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那些事(Ⅳ)——人情风俗探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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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知府名称的由来

“知府”由“知”和“府”结合而成。“知”是管理的意思,《左传》中说“子产其将知政矣”,就是说子产将要主持政事了。府在我国古代是一级地方行政单位。魏晋时期,州刺史兼任将军之职,州刺史是文职,将军是武职。州有州的衙门和幕僚,将军另外有将军的衙门和幕僚。将军的衙门,就叫做“府”。

到了唐朝,中央政府在首都、陪都以及皇帝登基前任职的州设置府。府的长官,统称府尹,如京兆尹、成都尹等。

宋朝时,府的设置逐渐多了起来。府隶属于路(路是介于中央与州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府的地方长官称为知某府事,简称知府。宋朝的知府总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具体权力因不同的州府而稍有差异。因为各地情形不同,知府一般还会兼领其他的官职,因而边境州府的知府在军事和政事上的权力可能大于一般州府。

明、清两朝,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被称做“府”。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长官仍然称府尹外,一般的府长官,都称做“知府”,意思是“知(即主持)某府事”。

知府之下,设同知、通判等官员,辅佐知府处理公务,分掌粮税、盐税、江海防务、水利,等等。

在明朝,按照缴纳税粮的多少,“府”被分成三等:纳粮20万石以上为上府,20万石以下,10万石以上为中府,10万石以下为下府。当时,全国有150多个府。

清朝时,各府因自然条件的差异、人口多寡、路程远近,相互间的差别也很大,但一般都为四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