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7年12月10日,巴黎群众夹道欢迎凯旋归来的拿破仑。面对热烈欢呼的群众,拿破仑却说出了这样煞风景的话来:“假如把我送上断头台的话,人民也会这样快地跑来看热闹的。”(叶·维·塔尔列《拿破仑传》)这句话不仅显示了不被胜利冲昏头脑的拿破仑过人的冷静,也显示了他作为一个统治者对于公众舆论的力量与性质的清醒的认识。
众所周知,魏徵劝谏唐太宗时,也曾以“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语,说明人心的向背之可畏(《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
无论是拿破仑还是魏徵,他们都看到了公众舆论的力量的强大,以及其不顾“舟”的命运的盲目的性质。就此而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比喻,的确是够形象够生动的,很能说明公众舆论的性质与力量。公众舆论的力量,体现在它既能载舟亦能覆舟上;公众舆论的性质,体现在它忽而载舟忽而覆舟上。
在很多古代小说里,如果我们留心一下,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水”、亦即是公众舆论的存在。“水”的构成是各式各样的,或是“众人”,或是“邻舍们”,但它们无疑都具有类似的既能载舟,亦能覆舟,以及忽而载舟,忽而覆舟的力量和性质。
公众舆论常常充当主持公道的角色。在这种时候,它常常站在正面人物的一边,对反面人物构成一种强有力的威胁。这时它既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小说家们的倾向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读者对于正义与公道的要求。
比如在《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里,当看到杜十娘为李甲的负心而自沉时,公众舆论充当了正义的化身:“于是众人聚观者,无不流涕,都唾骂李公子负心薄幸。”“当时旁观之人,皆咬牙切齿,争欲拳殴李甲和那孙富。”在《王娇鸾百年长恨》(《警世通言》第三十四卷)里,当吴江县令判处负心的周廷章死刑时,公众舆论又充当了正义的化身:“满城人无不称快!”在这两个故事里,公众舆论都站在了正面人物一边,令人感到是靠得住的,主持公道的。
但是在另外一些场合,公众舆论也常常会充当助桀为虐的角色。在这种时候,它常常是站在反面人物的一边,对正面人物构成一种很可怕的威胁。这时它往往成为小说家所谴责的力量,也成为让读者感到寒心的东西。
在《错斩崔宁》(《京本通俗小说》第十五卷)里,公众舆论就起了一种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作用。当刘官人被杀,十五贯被盗后,赶到路上去抓小娘子和崔宁的,是众人;当刘官人丈人和大娘子怀疑小娘子和崔宁是凶手时,帮忙坐实嫌疑的,也是众人;帮着把小娘子和崔宁揪到临安府见官的,又是众人;当府尹糊涂,认定小娘子和崔宁有罪时,一起作干证(其实是伪证)、从而使府尹更自信其误判的,又是众人;最后小娘子与崔宁屈打成招,被判死刑,在供状上画十字做证的,又是众人。在这起冤案中,“众人”始终充当了促成冤案的负面角色。但是尤为使人感到可怕的是,众人并不是出于对小娘子和崔宁的什么私仇,而完全是出于捍卫法治与惩治恶人的公愤,而积极将小娘子和崔宁送上死路的。
在这里,公众舆论所扮演的角色,与在《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和《王娇鸾百年长恨》中的完全不同,但它们在内在精神上却有某种共同性。而正是在这种忽而主持公道,忽而陷害无辜的对比中,我们看出了公众舆论的可怕性与盲目性。
无论是“载舟”还是“覆舟”,都不过是同样的水;无论是主持公道还是陷害无辜,都不过是同样的公众舆论。通过以上这些故事,小说家们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公众舆论既可以促成好事,也可以促成坏事;它具有可怕的力量,也具有盲目的性质。那种从统治者的立场出发,一味地禁止公众舆论的做法固然是不对的;而那种唯公众舆论之马首是瞻,制造公众舆论永远正确的神话的做法也是可疑的。“公众在气质上是专横的:一般的公道,当过分作为一种权利来要求的时候,人们就会拒绝的;但是如果按照一般暴君所喜欢的那样,完全听凭他们的宽宏大量,倒时常可以得到超过普通应得的报偿。”(霍桑《红字》)我们不会忘了《红字》中包围着通奸者们的那种公众舆论的可怕与专横。正是通过对于公众舆论的多重侧面的描写,小说家们为我们揭示了以集体面貌呈现出来的人性之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