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最早的嫁娶形式是掠夺婚,它是古代氏族部落外婚时期用战争手段俘获妇女的一种强制婚姻形式,是在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历史阶段中产生的。
《说文》中曾说:“礼,娶妇以昏时,故曰婚。”为什么在昏时娶妇呢?因为掠夺妇女只有在黑夜才能得手。从中可窥见最初的婚姻是起于掠夺。
掠夺婚在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曾经存在过。上古传说中曾有夏桀征伐有施氏,得妹喜为妻;殷纣征伐有苏氏,得妲己为妻。这说明桀、纣时代存在掠夺婚。
由西周至清,很多人都曾利用战争手段掠夺妻妾。如周幽王伐有褒氏娶了褒姒;晋献公伐骊戎娶了骊姬等;还有不少人仗势夺人之妻妾的,如春秋时代的卫宣公、楚平王都将自己儿子的妻子据为己有;三国吴的孙皓夺冯纯妻入宫并拜为左夫人等,这些都是掠夺婚的遗存。
到了唐朝时,嫁娶仪式不再在夜间进行,而是改在了白天。唐朝的《酉阳杂俎》上就载有:“在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