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卿是我国古代中央政府机构和官员的合称。
九卿在夏朝即已出现,《礼记》记载:“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周朝时,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前三卿专辅天子,后六卿分管政务,按其次序,相当于后来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
战国时期,一般以中央政务机关之首长为卿。秦以奉常(主管礼仪祭祀)、郎中令(主管宫外警卫)、卫尉(主管宫内警卫)、太仆(主管车马)、廷尉(主管刑狱)、典客(主管内外客使)、宗正(主管皇族谱籍)、冶粟内史(主管盐铁钱谷)、少府(主管皇帝财产)等机关首长为九卿。
汉承秦制,只是将奉常改为太常、郎中令改为光禄勋、典客改为大鸿胪、治粟内史改为大司农。秦汉九卿,隶属宰相,在其指挥下负责执行政务,且参与朝议,职权较重。
东汉时九卿分属三司(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并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并司徒所部;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并司空所部),多进为三公,各有署曹掾史,随事为员。
魏晋南北朝大体沿汉制,梁时曾增设机关,置十二卿,虽然增加了太府、大匠、太舟三卿,但仍以旧九卿为骨干。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太府,合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鸿胪、司农,称之为九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自古“九卿”同“九寺”,但正式将“九寺”与官职连用则始于北齐。
隋唐九寺与北齐相同,宋因避太宗赵光义讳,将光禄寺改为崇禄寺,其余和唐同。隋唐宋时,因六部执行政务,九寺(九卿)仅为中央办事机构的长官,且要受六部的指导。
明代九卿有大小之分,一般以六部尚书和都察院都御史(主管监察)、通政司使(主管奏章)、大理寺卿为大九卿;以太常、光禄、太仆、鸿胪、苑马(主管御马)、尚宝(主管印玺)六机关首长和詹事府詹事、翰林院学士、国子监祭酒为小九卿。
清代则不把六部列入大九卿,除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之外,其余具体指某官并无明文规定。而小九卿则一般为宗人、太常、太仆、光禄、鸿胪五机关首长、詹事府詹事、国子监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