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愿得一人白首不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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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古诗十九首部分 (5)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菟丝生有时,夫妇会有宜。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

有人说,冉冉孤生竹,比喻的是柔软的、野生的竹子,是枝叶丝丝垂挂的意思。

曹植在《美女篇》中,就写过这样的句子: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枝条纷纷垂落,落叶片片飞舞。

不过,竹子,是修长而清高的植物,是植物中的君子,绝没有柔弱一说。况且,竹枝都是尖利的,向上生长的,说竹子丝丝下垂不是很奇怪吗?那应该是垂柳,或者垂丝海棠。

我觉得,这开篇冉冉二字,应该是形容女子清俊美好的。

蔡邕《青衣赋》中“脩长冉冉,硕人其颀”,冒襄《影梅庵忆语》卷二也有“其人淡而韵,盈盈冉冉”的句子,都是形容女子柔媚美好的。

美好柔媚的姑娘,养在深闺,孤独无聊——每天除了刺绣针线,就是对窗沉思。好好的青春,就这么禁锢在一个小院子里,怎能不无聊呢。

每日憧憬的,都是白马王子来迎接。他,会像山一样吧,呵护着我,有稳固的家业,宽大的胸怀,最重要的是,有绵绵情意,将我融化。

哪个小女子,出嫁前不含如此的心思?只是,想得越美好,现实中往往反差越大。她觉得他应该像山,让她这棵清高脆嫩的竹子可以结根山阿,恣意生长,沐浴阳光。

轻染胭脂,慢挑腮红,凤冠步摇乱,嫁衣绣鸳鸯。羞羞答答上轿去,吹吹打打别娘亲。

从此后,修竹摇曳,山高水阔,哪晓得,盖头一掀两重天——他婚后没过几天就走了,出去求取功名,不是说他没用,像个女萝,而是说,这样一别,他对她来说,真的毫无用处!

你以为的山,只不过是一棵女萝而已。而她,想要的,是一座山。

琼瑶小说《菟丝花》中有一段关于菟丝的描写,小树林里那株菟丝花盛开了,黄绿色的藤葛上挂满了一串串粉白色的花朵,迎着夏日的晨风飘荡……那细碎的小花束和那柔弱的藤蔓,看来那样的娇嫩和楚楚可怜。而那雄伟的松树,扎结的枝干,又那样的挺拔苍健。望着这两种纠缠在一起的植物,令人对自然界的神奇感到迷惑。

菟丝子,是一种寄生植物,无根草,也叫无根藤。其组成的细胞中没有叶绿体,利用爬藤状构造攀附在其他植物上,并且从接触宿主的部位伸出尖刺,戳入宿主,直达韧皮部,吸取养分以维生,更进一步还会转化成淀粉粒储存在组织中。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曾这样描述菟丝子:无叶有花,白色微红,香亦袭人。

古诗中有用菟丝表示新婚妻子,女萝代表丈夫的传统。

《诗·小雅·頍弁》,有女萝句:茑与女萝,施于松柏。是一种附在松柏上的寄生物,成丝状下垂。也叫松萝,不过女萝的名字更好听一点。

《本草纲目》说女萝:女萝,菟丝也;《吴普本草》:菟丝一名松萝;陶宏景说:茑是桑上寄生,松萝是松上寄生;陆佃《埤雅》言:茑是松、柏上寄生,女萝是松上浮蔓。又言:在木为女萝,在草为菟丝。

女萝,有雄为女萝,雌为菟丝之说。

杜甫在《新婚别》中写:菟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这对新婚分别的夫妻,是因为打仗,所以调子更悲伤了一层。菟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柔软的菟丝子,依附在其他的生物上面,注定不会长久。

用菟丝子比喻新婚不长久,当属杜工部。要说将菟丝的缠绵缱绻发挥到极致的,要属李太白: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 轻条不自引,为逐春风斜。 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谁言会面易?各在青山崖。女萝发馨香,菟丝断人肠!枝枝相纠结,叶叶竞飘扬。生子不知根,因谁共芬芳。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若识二意心,海潮易可量。

潇潇洒洒山水间的李白,自然比沉溺在生活苦难中的杜甫多了些飘逸和不拘,你看他写枝枝相纠结,叶叶竞飘扬……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分明是一幅缠绵香艳的春闺图,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新婚伊始,他们尝到了鱼水之乐,年轻的小夫妻,虽然还有些陌生,却也挡不住恩恩爱爱,自然是,夜夜有温存,缠绵缱绻,好像一双紧紧缠在一起的植物!

