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协调人际关系和保持社会稳定,人们不得不建立起许多道德规范,使人们之间有一个安全的调节阀,不致因为磨擦而导致社会解体。但是与此同时,作为一个个的个人,人们也不能不对这些社会规范感到厌烦,总想要摆脱它们的约束,过无拘无束的生活。
处于这种矛盾的张力之间的人们,或多或少都有点像德莱塞的《天才》中的尤金:“在感情上和外表上,他好像很接近、很像一只羔羊,驯服于一般风俗习惯,可是内心里,他就像一只贪婪的狼,对礼教毫不在乎。生活中所有的规矩和方式在他看来都是笑话。”
在现实生活中,破坏社会规范必会受到惩罚,所以人们不得不压抑自己的冲动。但是这种压抑着的冲动总要寻找宣泄的渠道,于是小说便起而充当这种宣泄的渠道的角色。形形色色以反叛和无法无天为内容的小说,小说家们之所以喜欢写,读者们之所以喜欢读,其实大抵与人们的宣泄要求有关。
孙悟空的故事,我们总觉得后一半不如前一半好看,因为后来他成了正果,戴上了象征社会规范的“金箍”,成了一个除了偶而的冲动之外,一般是遵守社会规范的成熟的社会人,就像我们大多数人在生活中所做的那样。但是在开始他还无法无天的时候,他却并不遵守任何社会规范,而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这倒正是人们想做而无法做到的事情。于是在他那大闹天宫的豪举中,人们感受到了一种想象的宣泄的满足。
《水浒传》里那些无法无天的好汉,同样因其无视社会规范的行为,而赢得了小说家和读者的尊敬与喜爱。人们那被压抑着的破坏的冲动,通过好汉们的行为,获得了某种宣泄。比如当我们看到因为打死镇关西,而被迫在五台山做了和尚的鲁智深的那些捣乱行为时,我们便会像他一样兴高采烈。和尚们是不吃肉的,鲁智深却偏要吃狗肉,还要硬塞给别的和尚吃:
众僧看见,便把袖子遮了脸,上下肩两个禅和子远远地躲开。智深见他躲开,便扯一块狗肉,看着上首的道:“你也到口。”上首的那和尚,把两只袖子死掩了脸。智深道:“你不吃?”把肉往下首的禅和子嘴边塞将去,那和尚躲不迭,却待下禅床,智深把他劈耳朵揪住,将肉便塞。(第四回)
我们身上也有着鲁智深的影子,不仅想做违反规矩的事情,还想让别人也一起来做。这完全是一种故意犯规的乐趣。
正因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能这样做,所以我们就通过小说想象地去这样做。吉川幸次郞曾经指出,人们之所以创造和欣赏鲁智深这类人物,是因为“他们是破坏规矩及和谐的人物。这些人物本来是作为市民阶层的人物而被描写的,但读书人也渐渐对规范的生活感到厌烦了,于是,他们有的也作为读者,到小说中来追求自由”。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原始的破坏本能便会越来越受到压抑,于是“到小说中来追求自由”的人们大概便也会越来越多。
这种“到小说中来追求自由”的现象,并不仅仅是中国古代小说才有。我们看西班牙的流浪汉小说和无赖小说,还有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之类小说,大都亦具有满足人们的犯规愿望的作用。这原是因为在人性中大抵隐藏有不安的恶魔之故。
其实,“到小说中来追求自由”也不一定就是坏事,因为藉了这条宣泄的渠道,可以减轻人们内心的精神压力,以及现实生活中的紧张感。不过我们一般不太愿意承认这种潜在的阅读动机,有时难免赋予我们的阅读以过分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倒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有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