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孕育辟邪中除了敬奉“胎神”避忌外,在日常活动和饮食中还有许多其他的避忌习俗。这些避忌流传既久且广,由于时间和地域的因素,渐渐发生讹变,因此,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的民间的人们对应遵守哪些避忌,如何避忌等,情况并不一致。
1.举止限制
在旧时,民间对孕妇流产、难产及生残缺儿和怪胎难以作出完全科学的解释,这就捏造附会出种种迷信说法以警示一般村妇,在孕妇的行动举止方面出现极多的清规戒律。
天津旧时,孕妇不得偷听别人说话,不得抓盐过户,不得拿生酱过户,犯此三种,临盆时要难产;不得改置房中器物,不许举沉重的物品,不可操劳过度,不可吃厚味如辛酸辣或油腻食物,犯此四事,容易滑胎小产;不得进入工地,不可看死人入殓,否则小孩生下必是三片嘴;两个孕妇不可使用同一条线绞脸,否则生下小儿定会发疯而死;孕妇不可坐其他产妇的炕或床,否则孕妇会将产妇的奶乳占走。天津习俗中,要求孕妇做到目不视恶色,耳不听邪声,不到葡萄架和树阴下歇息,否则会生怪胎。如若听到怪声,孕妇要将大襟解开,谓之“破鲜”,此外,最为重要的是夫妇隔房居住,避免房事。现代医学表明,怀孕期间发生性行为容易导致流产。民间认为怀孕后行房事,会使先天胎毒加重。其它如孕妇禁看傀儡戏,否则将生无骨孩子。孕妇又称“双身子”,双身女人不许到寺庙中去,不得进入他人婚礼喜房,亦不得在婚礼时招任娶、送亲、搀轿、做装新被褥等各种角色。以上诸禁若有违背,会冲犯煞星,招致不吉。此外,修造、动土上梁、商店开张等场合,孕妇均需回避,否则,双方将会生灾。饮食方面,孕妇因口味不佳,多喜食新奇有刺激性食物,为不影响胎儿发育,民间流传许多禁忌。如:忌食生火生痰物,特别忌食驴马强大肉;忌食辣性菜蔬,忌腥冷之物,更忌兔肉。
海南琼崖的禁忌习俗有:不可在孕妇房中的任何一处(如墙、门、床板、器具)钉钉等物,犯之,将来生出的孩子四肢不全;不可置刀于灶上,因孩子投胎时,须经灶君菩萨的允许。怀孕后,置刀于灶,那就是对灶君不满,灶神会将原答允送子的主意打消,因此产下的孩子多死婴或造成流产;孕妇不可进入邻村,不得已,先备祭品祭祀该村之土地神,不然该村的殇鬼妖魔会附上身,将难产孕妇忌入未过五七的死人家中,违者,亡魂会令其难产。浙江各地流行孕妇禁忌有:不能跨越绳索,认为绳索像胎儿脐带。跨后要缠身难产;不能满屁股坐板凳,否则胎位后坠形成难产;不能抱别人的孩子,说是抱过的孩子要生病,俗称“替胎”。
普宁习俗,孕妇不应到神庙去,俗以为神灵是至高无上的,洁白无私,福佑下民,理应虔诚尊敬。而受胎是亵渎的结晶,倘到神灵之前,是大不敬的事。孕妇不宜攀登果树,仰高取物和荷负重物。俗说经孕妇攀登的果树第二年不结果;吊在屋梁上或其他较高的东西,孕妇染手,以后就常为猫鼠所窃。这种禁忌无非是怕孕妇嗜酸,到处攀高觅食而带来流产等的不测。
湘西夜郎妇女怀孕后,行为都要检点,不能随便去别人家串门。村子里哪家生了孩子,孕妇是切忌不能去的,更不能去参加吃“祝米酒”。若在不知不觉中误入了生孩子的家门,就惹下了祸,如这家人的孩子长疱、生疮或得其他什么疾病,都叫“遭菜饱”,意思是得了“重人疾病。”孕妇若不慎落个“遭菜饱”的名声,起码有几个月抬不起头,村前寨后总要被人说闲话,指责自己不坦率、检点。有的人家索性拒绝孕妇入门,生了小孩,下了小猪,就在自己门上挂把格筛。孕妇见了门上的格筛,自己心里明白,就不会进他家门了。
