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职称曹始于西汉。西汉成帝时,设尚书五人,一人为其长,称仆射,剩下的四人分四曹办事。常侍曹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曹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主庶人上书事;主客曹主外国事,三公曹主断狱事。《后汉书·应劭传》记载:“辄撰具《律本章句》……《五曹詔书》及《春秋断狱》凡二百五十篇。”李贤注:“成帝初置尚书员五人,《汉旧仪》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户曹、主客曹、三公曹也。”
到东汉时,尚书增为六曹,据《续汉书·百官志三》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南北两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其中三公曹尚书分两人,称之为六曹。
魏晋以后,尚书六曹屡有变革。《晋书·职官志》记载,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时,分曹治事越来越多,最多时达三十五曹,而尚书只有五六人,于是以一个尚书管辖好几个尚书郎,尚书郎又各主一曹。这就是“五曹尚书”、“六曹尚书”之由来。
这些曹后来又演变为部,六曹尚书即成为六部尚书。尚书郎所主之曹,即以后部内之司。地方州郡也有曹,如户曹等,差不多相当于现代机关单位中的科。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诏佐官将“曹”改为司,如司户、司法等。此后地方政府便不再用“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