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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康熙帝“修理”太监

——太监本来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都是帝王废了的。不男不女的,还老给帝王丢脸。康熙对太监没好感,就经常“修理”太监们!

顺治帝死后,康熙即位。当时康熙年仅八岁,由太皇太后和一批老臣们参与辅政,他们想恢复太祖太宗时期的旧制,因此决定撤掉由太监掌监的十三衙门,仍设内务府。

顺治十八年二月十五日,刚刚继位的康熙谕吏、刑等部各衙门,历数太监罪说:“朕想历代都是因为用人不当所致。凡是委用太监宦官,未有不发生乱子的。应吸取以往卑鄙小人带来的教训,不设宦官;先帝顺治因为宫廷内需人供役,偶尔使用此辈,接着便发现他们奸诈狡猾,所以在遗诏中说:祖宗创业,未曾任用宦官。明朝亡图,正因委用宦官,造成祸端。朕遵照父皇的遗诏,铲除弊端。”

康熙又说:“……满洲的佟义,内官吴良辅互相勾结,违法乱纪,破坏本朝淳朴的风俗习惯,改变祖宗久定的典章制度,罪情重大,万恶至极,虽然绳之以法,不足以当其罪。吴良辅佟义已经正法,将世职削去。凡事皆遵太守时定制执行。内官永不再用。”

康熙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康熙特意对修明史的官员说:“宦官为重,历代有之。如明朝的王振、刘瑾、魏忠贤之流,罪孽深重,作恶太多。崇祯诛锄阉党,是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

三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有刑部等衙门题报:太监钱文才打死民人徐二,应处以绞刑,监候办理。

对此,康熙对大学士们说:凡是太监犯罪,决不能宽恕,应严加治罪。朕发现自古以来,太监善良者太少了,关键在于人君能否防微杜渐。如果从开始就姑息纵容,等到势不可遏之时再想制服,已非易事。如汉代的十常侍、唐代的北司,窃弄威权,甚至皇帝起居及服装饮食,都在其掌握之中,这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

康熙感叹:“太监本是被阉割的人,其性情与一般人不同。有的虽年已衰老,但一言一行还像个婴儿;有的外表装作老实厚道者,内里却居心叵测。必须是人君英明,这些家伙才无法施展权术。朕听说明代皇帝将朝廷奏章的批答权委托给司礼监,司礼监又委之于名下内监,此辈素无学问,不知义理,委之以事,怎么能不发生谬误呢?其间闹出多少荒唐之事,简直不可思议!”

康熙四十年五月二十二日,江南道御史张瑗上疏,要求将西山碧云寺后葬有前明太监魏忠贤之墓及碑两座彻底毁掉。康熙一直对太监心存痛恨,于是特旨批准行事。

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康熙阅读明史,将其心得体会讲给大学士们听,他说:朕自幼年的时候开始,即每件事都喜欢问个为什么。明代太监的事,朕都看过,那时候的事,朕知道得很详细。太监魏忠贤的恶劣形迹,史书仅记其大概而已,还没有详细记载。

康熙又说:明史载杨涟、左光斗死在北镇抚司狱中。实此二人,在出午门前即受御杖而死,是太监们用布裹尸拖出去的。

至于随崇祯殉难的人,乃是太监王承恩。因此,世祖章皇帝作文致祭,并立碑碣。

康熙对历代作恶多端的太监深恶痛绝,非常厌烦,只有王承恩例外,因为他对自己的君主忠心不二,最后随君而死。

像魏忠贤之流,作恶多端,残害生灵,恶迹昭彰。康熙对其墓、碑下令毁平,似有不共戴天之仇。何以如此呢?因为此辈祸国殃民,清代宫中太监仅供洒扫使役不予权柄。权衡利弊,忠奸分明,不重小人是康熙用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