婚后妇女有孕了,黔东北土家人叫做有“喜”。这阶段,孕妇禁止与人吵架,跑跳,或到响声惊心的地方去,不准去看死人或死牛死猪之类尸体;家里禁止动工、敲板壁、动床铺、移家具,钉钉子,更不得对孕妇扔斧挥刀,以免动了胎气。如果动了胎气,要请土老司化水安胎。此外,不准孕妇跨别人小孩的尿布,穿男人的鞋子,坐别人的门坎、扁担,更不许孕妇进园摘瓜果,看人做豆腐,看新婚夫妇拜堂和别人来满月的孩子,以免瓜果不结,豆苗不成,新娘晚生孩子,小孩缺奶。大初一、十五,不许孕妇上灶做饭炒菜,不许在雨天或太阳光下走路,更不许走夜路。怕晚上遇上鬼,生下胎儿带鬼气,或难产。也不准妇女横睡在床上,怕横产;不可吃兔肉,不可见兔子,不可用缺锅煮饭,不可把饭碗批碰缺,不然生下的孩子会缺耳短唇,甚至会畸形怪状。
汉族各地民间有孕妇床头挂有他项物件,将生孩子必骈枝(四川);家有孕妇而补窗,将生瞎子(湖南湘潭);孕妇床头置刀剑,所生子多缺唇;新夫妇交拜时,堂屋侧置秤,生子驼背(四川),等等。做孕妇的言行举止真是要慎之又慎,防之又防。
孕妇不得任意抬举手臂,特别高举手臂。这是因为民间俗信以为胎儿之所以能安居在孕妇体内,是因为他咬着一个类似母亲乳头,俗称“奶筋”的东西。如果孕妇任意抬举手臂,或高举手臂,则很可能使胎儿脱落“奶筋”,这样胎儿便会饿死,因而造成死胎、流产等祸患。这是因为民间不太了然胎儿在母腹中的生活情形,因而通过联想和想象臆构出来的一种避忌。
孕妇又称为“双身子”,“双身子”向来不许到庙里去,也不许看死人入殓(至亲骨肉不在此限);也不可以在亲友婚礼时担任娶送亲、搀轿、做新装被褥各种职务。据说如果不遵奉禁忌,就会冲犯星煞,对孕妇和新夫妇都不好。修造动土上梁、商店开张,孕妇也都要躲避,否则双方都会招来不幸。
满族妇女一旦怀孕,被全家视为吉事,婆母要告诉她一些保胎知识和传统禁忌,如:不准孕妇到产房,不准坐锅台、窗台、磨台,不准听也不准说某人难产;不许扭身坐,不许大哭大笑;不许侍奉祖先神;怀孕五个月,不许去马棚,不许牵马;谁结婚拜天地,坐帐都不参加。
基诺族妇女怀了孕,丈夫窜山打猎时不能砍棕树,认为砍了孩子的头发长得不好;不能打猴子,否则孩子长得不漂亮,不能割岩蜂,割了自己就会被它叮。寨子里老人死了不能参加抬,不能逗刀把,不能打蛇,不能爬树摘果子,不能参加绷大鼓。他们认为,若违反了其中一条,妻子生育时就会难产。
妇女怀孕后,砍柴时不能把斧子挟在柴中间。没有出头的芭蕉花不能吃,上山采野菜不能采白参、黄色菌和独朵的鸡棕,背柴时不能把竹子柴和树子柴背在一起,认为违反了任何一项,就会难产。成双的果子不能摘吃,否则会生双胞胎;兽头上的肉和叫谷魂的猪头不能吃,吃了对生育和孩子的生长不利。丈夫窜山回来,在半路上不能与妻子正面相遇,否则会生病;孕妇不能看月蚀,看了生下的孩子会眼斜;两夫妻不能吵架,不然孩子会长得难看。
民间还有不少地方忌讳孕妇与属虎的人接触,认为这会构成一种冲犯,对孕妇不利。这明显是将人的属相与其所谓本命相混淆起来的观念所导致的认识。但民间由于这类迷信特别深入人心,因此此类避忌尽管荒唐无稽到了顶点,但却颇不易破除。
