘的喜乐气息,像帮我驱散了一些长时间置身深山林莽中的压抑感。夜幕降临后,我又饥又渴地走进了高发奎老人拥挤不堪的火笼里。我刚刚落座,高云龙从外边走进来,对我说道:“黎同志,累坏了吧?到我家随便吃点饭吧。”听高云龙请我吃饭,我从衣袋里掏出可怜巴巴的十元钱,递到了高云龙面前,我说:“高组长,你别见笑,给你十元钱,算我给你道个喜吧!”高云龙推让一阵,接过钱便将我领进了他家。

从房县杜川村和林区麻湾村、五家坪村等地前来高云龙家迎亲、送亲的上百号客人,在一个只有七八户人家的安场小村,是没有能力安排众多来宾睡觉的。人们能挤到一个火笼边,坐上一把靠背椅,围着火笼打牌、聊天,困了在椅子上打一阵瞌睡,就算幸运了。半夜过后,我独自躺在高云希的床上。偶尔听见了高发奎老人的声音:“他们说,是要找一种大骷髅。”

“那是一种什么大骷髅?肯定在外边值大钱?”有人问着。

“不值钱,他们能下这么大的功夫,”说话的人是高云希,“我听他说,他找了快20年了。”

一个患有哮喘病,说话很吃力的老人的声音:“要说,大骷髅,我倒有个印象,那是在油坊坪的洞儿沟割漆,在一道山崖边,咳咳咳……我见过那么一架有大骷髅的人骨架,臭得很,还看得见红毛,我的天啊,那,那,咳咳咳……那,哪里是我们现在这些人的骷髅和骨架呀……看那样子,那个人起码有七八尺高的个子,咳咳咳……”

作者在高云希(右)带领下寻找一架野人尸骨。

“嗨!你说的这么高的人骨架,那是死在山中的红毛野人的骨架。”这是一个声音浑厚,家住送郎山东北边的五家坪村,与高发奎是老亲家的李玉国老人的声音,“红毛野人,我做娃子的时候就见过多次,那倒是七八尺高的个子。说起来,就在我们屋后的沟里,我们几个娃子跟着大人到田里收苞谷。刚到田里,就看见田边有两个披头散发的红毛野人,那公的起码有八尺高。他们看见我们,又是呜呜啦啦地叫唤,又是呵呵地狂笑,吓得我们都往大人的怀里钻。”

听山民们讲他们在山中劳作时,多次见过野人的尸骨和头颅,我从睡袋里一骨碌爬起来,悄悄走到高发奎老人身边问着:“请问,你们刚才是哪一位说,在洞儿沟割漆时见过带骨架的大骷髅?”

“是我说的,”一个体质十分虚弱,叫饶顺喜,哮喘得很厉害的老人回答着,“唉!哪里晓得,这种大骨架和他们的大骷髅还有用处。在山中找漆树,猛然碰见的。”

“大伯!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地方?能不能带我找到那里?”我问着饶顺喜。

“都十多年了,哪里还找得到那个地方,只记得是在洞儿沟里边。”老人说。

听山民们讲述他们见过野人和见过野人遗骸、骷髅的旧闻,是很耐人寻味的。然而,位于林区和房县接壤处的洞儿沟方圆百里,一具野人的遗骸或者头颅,随便躺在森林里的某个地方,漆农们是在大山里漫山遍野地寻找森林中的漆树,偶然碰见的,如果要像搜寻每一棵树木一样,要把它重新找到,那是何等的渺茫啊。一个人要在方圆百里的山林中,把每一平方米的地方都搜寻一遍,可能是一个人一辈子也搜寻不完的。想到这里,我只恨自己没有一种能将森林的每一寸土地都能扫描一遍的科学仪器。犹豫再三,我还是放弃了重返洞儿沟寻找那一具野人遗骸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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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在高云希的带领下,总算走进了南崖山沟,开始搜寻一个叫锅厂岩屋的洞穴。为了有所发现,离洞口还有半公里地,我就叫高云希扛着锄头一直与我保持着30米左右的距离,跟在我身后尽量不发出声响。我屛着呼吸一步一步朝锅厂岩屋接近着。从山崖上抛珠溅玉一般跌落下来的水珠,凉飕飕的,浸湿了我的脸。水珠微弱的滴落声掩盖了我的脚步声。我紧握着张开机头的单管猎枪,在闪进锅厂岩屋洞口的一刹那,我用充满干渴的目光,迅速搜寻着暴露在我眼前的一切——我敏锐的目光突然定格在了一头羚羊的画面上。这只羚羊像舔足了瀑布下甜润的山泉,正在幽雅而清净的滴水泉边,无精打采地闭目养神。

看见一头老羚羊站在我的眼前惬意地养神。我一声断喝,老羚羊吓得魂不附体,扭过身就冲出洞口,一步飞出十几米,“蹬,蹬,蹬,蹬……”随着一条黑影的闪烁,十几秒钟的工夫,就已逃出半公里地,窜进了山沟里的密林中。

