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游戏
他们这是去干什么?四个人走在漆黑的夜里,这种夜晚空中连一只鸟儿都没有,黑夜如同最浓郁的咖啡一样黑,没有狗叫,只有汽车在大街上咬人的声音,那声音像是鲍勃·狄伦的歌。
这时已是午夜两点,他们刚才把一辆福特“天霸”停在了立交桥边,那辆黑色的美国原装轿车如今左前灯已被撞坏了,像个瞎了一只眼的海盗头子。他们四个人走路时都没有谈话,他们向立交桥上走去。
忽然有一个人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跌了一跤,“Fuck!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什么?你们看……”他带着哭腔从地上爬起来,把一只手伸出来叫其余几个人看。
此时他们已经爬上了一片高高的路基,一条铁道穿越了城市的肚腹,像一条松弛的皮带一样延伸了过来。他们摇晃着身体在路基边站定,片刻之后,一辆火车亮着灯,像个警察一样呼啸着冲了过来。几个人聚到了刚才跌倒的那个人跟前,火车那剧烈颤抖的明亮灯光泻到了他们的身上,跌倒的人摊开手叫大家看,他们看见他手上有一摊黏稠的东西,搞不清那是城市在黑夜里分泌的什么液体,其中一个说:“你闻一闻?”
他就闻了一闻,“狗屎!这真的是宠物狗乱拉的狗屎!”他叫了起来,大家一阵哄笑,“左岩抓了一把狗屎,今天你要倒霉了……”
他们又重新散开,那个跌倒的叫左岩的人更加沮丧了,“可这鬼地方连一只小狗都看不见,哪儿来的狗屎呢?”他想不明白。
在他们身边,火车正带着一种坚强有力的节奏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他们继续鱼贯着向前走,左岩掏出了手绢把狗屎擦干净,然后扔掉了它。走了一会儿,那列火车也过去了,他们在相对空旷的一个区域停了下来,喷着酒气一起转身眺望远处城市的中心地带。
那里,如同一座灯光的岛屿一样在黑暗之中浮了起来,积木般的楼厦林立,到处都是霓虹灯广告在闪烁。那是欢乐的物质世界,美女加汽车加洋酒洋房加名牌电器是那些广告的内容,那是另一种生活,城市生活的象征。
“Fuck!”左岩又嘟囔了一句,“秦杰,你要把我们带到哪儿去?我喝多了,我连站都站不稳。”
“就在这儿,我们到了,”秦杰用懒洋洋的虚无腔调说,“在这儿玩儿。”
“在这儿?这里空空荡荡,在这儿干吗?”左岩有点儿吃惊地问他们。
“杀人,杀个人。”于磊冲他阴笑着。
“杀……人?杀谁?”左岩觉得气氛有点儿不正常,午夜行刑的队伍在进行,他看出他们没有开玩笑,一阵冷风像乔治·迈克尔的音乐一样从他的屁股槽直往脊梁上蹿。
“杀你,”何晓说,“谁叫你抓了一手的狗屎?你真的要倒霉了。”三个人都阴笑了起来。这简直是猫头鹰在夜晚的号鸣,像是柯特·柯本混乱的音乐,“抓住狗屎的人会给我们带来坏运气。”
“杀我干吗?咱们可是多年的朋友啊……”左岩突然有点儿紧张。
秦杰笑了笑,他的笑容里总有一种杀气和冷酷的嘲讽。“玩儿个游戏,这个游戏正是最近在城市中流行的。不过,一般在这个游戏中都要死一个人的,但不一定是你,也可能是我,他和他。”
“什么游戏?”左岩没弄明白。
“这个游戏叫‘你死还是我死’,咱们或者躺着,或者趴在铁轨的中间,让三列火车经过,然后再爬出来,看谁没被火车带走。一个简单的游戏,玩儿不玩儿?”
“玩儿!玩儿!”于磊和何晓欢呼着,左岩想了一下,“好吧……我也玩儿。”
这时还没有列车过去,如同摇滚乐最后的嘶吼还没有开始,四周的空气变得潮湿了。他们走向铁轨,或趴或躺,都呆在铁轨中间的枕木上了。
这是一个叫人心惊肉跳的行动,但能叫人麻木的神经悚惧。左岩在想:在城市的夜晚,还有什么游戏我们没有玩过呢?他想了想,全玩过了,也玩腻了。但这个“你死还是我死”的游戏还没有玩。他躺在枕木上,忽然就听到了远方传来的一阵阵颤音,一下又一下节奏在加快,如同大门乐队的一首曲子的间奏一样。然后他的身体就颤抖了起来。一列火车冲了过来,带着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量,从头顶飞驰而过。
这是最为漫长的短暂时刻,但它终于过去了。左岩被火车经过所带起的风眯住了眼睛,他担心自己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但一阵风过去了,他睁开了眼睛,又看见了让他迷醉的城市上空那变幻的星空,那是突然叫他感到亲切的小东西,每一颗现在都冒着热气与香气,他尖叫了起来,“你们都还活着吗?”