南方许多民族地区在妇女孕期不准其接近牲畜,严格的地方甚至要完全隔离,至于为什么,不同的地方则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孕妇接触牲畜会造成孕妇流产、死胎;有的则说会由于感应的结果使孕妇将来生产时,生下与所接近的牲畜同类的东西,这显然是一种感应思维的产物。世界很多民族都有此俗信,据一些材料介绍,不少土人在自己的妻子怀孕后,就再不准其接触牲畜。一些地方则特别忌讳接触黑猩猩等,可能正是由于共同思维模式所导致的共同结果。还有的民族则认为牛马等牲畜的孕期一般都比人的怀孕期长,如过于亲近,则可能会由于感应的作用使孕妇的孕期长,如过于亲近,则可能会由于感应的作用使孕妇的孕期也延长,造成将来生产的困难。这种避忌其实也有非常明显的保护妇幼的性质。
大多数地方民间都有禁止孕妇参预丧葬事的习俗,并以为这是大大的忌讳,会给孕妇及胎儿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伤害。特别由于鬼神感应在民间深入人心,加之所谓“转世”、“投胎”等各种迷信意识的影响,使孕妇在这方面受着极为严格及繁琐的约束,往往不敢越雷池一步。即使孕妇自己家里出了这种事也必须加以回避,更不能参加哭丧。否则便会带来灾患,后悔莫及。鲁西一带认为,尸体“扑”胎儿,会使孕妇难产。鲁南地区孕妇参加丧礼时腰间系一条红带子,据说可以破解,而鲁中地区则不许孕妇腰间系孝带。
此外,孕妇还不得用草绳升火,因为草绳一绺绺的形状颇似婴儿的涎水,因此怕将来生下的孩子有垂涎的毛病。不得烧烤或煎焦食物,否则,孩子身上会有疤痕或黑痣,或者会生下烂手烂脚的孩子。不得胳肢窝夹莸、葱,否则会生下患狐臭的婴儿。孕妇行动禁忌实在是举不胜举,防不胜防!
由于胎神观念的存在,不仅孕妇本人的行动要慎之又慎,就是周围环境有什么动作,也会给孕妇与婴儿带来不利的影响,形成不好的后果。“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筋拘挛。甚至母殒,祸如反掌。”(《妇人良方·胎煞避忌胎前将护法》)民间相信事物之间是相互感应的,因而形成了许多胎孕禁忌,这种不是由于孕妇本人,而身边别的人不慎,给孕妇与胎儿带来影响的禁忌,主要有:
忌钉钉子。不得在孕妇房中的任何一处,诸如门、床板、器具上钉钉子。民间俗信认为钉钉子,会伤害胎神,从而使胎儿四肢不全,甚至成为“死胎”。
忌捆绑东西。捆绑东西,会使婴儿出生时脐带绕住脖子,造成“绕脐生”。也有的认为会使胎儿手脚弯曲或手指不能伸直,生下残疾孩子。另外一种说法则是乱捆绑东西则会使将来生下的婴儿手脚弯曲或手指不能伸直,造成残疾。孕妇不得将绳或线一类的东西披在身上,俗信以为这与捆绑东西一样会造成婴儿将来“绕脐生”。孕妇站在房门口时,切忌伸头缩头,否则孕妇将来生产时,胎儿不能顺利产下。因为伸头缩头这种动作颇类似于胎儿产门口不能顺利产下时的情形。孕妇忌讳足踏落花,因为湖南等地民间将婴儿出生时双脚先从产门中伸出称之为“踏花生”,而孕妇足踏落花正与此相合。这简直跟猜谜中的谜底谜面相合一样。
忌拆堵门窗。俗信认为房屋的门窗好似胎儿的眼睛,任意拆、堵门窗,会使胎儿的眼睛受害,弄瞎胎儿的眼睛,会生下瞎子。
