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那些事(Ⅳ)——人情风俗探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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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嫁女有训

古代女子出嫁前,父母长辈常常会给她一些训示,一遍遍强调她在夫家需要遵守的规矩,而这些规矩教条又多以东汉班昭的《女诫》为准。

《女诫》共七篇,除第一篇“卑弱”篇外,其余皆是关于女性在夫家的做人准则,女子是一定要遵守的,否则即被视为缺了妇德。

“夫妇”篇中说,丈夫比天还大,必须敬谨服侍,如“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妇不事夫则义理坠废,若要维持义理之不坠,必须使女性明析义理。”

“敬慎”篇主张“男子以刚强为贵,女子以柔弱为美,无论是非曲直,女子应当无条件地顺从丈夫。”一刚一柔,才能并济,也才能永保夫妇之义。

“妇行”篇制定了妇女的四种行为标准:“贞静清闲,行己有耻:是为妇德;不瞎说霸道,择辞而言,适时而止,是为妇言;穿戴齐整,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专心纺织,不苟言笑,烹调美食,款待嘉宾,是为妇工。”妇女备此德、言、容、工四行,方不致失礼。

“专心”篇强调“贞女不嫁二夫”,丈夫可以再娶,妻子却绝对不可以再嫁,在班昭的心目中下堂求去,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悖理行为,事夫要“专心正色,耳无淫声,目不斜视。”

“曲从”篇教导妇女要善事男方的父母,逆来顺受,一切以谦顺为主,凡事应多加忍耐,以至于到了曲意顺从的地步。

“叔妹”篇说明与丈夫兄弟姐妹相处之道,端在事事识大体、明大义,即便是受气蒙冤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万万不可一意孤行,而失去彼此之间的和睦气氛。

这些训示充分表现了封建礼教宗法制度对妇女的残酷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