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李隆基在位之时,他将均田制瓦解,建立于其基础之上的府兵制也随之瓦解,朝廷开始实行募兵制,募兵制的恶性发展又造成了藩镇割据。
唐玄宗为防止周边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设立节度使,赋予其统领军事、财政支配及监察辖内州县的权力,当时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其中尤其是北方诸道权力的集中更为显著,经常令一个官员兼任两三镇的节度使。
公元756年,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和部将史思明率领十五万军队发动叛乱,史称“安史之乱”。安史之乱爆发后,为了抵御叛军进攻,军镇制度扩展到了内地,最重要的州设立节度使,指挥几个州的军事,较次要的州设立防御使或团练使,以扼守军事要地。于是,在今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湖北等地出现了不少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大小军镇。后来,这些军镇又扩展到全国。
这些本是军事官职,但节度使又常兼观察处置使(由前期的采访使改名)之名,观察处置使也兼都防御使或都团练使之号,都为地方上的军政长官。大则节度,小则观察,这种官员结构构成唐代后期所谓的藩镇,亦称方镇。
方镇并非都是割据者,在今陕西、四川以及江淮以南的方镇绝大多数服从朝廷指挥,贡赋输纳中央,职官任免出于朝命。但是今河北地区则一直存在着名义上仍是受唐朝管辖的地方区域,而实际割据一方,不受朝命,不输贡赋的河北三镇。今山东、河南、湖北、山西也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类似河北三镇的藩镇。后代史家把这种局面统称为“藩镇割据”。
从唐僖宗乾符二年至唐朝灭亡,藩镇之间开始相互兼并。这时全国逐渐出现了许多割据势力,有的势力的首领原是唐朝的节度使,有的则是自己形成一个武装集团之后,被唐朝授予节度使。这样,割据的藩镇空前增多。天佑四年(907年),名义上的中央朝廷也被藩镇之一朱温夺去了,演变为五代十国,成为唐代藩镇割据的延续。直到北宋统一,这一局面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