忌塞瓶口。民间相信,瓶口相当于胎儿身上的孔窍,塞住瓶口便也会使胎儿的耳、鼻、口、肚等孔窍发生堵塞,造成死胎或流产。
室内忌挂物件。四川地区俗信,孕妇床头挂有他项物件,将来生下的孩子必骈枝。若在床头置刀剑,则所生子多缺唇。室内挂人物画像,会使腹中胎儿与画上人物长得一样,民间称这为“换胎”。清代湖北就有这种禁忌。《清稗类钞·迷信类》“鄂妇妊忌”:“湖北妇人妊子避忌最甚。有所谓换胎者,言所见之物入其腹中,换去其本来之胎也。故妇人妊子,凡房中所有人物画像,藏之弃之,或以针刺其目,云其目破不为患矣。有一妇卧室悬一美女,及生子厥状肖焉。美女屈右臂伸三指作指物状,此子亦屈右臂伸三指,终身如此。”
忌搬动室内大型物件。随意移动孕妇房内箱子、桌凳、柜子等,会冲犯胎神,导致孕妇流产,或是生下的婴儿五官不全。
忌将刀置于灶上。民间相信,孩子投胎时,须经灶君菩萨的允许。妇女怀孕后,将刀放在灶上,就是对灶君不满,灶神会打消原已应允送子的主意,因而会造成流产,或是产下死婴。
忌动剪刀、针线。动剪刀会剪断东西,动针线会扎穿衣物,会触动胎神,生下诸如无耳朵、缺耳朵、豁眼神等有生理缺陷的孩子。
汉族一些地方的孕妇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避忌:不得手抓食盐跨过门槛,据说会触犯所谓的门槛神,使婴儿出生时,手先从产门伸出,造成民间最忌讳的“横产”,这往往会导致母子双亡。这当然是一种想当然,毫无道理可言。但因为“横产”最可怕,所以民间大多数人包括孕妇自己可能都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疑其无”的心理,而恪遵这条避忌,并将此种迷信代代相传,流传至今。
与此类似的莫名其妙的避忌还有所谓孕妇不得跨过扁担和戥秤,这可能是因为相信跨过扁担等于“横生”的意思,也是惧怕“横产”的一种迷信心理作祟的结果。戥秤则是因为以前的老秤都是十六两一斤,跨过戥秤则会导致孕期延长至十六个月,这也是惧怕将来生产不顺利的心理的一种表现。此外,在一些地方还有孕妇不得跨过牵牛绳的避忌,这与上述孕妇不得接近牲畜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牵牛绳在地,则意味离牲畜不远了。
2.需要忌口的食物
姑娘结婚后,做母亲的和做公婆的最关心女儿和媳妇何时“有喜”。一旦怀了孕,他们就会喜上眉梢,心头乐滋滋的,这是因为不愁无后代了。为了安全、理想地生个漂亮孩子,母亲和婆婆总要千叮万嘱女儿(媳妇)这不能吃那不能食。妊娠期的忌嘴禁食有的是人们长期生活经验的总结,有的是根据医学而来,像孕妇吃了某种食品不易消化或患了病,就列为禁忌,但不少出于附会,纯属无稽之谈,不过从中却也反映了人们一种优生的意愿。
孕妇忌吃兔肉(或说兔嘴子肉),若吃了,产下的孩子会长个三瓣嘴,即兔唇。这一说法流传范围极广,流传年代也颇为久远。西晋人张华的《博物志》中就有记载:“妊娠者不可啖兔肉,又不可见兔,令儿缺唇。”甚至古代像《产宝》(唐代咎殷著)、《卫生家宝产科备要》(宋代朱瑞章著)这类妇产科的专著里都写有“母食兔肉胎儿发生兔唇”的字样。这是否科学,可惜至今研究者尚未能定论。
汉族各地其他孕妇忌嘴的习俗极多,现择其要者记录如下:
