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制度与用人政策是我国历代封建政府巩固其政权的统治措施之一。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毕竟“得人者昌,失贤者亡”。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就是由贵族、官吏世代相传,父死子继。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中国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中国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
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其中主要是察举。
察举又称荐举,即中央和一定级别的官吏通过考察,将无官职的士人及下级官吏推荐给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授予官职或予以提升。西汉开国,高祖刘邦曾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的先河。到汉文帝时,察举正式成为了一种选官制度。
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为网罗人才发挥过重要作用,以后随着政治日渐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日渐严重。到东汉末年,它已经成了豪强官吏安插私人亲信的工具,完全失去了最初的意义。于是,魏晋以后,九品中正制逐渐代替了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门阀制,即是通过各州、各郡中正官的品评,把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被评为上等之列的人才将推荐给各级政府,吏部选拔官员时要向中正官征询被选者的家世情况、品级。晋以后就完全由家世确定品级,形成了重家世轻德才的风气。所谓“平流进取,望至公卿”的说法,就是对这种积弊的抨击,这样就形成了豪门世家把持各级官僚机构的局面。
隋代以后,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科举制代替。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隋炀帝于609年建立进士科,至此科举制正式形成。
唐承隋制又增加了明经、明法、俊士、明书、明草等科。后来一直沿用到明清。至明清时,朝廷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明清时代,凡入学者必经童试,录取者为童生,再经“岁考”,录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
明清科举考试,主要分三级进行: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通过称“举人”。会试考中者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又叫廷试,由会试录取的贡士参试,一般殿试不黜落贡士,只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
20世纪初,随着国内形势的巨变,封建科举制度早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1901年清政府实施“新政”,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