嫁是嫁了,依然无依靠,倒不如在家做修竹的时候了,孤独是有的,希望也有,如今孤独还在,希望却没了,怎能不怨恨!

草木荣枯有时,身体寂寞已久。

她叹的是,他新婚别去,对她来说是一件尴尬的事儿,对于一个初尝新婚之喜,床榻缠绵的年轻女子来说,男人的迅速离去,令人失望。她像一只风筝,高高飞在天空,男人牵着线,却忘了收。就这样被高高遗弃在空中,只好等着被阳光慢慢晒,被风雨静静吹,在尘世的飘摇中,风干。

这样的分别,充满了无奈孤苦和凄惶。

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春寒著摸人。 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孤灯梦不成。

朱淑真的这首《减字木兰花》几乎是写尽了寂寞少妇的无奈,一连五个独字,将日子,衬托出了几许凄惶。

又加上,女子千里远嫁,与家人隔了千山万水之遥,心里不免又添一层愁苦,在思君、思亲、又孤独难耐的时光中,她慢慢憔悴了。

这样的等待是没有尽头的。唯一的指望是,男人能功成名就,坐着轩车回家来。

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汉末,外戚夺权,买卖官职,下层文人志士根本就得不到重用,也没有机会接近权贵。所以,如果丈夫不放弃做官的想法,她的等待将是遥遥无期的。

其实,女子明白自己的等待很渺茫,只不过难挨长夜漫漫,身心清冷。她自比是含苞待放的惠兰花,惠兰花,婀娜多姿,花朵层层叠叠,多用来比喻夫妻。

正是娇美的时候,蕊含清露,萼探嫩芽,迎风楚楚开,微雨片片落。

怕是过了这好时节,花也落了,叶也枯了,再无美色,岂不是耽误一生?

万分无奈,只好选择相信,他的心,是在自己身上的,那么,可以稍作安慰。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意思堪比,但是,杜秋娘更直白一些。

杜秋娘是个大胆的女子。她本是镇海节度使李锜的歌姬,虽然有才有貌,却不得不淹没在众多的歌姬中,空负年华。

她自谱了一首《金缕衣》在一次李琦的家宴上唱得旖旎生香,李琦被这个出众的女子倾倒,很快纳为妾室,百般宠爱。

杜秋娘是个活得十分明白的女子,人生一世,短短不过数十年,如果不自己争取,也许就真的淹没在红尘中,成为一枝开在路边、独自鲜艳明媚、又默默凋零枯萎的闲花野草,一生,都不会有人注意。

她永远不会像王宝钏,傻傻地在寒窑里等十八年,却等回来一个负心郎,搭上了自己的一生,只不过成全了一段闲话。

她用大胆和才情,争取到了李琦的爱,人生也开始华美起来。后来,李琦战死,她被充入后宫,依然作歌姬,命运真是捉弄人,又一次回到起点。

她仍然不甘,又是一曲缠绵凄婉的《金缕衣》,将唐宪宗吸引,被封为秋妃。

多少人误读杜秋娘的《金缕衣》是劝人珍惜时光,殊不知,她要珍惜的,是自己含苞待放的青春,她要劝说的,也不过是眼前人。

女子当如是。幽怨,缠缠绵绵,哭哭啼啼,是对自己的再次辜负,倒不如,撇开去,努力追寻幸福。

杜秋娘比诗中的新婚女子要幸运,她得以在李琦和皇帝面前表露自己的才华。

而这个女子,只有一个人,对着月影轻轻吟咏一句: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风也许会听见,帮她带走一份惆怅,却带不走满怀的幽怨迷茫。

《古诗十九首》,多少离绪别愁。

《行行重行行》写的也是一对夫妻离别后的思念。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一样的分别,一样的思念,一样的寂寞,甚至连对丈夫是否会对自己忠贞的怀疑,都异曲同工。唯一的区别是,一个是夫妻别,一个是新婚别。

新婚别的寂寞更长些,因为得到的太少,也因为新婚,往往都恩爱非常,这一别,心里的落差太大。

更让人心惊和心悸的是,新婚一别,她居然忘记了他的模样!