旧时汉族孕妇,忌食狗肉,以为狗肉不洁,食后必致难产。黑龙江一些地方孕妇不能吃狗肉,吃了狗肉的话,将来孩子爱咬人,吃奶时也爱咬奶头。河南也有孕妇禁食狗肉的习俗。豫东虞城县一带尤忌孕妇吃黑狗肉。据说孕妇吃了黑狗肉,会化胎、流产。
不能吃驴肉、马肉,这样生下的孩子夜里才不啼哭。有的地方又以为,如果吃了驴、马肉,会使孕期延长。就如驴、马的怀胎期一样,会超过十个月而到十二个月。这种“食驴马肉,令子延月”的俗信,医圣孙思邈曾在其著述中提到过。可见这一习俗早在唐代就已经广泛流行于民间了。
忌吃螃蟹,这样生下的孩子才不咂泡沫流口水,又说吃螃蟹令胎横难产。此俗至晚在宋代已形成,《妇人良方·食忌篇》称:“食螃蟹,令子横生。”而台湾民俗则以为吃了蟹,生出来的孩子像蟹那样抓扭别人的手腿。
早在唐代时,就有禁止孕妇吃干鲤鱼的说法,《千金方·养胎论》称:“妊娠食干鲤鱼,令子多疮。”吃了干鲤鱼,生下的孩子就会多疮。至今河南仍有一些地区,禁止孕妇吃鱼肉的习俗,据说会使婴儿皮肤上生鱼鳞刺。台湾高山族孕妇也忌食鱼,还禁食猿、山猫、穿山甲及其他动物的内脏等。
忌吃河蚌肉,生下孩子才不滋舌头。
忌吃猪头肉,这样生下的孩子才不生疮生疖子。
忌食生姜,以防生下婴儿有六指。据说东汉张仲景已有“妊妇食姜,令子余指”的记载。可见此俗流传是很久远的了。又因姜有辣性,所以以为孕妇食后,会得眼疾。还有的因姜可以散气,便说孕妇食后,会导致散胎、流产。
妊娠食鳖会令子项颈过短。《千金方·养胎论》云:“妊娠食鳖,令子项短。”这大概是由于老鳖常将头缩进龟壳中的缘故,是联想产生的禁忌。
忌食鸭子,认为吃了鸭子,孩子要生摇头病。有些地区则以为孕妇吃了鸭肉,会使胎儿倒出。
湖南新晃侗族,孕妇忌吃葱蒜、羊肉、牛肉,人们认为吃了这些东西,婴儿将来会有狐臭,会成哑巴;月婆子见青不吃,认为“青”属于青草之类,没营养,对月婆子的身体没好处。蒙古族的后裔克耶族,孕妇不能吃鸡蛋,怕婴儿的胎盘只有鸡蛋大,孕妇不能见蛇和猴子,怕婴儿像蛇一样吐舌头,像猴子一样顽皮。不能吃蕉苞,怕难产,不能吃芭蕉,怕生双胞胎。丈夫在妻子分娩前不能挖地,不能吃大豆和丧家食物,怕生下的孩子多病。
现在广大中原地区仍盛行许多孕妇禁忌风俗,尉迟从泰在《民间禁忌》一书中有详载:
忌食驴肉,犯之,生子头长,脸长,脖子长,又会拖延怀胎时间。
忌食马肉,犯之,主延月,生子像马。
忌食骡肉,犯之,主孕妇难产。
忌食鸡爪,犯之,主生子好招惹是非,挑起事端。
忌食鱼肉,犯之,主婴儿皮肤有鱼鳞斑纹。
忌食鳖肉,犯之,主生子脖短,且好缩头。
忌食乌龟肉,犯之,主生子挺脯子,缩头。
忌食山猫肉,犯之,主生子猫脸,怪胎。
忌吃牛肉,犯之,延月。
忌食麻雀肉及各种动物的血液,犯之,生子多黑痣。
忌食猪脑子,犯之,生子蠢笨如猪。
忌食鸡脖子,犯之,生子常与人吵闹。
忌食软皮蛋,犯之,主生软胎。
忌食杀鸡取出的蛋,犯之,主流产。
忌食鬼蛋(中原人将鸡下的特别小的蛋,称为鬼蛋),犯之,主生怪胎。
忌食水蛋(孵不出小鸡的蛋),犯之,生不成孩。
忌食毛蛋(未孵成鸡的蛋),犯之,死胎。
忌食姜,犯之,主生子长骈指。
忌食羊肝,犯之,主生子多厄运。
忌食鸭子头,犯之,主生子摆头。
忌食螃蟹,犯之,主生子口吐白沫,走路脚向外呈“八”字形,或主婴儿横生。
忌饮烧酒,犯之,主化胎。
