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石铭又称戒石碑,是指古代衙门大堂前所立之写有“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16字铭文的石碑,目的是提醒官员要廉洁为官,认真为百姓做事,不可欺压百姓。这16字铭文的意思是:官员们,你们的吃用、俸禄工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脂膏,切不可忘记百姓;虽然小小老百姓容易欺压、暴虐;但是,天理难容,你终究难以逃脱惩罚,不会有好下场。
戒石铭首创者为五代十国后蜀国主孟昶。孟昶创作《令箴》,全文96字,字字珠玑,都是倡导廉政的。孟昶曾将《令箴》颁发到各级地方府衙,“各令刊刻坐隅,谓之颁《令箴》”。
北宋灭掉后蜀以后,宋太宗对孟昶之《令箴》极为推崇,遂删繁就简,摘取其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四句,颁于州县,敕令勘石立于衙署大堂前。州主县令坐堂理事,即可见其16字,以警戒其秉公办事,从政为民,故称《御制戒石铭》。
后来,宋哲宗也曾御书《戒石铭》赐郡县。到了宋高宗时期,又以黄庭坚所书《戒石铭》“命县长吏刻铭座右”。两宋以后,《戒石铭》遍布全国各州县,流传日广,成为名言警句,官场箴规。清代前期,于衙署大堂之前正中主“戒石碑”,后期改成牌坊形式,现河北保定直隶总督衙署仍保存着“戒石坊”。
旧时地方官在上任时,还要在戒石铭下举行祭拜仪式,并带领僚属宣读戒石铭内容。戒石铭的设立,对为数不多的奉职守法的官吏,也确实起过积极作用。历史上的包拯、海瑞、况钟、于成龙等,就是由为民请命、伸张正义、清正廉明、为民造福而名垂青史。
但是,仍有很多官员,虽也立了戒石,却只是一种欺世盗名的标榜而已,做的是表面文章,行的是贪赃枉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