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有事请假叫“告”,实际上就是当今的病事假。秦代时官吏告假称为“告归”,汉代时高级官员休假有“予告”、“赐告”之别,准予休假称“予告”,赐告则是因病给予的假期,但是时间不能太长,汉代明确规定,请假三个月免官。放假时间可以因具体情况来确定,但是一般不能超过三个月。
清代官员请病假,不规定时限,一般以病愈为原则。由于官员从给假之日起,便算自动解职,所以病愈后得重新陈请起复,经吏部开列或铨选赴任,通常以原官补用。
当然,遇到省亲、侍亲、修墓、迁葬、婚娶等特殊情况,多数朝代的官员可以临时休假,这种休假叫做“急假”。比如《晋令》中称:“急假者一月五急,一年之中以六十日为限,千里内者疾病中延二十日。”就是说理论上最多一年可以有六十天左右的“急假”。有时候,如果你实在不想工作,而恰巧又是家中独子,说句母亲生病了也可以休假。
如果是家中有丧事,则朝廷一般给三年假(实为27个月),离职免官回家值丧,后世称为“丁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