忌食辣椒,犯之,生女孩,且婴儿患红眼病,烂眼边,常长疮,性格暴劣。
忌食胡椒,犯之,主生子不长头发。
忌食花椒,犯之,主生子眼小。
忌食黄鳝,犯之,主生子扭筋。
忌食泥鳅,犯之,主生子滑皮(滑皮:不诚实、懒惰)。
忌食火头鱼,犯之,主生子任性。
忌食虾,犯之,主生子眼小。
忌食茴香,犯之,主坠胎。
忌食桑椹,犯之,主生子倒下。
忌食李子,犯之,主生子眼睛视物模糊。
忌食坟墓上的黑豆子,犯之,主生怪胎。
忌食祭祀用过的食品和水果,犯之,主生怪胎。
忌将饼四折叠起吃下,犯之,主生怪胎,且难产。
更有意思的是,他们还忌想吃的东西不能到口,犯之,婴儿会急出毛病,长出一对赤色眼睛。这里的人们认为,孕妇吃或想吃的东西都并非是孕妇本人吃或想吃,而是肚子里的胎儿吃或要吃,孕妇就像胎儿操纵的傀儡。显然这是不科学的。中原地区还流传着一个十分滑稽而又荒诞的故事:
有一位孕妇到娘家去,途中经过一个菜园,随手抓了一把韭菜,塞进嘴里,菜家看见后,斥责孕妇贪嘴。孕妇面红耳赤,极力争辩说:“这不是我要吃你的菜,而是我肚子里的胎儿急着要吃。”结果,孕妇生产时,胎儿生下,嘴里果然噙着一撮子韭菜。
朝鲜族自古以来就有不给孕妇吃章鱼的习俗。传说在很久以前,海里就生活着一个水族大家庭。他们一入夏就开始为筹备冬天的食粮而奔忙着。可是,唯独章鱼不然,早晨出去闲逛,当天吃饱当天乐,不管明天饱或饿。他不仅自得其乐,反而还笑那些勤劳者是无故地浪费精力。别人劝他,都好比是对牛弹琴。冬天来临了,所有的朋友们都因为储存了大量的足够食粮,在家里过着舒适的日子。章鱼却满以为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会找到吃的。开始还勉强混个半饱。可到了深冬,一天一顿也混不上了。它后悔极了,无可奈何,只好去讨饭。他首先来到明太鱼家,明太鱼热情地款待了它。第二天章鱼又跑到鱿鱼嫂家去找食。时间一长,章鱼自己也觉得脸面上过不去。他想来思去,决定偷着吃。有一天,章鱼溜进了青花鱼的仓库。正当章鱼扛着一袋吃食往外走的时候,不巧却让青花鱼爸爸看见了。正在青花鱼家里议论新的一年生计的比目鱼、明太鱼、鲥鱼、鱿鱼们听到动静,都纷纷跑出来,一看是这么回事,都很气愤,大家动起拳头,结结实实地教训了章鱼一顿。
就在这时,凶猛的鲨鱼跑了过来,一口咬住了章鱼的脊梁骨,三下两下就把它的骨头拽巴出来吞掉了。从此章鱼的身上没有骨头,只好到大海深处的石洞里藏身。藏起来倒还容易,饿肚子实在难受。它前后左右的寻找,却一点充饥的东西也找不到。它找着找着,看见了自己的八条腿。于是他一口气吃了一条。过了几天又饿的受不了,又咬下一条,一冬天,章鱼就把八条腿全吃光了。再以后它实在无计可施,就像死了一样,在海底深处藏着,好容易盼到天气瞬时转好,它吃掉的腿根上,又生出了新腿,可是,不知道吸取教训的章鱼还是像以前一样,夏天混,冬天讨,一条腿一条腿地咬下吞……朝鲜族的祖先认为,与其生出像章鱼那样没有一点儿骨头、又懒又蠢的子孙,还不如干脆没有,所以就不给孕妇吃章鱼。
3.不能看见的东西
妇女妊娠期除有种种的忌嘴禁食之外,还有各类禁视的规矩,即规定不少物品和事物不能看,否则要生怪胎或难产。
汉族大部分地区认为,孕妇不能看产妇分娩,不然自己将来要难产。这条禁忌颇有点科学根据,因孕妇看到正在分娩的产妇的痛苦表情,听到产妇的叫喊声,容易造成一种精神压力,到自己分娩时可能会神经紧张,以致引起难产。
