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名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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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七讲 闻一多《发现》《闻一多先生的书桌》的艺术构思与艺术表现的特点

闻一多(1899—1946),湖北浠水人,北京清华大学毕业后留学美国,深受西方浪漫主义、唯美主义影响。1925年回国曾在大学任教,参加过《新月》社的编辑工作,发表新诗、译诗和学术研究论文。他的诗创作可分为三个阶段。1920年开始新诗创作,1921年将所写诗编为手抄诗集《真我集》,这是第一阶段,校园气息,青春理想,缺乏社会体验,有着明显习作特点。1922年赴美留学到1925年,诗创作密切结合人生感受,思乡、爱国是其基本主题,1923年出版的《红烛》集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1925年5月从美回国,既要正视严酷的现实,又不愿放弃理想追求,他以坚忍的态度面对生活,以独特的艺术张力,创造艺术境界,为中国创建新格律诗做了独特的贡献,第三阶段诗歌主要收录在《死水》集,1928年出版。

《发现》写于1925年7月。诗人满怀热情提前回到思念多年的祖国时,发现它并不是自己《忆菊》所赞美的“如花的祖国”,而是兵祸连接,时局动荡,内忧外患,田园荒芜,民生凋敝。面对满目创伤,气息奄奄的旧中国,诗人深感失望和忧愤,在悲愤中写下了此诗,表现了诗人对祖国的挚爱而又失望的复杂感情。

诗的内容可分三层:第一层(一、二句)写诗人震撼心灵的发现。闻一多在《给臧克家先生》信中说:“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炸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始终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地壳,放射出光和热来。”“只有少数跟我很久的朋友(如梦家),才知道我有火,并且就在《死水》里感觉出我的火来。”诗一开始说:“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就是诗人火山口裂出的第一块岩石,那蕴藏在地壳深处的滚烫的岩浆,炽热的狂流,从这訇然打开的闸门中奔泻而出。第二层(三—八句)用两个“我来了”排比句式,抒写急切归国的无比兴奋激动的心情,用作反衬归来后“一场空喜”的深切悲哀。这里交代他为什么要回来。写出了诗人历史的使命感与时代的紧迫感。但回到日夜思念的祖国时,原来“会见的是噩梦”,“是恐怖,是噩梦挂着悬崖”,希望越大,失望越多,爱得愈切,恨得愈深。诗人的激愤与怨恨,来自于对祖国深挚的爱。第三层(九—十二句)写诗人否定了“这不是我的中华”后,便开始驰骋奇幻的想象,执意要把他心爱的中国追寻。追问青天,诘问大地,仍问不出消息,诗人不甘绝望,理想总要追求,表现出在现实的绝望中仍要坚贞不渝地把理想的中国追寻。原来这理想的如花的祖国,只在诗人心里。这是时代性的“发现”。

《发现》在艺术上有三个特点:一是首尾突兀,意象新颖。单刀直入的开端,有股悲愤情感把人紧紧抓住;悲愤已极的戛然而止的结尾,令人寻思不已。爱恨复杂的感情,用鲜明奇特的意象,真是荡气回肠!二是比喻奇特,扣人心弦。如“鞭着时间的歪风,擎一把火”,“那是恐怖,是噩梦挂着悬崖”等。三是结构严谨,音调铿锵。全诗节奏分明,错落有致。诗歌每行大致四音顿组成,“二字尺”、“三字尺”交替使用。每两行押一韵,用音韵的流动表现情感的起伏变化,各句平仄相应,形成特有的短促有力的外观节奏和内在韵律。“我来了”一咏三叹,反复呻吟,不断强化主观悬念,具有强劲的情绪冲击力。这种抑扬顿挫、铿锵有力的音律编排,赋予诗歌以整体的张力和弹性,加大了诗歌的爆发力,拓展了诗的内涵。

《闻一多先生的书桌》是《死水》集中唯一的一首轻松幽默的诗歌。闻一多是一位教授、学者,他除了教学,整日伏案工作,无心料理生活的事务,以致使自己的书桌堆得乱七八糟。这表明此刻所面对的不是社会性的事情,而是书斋和学问。闻一多是一位爱国主义诗人,但他的第一职业是教授,要备课、教学;是学者,要进行学术研究。偶然搁笔休憩之时,面对杂乱不堪、惨不忍睹的书桌,诗人并没有烦躁,反而感觉到了许多乐趣。我们参照诗人《死水》集中的一些作品如《发现》、《死水》等涉及社会现实的,诗人对灾难深重的现实社会,是极为强烈震撼,心情非常紧张。但在书斋里,却是一个心境无比放松的人。这正是一位洒脱而乐观的智者的风度。眼前书桌上的用品杂物仿佛都“人格化”了,彼此嗔怪,互相指摘,好不热闹:墨盒因没有了墨水而呻吟,靠近窗边的字典因被雨水渍湿而叫喊,卷曲着的信笺弯痛了腰发牢骚,塞满了烟灰的钢笔怨声载道,还有被火烧秃了的毛笔,被压挤的铅笔,以及香炉、大钢表、稿纸、笔洗、桌子、墨水壶等等,都表示了不满意,都异口同声地向主人抗议!可是主人咬着烟斗笑眯眯地说道:“我何曾有意的糟蹋你们,秩序不在我的能力之内。”

诗歌的幽默风趣是如何产生的?首先,在一个危机四伏的世界,触目惊心的肮脏不堪的“死心”般社会,诗人自然关注现实的发展,自身的生存,他无法超脱。当他进入书斋,面对书桌进入学术研究境界,虽也有点风雨交加,他却心境开脱,心情放松,面对书桌上一切的众生互相攻讦而捧腹大笑了。其次,由于一定的不和谐的,出人意料的现象出现,而产生幽然情趣。比如火柴本是诗人点燃之物,却偏偏烧着了毛笔,“笔洗说他分明是盛水的/怎么吃得惯臭辣的雪茄灰”,如此等等。第三,幽默还来自诗人本身的自嘲精神。不言而喻,书桌上所有的脏、坏、差都是诗人本身一手所为,他却津津乐道地表现着这一片的混乱,毫无愧色地转述着“众生”们对他这个主人的指责,还笑嘻嘻地解释一番,安抚一番,有着一种超脱一切或者居高临下品评人生的智者风范。

《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体现了诗歌语言形式的多样化,又突破诗歌“三美”规范,显示了诗人性格和诗歌形象的丰富性。诗中有诸多改动,多是来自语气、情态以及超乎生活常规的举止和行动,从而产生的幽默的效果。

参考篇目:

《闻一多名作欣赏》,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