没有人说话,可能他们全都死了,被这列火车给拖走了,风驰电掣一样被带向远方,正在变成血肉的碎块被带向黑夜的深渊里。
但是,左岩又听到了一阵震颤,仿佛有人在摇晃着他的双腿,轨木也在颤抖,又有一列火车开了过来。然后,又是一列,两列火车前后只隔了几分钟。火车从躯体上方经过。左岩睁大了眼睛,他可以看见火车的腹部像一条多节草履虫一样拖着身体爬过去,使他心惊肉跳,他用双手拢住了前胸,因为他早就听说在这个时髦的城市青年的游戏中,有人的衣服被风吹起来,被火车挂住以后就被拖走了,连脑袋都给拖没了。可为什么还有不少人热衷这个游戏?他想不明白,他越想越害怕,就尽力用手捂住上衣,不叫风把衣服吹起来。
这可真叫他恐惧,他想象自己处在了火山爆发的一刹那,或者他是行走在剃刀的边缘,一不留神就会被切掉身体。他听见自己体内的钟表走得忽快忽慢,火车像条长长的多节草履虫那样爬着,从他的头顶向前爬着,像是噩梦的永恒延伸。然后,火车过去了。
左岩心头一阵狂喜,“我没死……我没死……”他尖叫了一声爬了起来,“我没死!”他冲着夜空嚎叫了一声,他认为今天有人想叫他死的阴谋破产了,但他又有了一丝恐惧,因为他们三个人还趴在那儿一动不动,“莫非他们死了?”他紧张起来。
“死了没有呢?”他等了一会儿不见他们起来,就又向铁轨走去,又有一列火车奔跑了过来,他这才看见他们三人像鬼影子一样从铁轨的中间飘了起来,他们拍了拍衣服,有点儿不满意,“谁都没死,这可奇怪了。”于磊说。
“你只要把头在当时抬起来,你就沾上光了。”左岩说。
“你一定是沾了那一手狗屎的光。”何晓说。
“那我宁可叫你摸着一手的狗屎。”左岩有点儿生气了,“我要骂人了!”
但他们都不再说话了,又向不远处的那一片黑暗之中浮起来的城市中心区域望去。
从这里看去,那里一片华美多彩的灯光已将其笼罩得不太真实了。一些楼厦的黑色身影挤满了被灯光照亮的半个天空。因此它们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堆巨型积木,被不知是谁刻意地堆在那里,冷漠、华丽、高大而又令人惊羡。他们站在那里望了一会,心情都十分复杂。因为他们就在其中生活着,是城市肠胃中的蛔虫,分享着城市肚腹中的油脂,因此他们都既爱它又恨它。
过了一会儿,他们才沿着路基向回走。这是穿越城市市区的一条铁路,两边是黑压压的居民楼,城市睡着了。
而他们还醒着,像是午夜的孩子,午夜狂欢的一种动物,生机勃勃而又略带厌倦地在城市黑夜的肌体上寻死觅活。或者他们是一种充电玩具,经城市充电之后再放电。
他们被一种颓丧情绪所笼罩着,酒气仍没有从他们的身上散去,在来这里之前,他们从一家酒吧喝到另一家,一共喝了七家酒吧。他们从路基上又走了下来,钻入了福特“天霸”车里,几个人沉默了一会儿,秦杰说:“虚无啊。我们去哪儿呢?”
空气中飞满了龙虾和地雷
“有个好工作,有个好情人,有个大电视,有辆小轿车,有一套房子,还要……可是有了这一切之后我再干什么呢?我为什么非要这么生活,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了屠宰场机器传送带上的一块肉,按照某种标准程序,直到被切成碎块变成了罐头?”