江西称小孩缺唇为缺子,民间以为小孩缺唇是他的娘怀孕时,看了人家挖沟的关系,所以禁止孕妇看挖沟一类的事情,以免影响胎儿的雏形。台湾民间孕妇忌见月蚀,以为见了月蚀所生子女身体不全,也是出于同类心理。
孕妇不能看蛇,看了蛇,产下的婴儿要伸舌头。忌见猴、虎等不常见的动物和丑陋的人,怕受惊吓,冲犯胎神。
忌看傀儡戏,不然将生无骨的孩子。浙江丽水一带至今还有孕妇忌看电影、电视和看花脸戏的习俗。忌看戏中花脸,是为将来生出的小孩不会面花。湖北一带还有忌讳孕妇见优人的习俗。原因也是怕生出胎儿来和戏台上化了装的优人相像,成为怪人。据《清稗类钞》“鄂妇妊忌”云:“又一妇偶观优,及生子,头上有肉隆起,如戴高冠,两耳旁各有肉一片下垂,如以巾幂之者然。因忆观优时,有优人之冠如是,为其换胎矣”。杭县王语有一个孕妇,一次偶然看到一个戏子,生下儿子,头上有肉隆起,如戴高冠,旁各有一片下垂,好似以巾遮之者,于是回想到曾见那个戏子戴着这样的帽子,方知是被换胎了。怎样化解呢?某地有一游方僧,荷担衣装乞食于村落,担上有弥勒佛像,这是孕妇之大忌,所以此僧每到一处,村人就鼓噪着驱逐他。孕妇如来不及回避,突然相遇,一定要坐在地上,解下鞋子,把左脚的鞋子换上右脚,方免于害,不被换胎。但此僧很恶,也放下所挑之担,从右肩换至左肩,见孕妇把鞋子又换穿了,他也再一次把担子从左肩换至右肩。两人如此相持,一个想换胎,一个要阻止换胎,直到村人前来驱赶恶僧,方免于害。所以张华《博物志》载:“妇人妊娠,不欲令见丑恶物,异类鸟兽,食当避其异常味。……正席而坐,割不正不食,所谓诗书讽咏之声,不听淫声,不视邪色,以此产子,子贤明端正寿考,所谓胎教之法。”
孕妇不能进入新房看新娘,因为她是“双身人”,“四眼相”,看了新房,新娘日后不是克夫守寡,就是丧子绝后。这说的是“四眼人”(这作孕妇的代号何其形象)不吉,会冲克人。可是在鄂西北,流行“四眼人”动动眼睛、动动手还能治些小症候,不管灵不灵,街坊邻居一定要登门相请。特别是那些同辈的男子汉或小伙子,眼里落进点灰尘,要请四眼人用嘴吹吹;胳膊拧了,要请四眼人摇摇;头痛感冒的要请四眼人摸摸……这种习尚可谓奇特。
孕妇忌见月蚀、月晕等自然现象,如见了则大不吉,必得设法禳解。民间俗信以为月亮与女性同属阴,并且是女性的典型象征,月亮发生怪现象如被孕妇看见,自然由于感应作用会使孕妇及其腹中的胎儿受到伤害,月亮残缺不全,自然会使孕妇生下残缺不全的婴儿,这在运用感应思维的人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推论。
4.胎孕保健
对孕妇的诸多避讳与禁忌,不能一律视之为无稽之谈,有些是出于保健的需要。
妇女怀孕后,应戒“房事”。这一点古文献中多有记载,《胎产护生篇》“产前十忌”云:“第一最忌共夫寝。”《达生篇》云:“得孕后即宜绝欲,若再扰子宫,其胎或一月,三、五月必堕。”张曜孙云:“怀孕之后,首忌交合。……动而漏下,半产、难产,生子多疾而夭……。”民间生育习俗中也很注意这一点。上海郊区,在妇女怀孕后,其娘家有送分床铺的习俗。妇女婚后第一次怀孕,孕妇的娘家闻讯后,一般在孕妇怀孕三个月左右,送一张单人床到女婿家,称为“送分床铺”。显然,送铺暗指夫妇从此以后该分铺而居,以利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发育;何况,此举也为婴儿降生后准备了床位,可谓一举两得的美事。“送分床铺”之俗限于女儿第一次怀孕,以后就不再也不必重复了。
