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桑养蚕,是中国自古以来农耕经济的一大特色。民间旧时,“男耕女织”是最具代表性的生产组织形式。中国二千多年前就有了养蚕的风习。自商周历秦汉以迄明清,国家均将蚕神列入祭祀大典。民间对蚕神的祭祀就更是虔诚而不敢稍有怠慢。关于蚕神,民间有许多传说。例如《搜神记》中关于“桑”、“蚕”来历的传说,《周礼·春官》中“禁原蚕者”的记载,史书典籍中关于“伺先蚕”、“祭蚕神”的记叙等等,以及立足嫘祖、菀窳妇人、寓氏公主、青衣神、马头娘、马明王、蚕姑的传说故事等等都是民间养蚕业敬蚕神的习俗反映。
1.蚕禁种种
与祭祀相辅而存在的另一类古老习俗,是禁忌。民间以为,蚕是极娇嫩极神圣因而又是极有灵性的动物,稍有不慎就会使其受到损伤。清乾隆年间《湖州府志》转引《吴兴蚕书》就十分形象地指出了这一点:“蚕自小至老,须刻刻防其疾病。俗称蚕为忧虫,受一分病则歉收一分。”又引《农桑通诀》云:“蚕有十体,寒、热、饥、饱、稀、密、眼、起、紧、慢,此十者,人所当体恤也。时时体恤,犹惧有失。”蚕体本身的这种种特性,要求蚕民在养蚕时应格外小心,恪守诸多禁忌。
据《湖州府志》转引《西吴枚乘》云:“蚕时多禁忌,虽比户不相往来。宋范成大诗云:‘采桑时节暂相逢’,盖其风俗由来久矣。官府至为罢征收,禁勾摄(按:学政试士、提督阅兵、按临湖州,并避蚕时),谓之‘关蚕房门’。收蚕之日,即以红纸书‘育蚕’二字,或书‘蚕月知礼’四字,贴于门。猝遇客至,即惧为蚕祟,晚必以酒食祷于蚕房之内,谓之‘掇冷饭’,又谓之‘送客人’。”清代项映薇《古禾杂识》则云:“三四月间,农家春蚕,禁生客入门。官为之停讼。”在当年,到养蚕时节,竟连官府考试、阅兵、办案、征税、抓人等公事,也不得不为之让路,足见民俗的威力多么强大。
有些蚕养禁忌又似乎奇怪难解,譬如,养蚕时,孩子睡觉后,讳忌将鞋子放在床前,家里的大人都要将鞋子收藏起来。问其缘故,则是说小鞋是招老鼠的。而蚕为老鼠喜食,蚕农都要养猫防鼠害。何以又牵扯到小孩的鞋子呢?说来真是十分曲折。俗有“正月十八,老鼠嫁女”之说。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云:
自十三日至十七日五天,谓之灯节……至十八日,则年节已过,无可作乐,故各家均早睡。俗传十八日为耗子成家之日,其婚娶时常借人之鞋作花轿。故谚云“十七十八,耗子成家”,其用意盖以哄骗幼童早睡也。
旧时的年画里,老鼠嫁女是一个常见的主题,的确有老鼠新婚坐在鞋子里的图画。因此,辗转附会,把老鼠和小孩的鞋子联系起来,也成了防鼠的忌讳。为免蚕被鼠害,连小孩的鞋也不能随意放置了。
养蚕业中最富有神秘意味的,是其语言禁忌。比起其他行业,养蚕业中的语言禁忌是很突出很普遍的。蚕不能叫“蚕”,要叫“宝宝”或“蚕姑娘”;蚕爬不能说“爬”,要说“行”;喂蚕不能说“喂”,要说“撒叶子”;蚕长了不能说“长”,要说“高”;蚕不能数数,否则,会遭到减少的灾祸;忌讳说“跑了”、“没了”、“死了”等不吉语;连容易引起这些字词联想的词语也禁忌说出。如忌说“伸”字,因蚕只有死了才是伸直的。所以说“笋”时,因“笋”与“伸”谐音,也要改为“萝卜”。忌说“饭吃完了”,要说成“饭吃好了”。因为“完了”会令人想起“没了”之灾。与蚕病有关的字词也禁忌。如“亮蚕”是蚕病的一种,所以忌说“亮”字。“天亮了”要说成“天开眼了”;“僵蚕”也是蚕病的一种,所以忌言“僵”字,说“姜”也要说成“辣烘”,说“酱油”要说成“颜色”或“罐头”。“葱”要说成“香火”,因为“葱”与“冲”谐音,恐有冲犯,造成祸殃。当然,姜、酱、葱等本身也是蚕室的禁物,所以说话中也应避忌。
