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三只手”来代指小偷,关于这一俗语,一般的观点认为它最早见于古罗马剧作家普劳图斯的著名喜剧《一坛黄金》。在该剧中,吝啬鬼尤克里奥丢失了一坛金子,他要求奴才们伸出手来,让他检查。但是这样仍没有查到小偷,最后尤克里奥气急败坏,竟要奴才伸出莫须有的“第三只手”来给他看。从此,“三只手”便成了小偷或有偷窃行为者的一个代名词。
实际上,我国很早就有了“三只手”的说法了。相传北宋年间,在都城东京有一个赫赫有名的神偷。他的偷盗技法特别独特,行窃从不用任何工具,只要他一挨近别人的身体,银子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了他的腰包。
有一次,他为“同行”献艺,为了显示他技艺的高超,只见他双手高举,在众目睽睽之下,挨近一人的身体,一下子就将他兜里的银子掏了出来,仿佛他身上还有另一只手似的。在场的“同行”们惊叹不已,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送他绰号“三只手”。“三只手”的说法即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