“喂!刚才是个什么东西呀?”高云希在远远的地方慌忙地问着我。

“是一头羚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说。

2月15日,看着高云希在哥哥高云龙夫妇和侄子的帮助下,为了做春耕准备,正在清除猪圈、牛栏。忙着将猪粪、牛粪朝庄稼地里背。我知道他已经没有时间陪我进山了。我只好请高云龙的16岁的儿子帮我背行李。于是,我又开始沿着安场村半山腰的小路,朝着西北方向的举场村进发。脚下的小路被半人高的茂密的箬竹全部掩埋着。山野十分荒凉,又笼罩了一层迷人的薄雾,这使人走在密林中,好像随时都可能窜出一个披头散发的野人来。我一边朝前走,一边不停地左顾右盼。这不是我太痴迷,而是在我行走的地方,过去多次闹过野人。1983年5月上旬的一个早晨,麻湾村的小学教师张守仁,因工作调动,准备到30多公里外的盘水公社中心小学报道。

他沿着举场河刚走到半道上的一个岔沟口,猛然看见河边的一个大岩石上,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白毛野人,正在整理耷拉在额头前的蓬乱的长头发。张守仁没有感到丝毫的惧怕。他立住脚,在与野人保持着20米的距离,一直仔细地观察着野人的举动。这个一身白毛,胸前乳峰高耸的女野人,与眼前这个现代男人相持了5分钟以后,她似乎感觉自己没有受到攻击的危险,整理完头发,这才站起来,缓缓地朝着举场河岔沟南边的山谷里走去。1983年张守仁老师目睹白毛野人缓缓走进的这条山谷,就是我脚下的这条叫彩溪的山谷。张守仁路遇白毛野人的消息,上报到林区科委后,我当时就与林区科委的干部对他进行过采访,并到彩溪山谷的密林中考察半月之久。

在山中,要与附近的同伴联络一下,为了提示对方注意,又不惊跑野人或者野兽,我不会呼唤对方的名字,而是习惯地学几声鸟兽的叫声。我朝前边的小伙子,用婉转的像狼的声音长长地叫唤了一声“呜——”小伙子闻声,左顾右盼一阵,走到山坳里的一块荒地后便停住了脚。他见我追了上来,立即卸下肩上的背包,一边擦汗,一边指着西边一个高高的山垭对我说:“你爬上了这个山垭,到举场村的路就大些了。你慢些走,这地方很怕,我回去了。”我说:“你怕什么?刚才是我叫唤的几声,我是想让你等等我。”他说:“要把你送到举场,太晚了,我一个人不敢从这里回去。”想着这个少年仅仅送了我一小时,我就给了他一元钱,只好让他返回安场村。

小伙子走后,面对两个像死野猪一样沉重的背包,我只能一次朝前边转运一个。经过来来往往的反复折腾,一天就过去了。当我走到已经能看见举场村的半山腰时,在一片种过玉米的庄稼地边,幸亏碰上了一个山民们在秋季守庄稼的落地窝棚,我便决定就地宿营。

山雾弥漫,我栖身的窝棚一下子像陷入在了汪洋中的一个孤岛上。在黄昏的山野里,从山林中不时传来阵阵野兽的低吼声。不过,对于我来说,听见野兽的吼声已不是恐惧,而是兴奋,是一种对野兽们能给神秘的大自然带来无限生机,能给我的心灵驱除寂寞的感激的情怀。我虽然栖身在陷入黑暗的山野孤岛上,但比起鲁滨逊当年从绝望的大海中爬上那一小块陆地,在那个救命的孤岛上开始与世隔绝生活的最初的日子,我感到了幸福。因为我现在不需要考虑在陌生的土地上,通过原始的耕种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我身边有足够的食物。小小的窝棚里,还有守庄稼的山民们用树枝搭建的床铺,睡在这样一个无比舒适而圣洁的大自然的怀抱里,这不是一种幸福么。

我生命的梦想和情趣,都建立在伟大的自然中。如果现在我会生出什么烦恼,那就是我真舍不得很快就离开大自然的怀抱。但随着探亲假的结束,为了每月能领回一份维持我的生活的工资,我又不得不按时返回自然保护区科研所上班。

随着夜幕的降临,黑暗的波涛一浪高过一浪地涌向了我的孤岛。我吃过几片压缩饼干,喝足水,为了放松一下紧张了一天的神经,我开始朝收录机里塞进磁带,然后带上耳机。我首先听一阵贝多芬的《命运》和马尔秋那的《西班牙斗牛士》,听一阵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小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随着人的神志在模糊起来,然后我的傲慢的灵魂,开始被舒伯特的《小夜曲》和舒曼的《梦想曲》纠缠着,纠缠着。然后,我在迷迷糊糊中,似乎已和梦中情人——美丽的野人相拥而眠进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