我国医学对妇女孕期还有怡情养性、实行胎教的规定。《妇人良方大全》曰:“自妊娠之后,则须行坐端严,性情温和,常处静室,多听美言,令人讲读诗书,陈礼,说乐,耳不闻非言,目不视恶事,”《正俗方》云:“怀孕妇人性宜宽厚,神全气和,不惟安胎,生子必温厚,古所谓胎教也。”现代医学证明,要求孕妇孕期行坐端正,怡情养性,多听美言,乃至令人育读诗书,陈以礼乐的习俗是合乎科学的良风美俗。
我国南方许多地方民间有不许已怀孕的妇女坐在房檐下的习俗,据说这是怕胎儿受风。其实更大程度上可能是为保护孕妇健康而设置的避忌,因为孕妇的健康直接关系到胎儿的健康发育,而孕妇坐在房檐下很容易着凉受风,还由于在室外容易受到意外的惊吓、伤害等。
台湾等一些地方的民间则忌讳将孕妇的澡盆放置室外,即使暂时放放也不行。因为民间俗信总是以为孕妇不洁,孕妇使用的澡盆更属不洁之物,这对在外游荡的各种神灵,尤其夜间出来的各种鬼煞都是一种冒犯。因此如果受到触犯的哪路神灵或鬼煞降下责罚,则会给孕妇及其腹中的胎儿带来灾患。这当然是民间神鬼迷信习俗所引申出来的一种避忌,但其实这恐怕仍是出于保护孕妇的目的而神秘化了的一种卫生措施。
不少地方在妇女怀孕期间严禁妇女夜间外出,更不允许其在室外露宿。理由同上,也是认为其不洁,会触犯神灵煞。另外,民间俗信以为夜间室外多邪祟,一旦附身,后果不堪设想。夏季天气炎热,很多人有在室外露宿的习惯,但孕妇则绝对禁止。这当然对孕妇及胎儿都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汉族民间几乎都忌讳孕妇用冷水洗浴,认为这会伤了胎气。其中保护妇幼的意义不言自明。
我国南方许多民族有不准已怀孕的妇女攀爬果木树,尤其忌讳孕妇采摘树上的果实的习俗。他们认为“树之结果”与“女之坐胎”有同样的意义,因此采摘树上的果实自然会自然感应得腹中胎儿早产,这是一种典型的感应思维的表现。但同样不容置疑的是这种避忌有着更为直接的保护孕妇及胎儿的意义和作用。
湖南湘中地区馈送紫苏来安胎的习俗。亲友家有人怀孕时,贺礼可以送鸡、鱼、肉等食物,但必须送若干鸡蛋和一株连根带叶和花朵的全身紫苏。紫苏中间用红纸包着,鸡蛋上要贴用红纸剪的各种吉祥图案,有桂花、梅花、牡丹、荷花、兰草、喜鹊、凤凰等,叫做“蛋花”。不会剪的人家也要贴一块圆形红纸,或用红颜色画一个圆形,以示喜庆,人们一见便知是送的怀孕人情。孕家用紫苏加艾叶煮鸡蛋,做成“紫苏艾水蛋”给孕妇吃。紫苏可以散寒,艾叶有安胎作用,服了可以安胎。煮法是先将紫苏、艾叶熬水,将鸡蛋煮熟剥壳后,放在紫苏艾叶水中再稍煮一下,吃蛋喝汤。紫苏熬煮的时间长短因宜而定。怀孕的月份少可以少熬一会,怀孕的时间长可以多熬一会。此种蛋可以一直吃到产后。生产时,用全紫苏熬水,趁高温时倒入盆中,用蒸气熏蒸产妇的下身,有利于骨盆开放和产道放松,且能发散风寒,防止产后生病。
§§第七章 避免遭受惩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