这是秦杰、于磊和何晓三个人要想的问题。当然左岩还没有这个问题,因为他还是一个大光棍,也没有车也没房子。
我们去哪儿呢?我们无处可去了吗?这都是左岩要想的问题。一到夜晚,他的大脑就一片混乱,他就会感到到一阵莫名的紧张。
他所看见的就是天空之中飞满了张牙舞爪的大龙虾,而且还飘满了地雷,谁一碰就会把一切炸得一片辉煌。
所以有人说左岩和秦杰他们混在一起注定没有好下场,要变成龙虾的一块肉从天而降。
可这么大的一座城市,难道就已经没有什么可去的地方了吗?左岩的大脑在飞速转动。他的意识中出现了大龙虾在半空之中飞舞的情景。龙虾飞舞,龙虾碰到了半空中的地雷,于是轰然一声巨响,龙虾那带着盔甲的血肉便在整座城市的楼厦顶部像雨点儿一样落了下来,落到了保龄球场、壁球馆、网球馆、台球馆上面,落到了赛马场、桑拿按摩中心、旱冰场、滚轴溜冰场、酒吧、迪厅上面,落到了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卡拉OK舞厅、游泳池上面,落到了俱乐部、高尔夫球场、体育场上空。但他对这些都已经有些腻了。他现在最恨的生活就是坐在三里屯附近的某个装饰既矫揉造作又简朴得像个农舍一样的酒吧里,听那帮同性恋歌手唱蓝调和布鲁斯。他就烦这一点。真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了。于是他的心情就很糟,他就说:“Fuck!Fuck!”
他忽然痛恨起这两三年才在城市中兴起的酒吧文化了,因为每当他听着那些靡靡之音后再回到宿舍中,他会感到更加孤独。他觉得自己对很多东西都已失去了兴趣,尤其对爱情,他更是嗤之以鼻。他最后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发生在半年以前。他大学时代的女朋友在嫁人前忽然又见到了他。于是他就开始在北京和哈尔滨之间来回飞了好多趟,但最终那个女孩还是嫁给了别人,他与她睡了几觉,感觉很好,只是他却有了一个射精缓慢的毛病。后来他冷静下来,发现自己除了花去了不少钱之外什么也没有捞着。那个女人仍旧是别人的女人,他不过只是一个情人罢了。
当他的爱情之火熄灭了之后,他就开始讨厌起女人来。他发觉除了母亲,从来没有其他女人给予他的要比他付出的多。“Fuck!”他说,他在这座城市也交了几个女朋友,但从来没有让他的灵魂发抖过的。一开始他还是个害羞的男孩,后来他技巧娴熟了。最近他与一个新女友分手了,这个女孩是本市土生土长的女孩,按一般的说法是这座城市的女孩又懒又笨。而左岩是一个什么都会干的男人,每次她来看他都是他做饭,她在一边站着看。左岩苦口婆心地说:“你来学切菜,你最好学学做饭……”
“我学做饭干吗?”这个胖乎乎的女孩笑嘻嘻地说。
于是左岩就很生气。他就把她给赶走了。过去他有一句名言,就是“没有女朋友的生活,就是猪狗不如的生活”,可如今他发现自己有了女朋友之后他自己倒变成猪狗了,为了不再做猪狗,他把这个女孩给休了。休了她还忧心忡忡苦口婆心地说:“你要学做饭……”
“我学做饭干吗?”那个女孩仍旧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
当他发现女朋友一点儿也没有要帮助他料理他的生活的意思,他就把她给赶走了。他就讨厌起女人来。他想了一遍自己交过的女朋友,认为她们没几个好的,就更加沮丧了。加上在北京实在没什么地方可以去了,他就有点儿幽闭。
“人不爱我我自爱!”他大声嚷嚷。然后他就找了个机会去了美国一趟。在此之前,他的打扮非常像美国华裔青年,但他却从来没去过美国一趟。于是他就去了一趟,在美国呆了一个月。回来后更加沮丧了,他发现美国也就那么回事,不怎么样。但他在纽约和旧金山各有一次嫖妓的经历。在纽约嫖妓时那个金发妓女全部用嘴跟他干,从脚指头跟他一路吻上去,而且还用嘴给他戴上避孕套,但她吻到他的大腿根时停住了,那里有一块癣,妓女犹豫了半天才小心翼翼地绕了开去。
另一次是在旧金山,同样是一个金发妓女,却用牙齿把他的那活儿咬得伤痕累累,以至于一动就疼得要命。此外,他还看了一场脱衣舞表演,他是掏了二十美元看的。“那个舞女跳到我跟前,叫我多掏十美元,然后她就把大腿张开来叫我看。”他对秦杰他们说。
“有多远的距离?”
“很近。都快碰上我的鼻子尖了。”
“你都看见什么了?”
“我……我看见了一片毛茸茸的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