我们看《行行重行行》里面,妻子思念,憔悴,瘦弱,怀疑,最后却告诫丈夫,要努力加餐饭,切身的关怀,有过日子的味道。

而这首《冉冉孤生竹》,她只是在诉说嫁娶的过程,自己的委屈,思念、孤独中的憔悴,最后,在表明自己的心迹之后,戛然而止,如一个休止符,猛然停顿!

我们在这首诗里,没有发现任何生活的片段和对丈夫的描写——她和丈夫之间甚至还没有太熟悉,就匆匆分别了。她只记得,短暂的缠绵,那是他娶她之后,唯一的一次记忆!

很是酸苦。

这样的婚姻,还没爱情,只不过是走了一遍夫妻程序而已。

他们没有共同生活的基础,何来加餐饭的叮咛。

古代,男人在出门之前,要娶一个媳妇在家里,一是证明自己是成年人了,可以肩负责任;二是没有了后顾之忧,有人照顾父母、家庭。倒霉的是妻子,既无夫妻之实,又要担妻子之责任。

不是源于爱!

更悲哀。

她只是在思念,一个模糊的,可以算作丈夫的男人,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就锁定了她的终身,禁锢了她的情感。

这世上最无奈的事情,就是新婚别;这世上最残酷的事情就是,新婚别后,音容两忘,却还要苦苦守候,一份虚幻。

客从远方来

女人多么容易满足

客从远方来,遗我一端绮。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 着以长相思,缘以结不解。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

一读此诗,便心中一喜。

由于汉代特殊的政治环境,大多数男人离家求官,于是,产生了一大批怨妇弃妇,也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氛围,大批的伤情离别诗自成风景。

所以,大多汉代诗作,不是游子思家,就是充满了离愁别绪的怨妇伤情诗作,调子阴郁,忧伤迷茫。

《客从远方来》,是为数不多的一首,调子明快,有些微微欢喜。像刚刚绽开了花苞的合欢,一滴清露不偏不倚,落在蕊心深处,看了,就让人觉得奇妙,喜欢。

其实也没有什么隆重的事情,就是远行在万里之外的丈夫,托付回乡的同乡,给妻子带回去一匹锦缎,她就高兴的不得了,琢磨着,要将这锦缎,做成被子。

这么美好有意义的一匹布,自然不能做成普通的被子,要做成合欢被。等他回来,两个人一起,缠绵在这锦被里,满满的爱情,像极盛的牡丹花,慢慢,溢了一室清香。

就是这样普通的一匹锦缎,女子失落已久的心,无端地欢欣起来。让那些依窗望月,抚琴寄思,采桑不满的孤独女子们,黯然成了一抹背景。

自然,她并不是喜欢这锦缎的华贵美丽,而是因为,那是他在万里之外,亲手挑选了,又托了人,送回来的。

女子在乎的,永远不是物件本身,而是男人的一颗心——他心里想着她,才会不惜万里,辗转稍回一段锦。

痴情的女子,欢欢喜喜的,裁剪,缝纫,缀流苏,细细密密,将心事交付。

其实,他只不过在遥远的地方,给她捎回来一段锦,并不曾有片言只语,已经足够俘获一颗心。

“锦”字的含义是“金帛”,意为“像金银一样华丽高贵的织物”。

事实上古代和现代确有用金银箔丝装饰织造的锦缎,只是现代的金银丝并非真正用黄金和白银制成,而分别是用铜粉和铝粉制做的闪光丝而已,因此锦的外观瑰丽多彩,花纹精致高雅,花型立体生动。

唐代,项斯《欲别》诗写过锦缎:花时人欲别,每日醉樱桃。买酒金钱尽,弹筝玉指劳。归期无岁月,客路有风涛。锦缎裁衣赠,麒麟落剪刀。也是离人赠锦,只不过,做衣服和被子之别。

我国早在春秋以前就已经生产锦类织物,《诗经》:“锦衣狐裘”,“锦衾烂兮”,《左传》:重锦,锦之熟细者…… 湖南战国墓葬曾出土过深棕的红黄菱纹锦和朱条暗花对龙对凤锦。

总之,可以算作锦的布,是非常艳丽华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