2.蚕房为禁区
蚕禁,是蚕乡主要的生产习俗,沿袭的时间也很长。茅盾短篇小说《春蚕》中,就曾对桐乡乌镇一带蚕乡的蚕禁作过描述,称之为“一个‘戒严令’也在无形中颁布了”。在浙江海盐县,建国初期有的蚕农还要在自家门口打上许多桃树桩,缚上用左手搓成的草绳,张成网状,表示蚕禁。有的蚕农则在门口贴上一红纸,上书“蚕月免进”等字样。对于这样的人家,外人不可登门,谁要是冒昧登门,主妇往往会气急败坏地端出一盆冷水来,向外人夹头脑地泼去。有的则端出一盆冷饭,上面放一根菜,跟着外人向外走,一边将饭朝外泼出。这正是《湖州府志》所谓“掇冷饭”的民俗传承。
三四月份,蚕初出时,由于蚕怕风冷、怕香臭异味,养蚕者俗有“关蚕房门’的惯习。苏州一带的蚕户以红纸、花纸等贴于门上,谓之门神将军,可辟邪护蚕。居家比户不相往来。蚕娘少妇治其事者,往往独宿。蚕室忌生人出入,尤忌叩门,以为会冲去蚕花。元人《农桑辑要》云:“蚕有七忌:自小至大忌烟薰;忌酒醋五卒;忌香麝油气;忌饲雾叶;忌侧近舂捣;忌丧服产妇。”明人《蚕经》云:“蚕不可受油镬气、煤气,不可焚香,亦不可佩香,否则焦黄而死;不可入生人,否则游走而不安箔;蚕室不可食姜暨蚕豆;上簇无火,缲必不争;蚕妇之手不可撷苦菜,否则令蚕青烂。”清人《豳风广义》云:“蚕室一切禁忌开列于后:蚕属气化,香能散气,臭能结气,故蚕闻香气则腐烂,闻臭气则结缩。凡一切麝、檀、零陵等诸香,并一切葱、韭、薤、蒜、阿魏等臭,并有气臭之物,皆不可入蚕室。忌西南风;忌灯火纸燃于室内,忌吹灭油烟之气;忌敲击门窗、箔槌及有声之物;忌夜间灯火射入蚕室窗孔;忌酒醋入室并带入酒人;忌煎炒油肉;忌正热忽着猛风暴寒;忌侧近舂捣;忌蚕室内哭泣叫唤;忌秽语淫辞;忌正寒骤用大火;忌放刀于箔上;忌不洁净人入蚕室;忌水泼火;忌烧皮毛诸骨臭物;忌当日迎风窗;忌一切腥臭之气;忌烧石灰之气;忌烧硫黄之气;忌仓卒开门;忌高抛远掷;忌湿水叶;忌饲冷露湿叶及干叶;忌沙燠不除。以上诸种禁忌,须宜慎之,否则蚕不安箔,多游走而死。”由此可知,元明清各朝,养蚕之禁忌是越发展越繁细了。这些禁忌,虽笼罩在一种信仰的气氛中,但许多都是有科学根据的,是古代劳动人民生产劳动的经验结晶。
为了不犯蚕忌,在养蚕季节里,男女老幼个个都格外小心谨慎,女人们停止串门,孩子们不敢高声爆闹,男人们再热也不赤膊。而蚕房上则以红纸书“育蚕”或“蚕月知礼”等字贴于门上,或在蚕房边插上据说能避“冲克”的桃枝或山茶花,便宣布蚕房是禁区了。有的地方蚕家往往在廊下围草帘子,隔一段插一条柳枝,以示蚕禁。以上均俗称“关蚕门”。亲邻均不往来,只可在河埠头洗衣、米时相互询问蚕讯,只有到采茧时才开禁,俗称“开蚕门”。
但是,养蚕之时,难免有人来找,于是俗规熟人有事要走边门或后门;生人有急事不得不进蚕房时,要手拿一把桑叶,嘴里说“蚕花廿四分”,然后小声小气地说明来由。一旦有生人不按规矩冲犯了禁忌,待生人出门后,旧俗要行送客之仪,即用一只小竹簟放一副盅筷,少量酒饭菜,以及一个小稻草卷,到生人回归的三岔口或大路边,点燃稻草卷,倒掉酒饭菜,意谓送走生人带来的鬼祟。有的地方是将一张桌子或一只长凳,一半放在门槛里,一半放在门槛外,上置酒饭菜,人朝里拜揖。然后再去生人回归的三岔路口或大路边祭拜。有的地方则干脆由主妇向冲犯的生人泼一盆水,表示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