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并营电视体制是以英国为代表的一种电视制度类型。这种制度的根由是1925年英国的克罗弗德委员会在希可斯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不要成立国家经营的广播系统,而由国会立法成立一家公共公司,为全民利益制作广播节目;而这一公共广播公司对新闻、时事节目的内容应有独立自主权。英国政府基本接受了克罗弗德委员会的建议,于1926年12月31日,商营BBC公司改组成为公营BBC公司,1934年5月,英国成立了第一个电视委员会--塞尔顿委员会,负责评估电视的发展。这个委员会提议由BBC按照经营公共广播的思想和方式,负责第一个电视频道的开播和管理,BBC于1936年11月开办了电视。
英国广播公司(BBC)是根据英国皇家特许状成立的公共的非营利的广播电视机构。英国广播公司的最高领导机构为12人组成的董事会,全部董事会成员由政府提名,女王任命,任期5年。日常事务由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主持,另有副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下设全国广播部、地区广播部、电视部、电视节目部、国外广播部、工程部、公共关系部、财政部和人事部。
公司的业务、财政以及人事等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讨论决定。
1954年8月,在保守党的支持下,《电视法案》获得国会通过。该法案规定:成立一个与BBC性质相近的公共机构“独立电视局(ITV)”,并授权其管理商业性的独立电视公司(ITV)的业务。各管理委员会均由邮政大臣任命,任期五年。同时强调,广告播出时机、数量应有严格规定,节目应与广告明显区分开,并不得有广告影响节目内容的情形发生。1955年9月,“联合电视”和“联合播映”两家独立电视公司在伦敦开播。从此开始了英国电视商业的历史。
经过60和70年代电视在英国的发展过程,特别是经过朝野上下的反复论证、争辩,1982年11月英国的第四频道终于开播,至此,形成了公、私并行的英国独特的电视体制。英国的广播电视体制,在世界上成为许多国家效仿的榜样。采用这种电视体制的国家还有日本、加拿大等国。
公营电视台与私营电视台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主要是靠收取执照费或电视收看费来维持经营和制作节目的。英国的BBC、日本的NHK等公营电视台都不允许在电视节目中插播广告。在英国,执照费的数额由政府确定,并由政府征收。在一般情况下,由电视用户按政府规定的数额,向邮局预缴一年的费用,购得电视接收执照。此外,电视接收机的销售和出租者,有向政府通报接收设备购买者和租用者的姓名、住所的义务。
日本的NHK设有营业局,通过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向观众收取收视费,也派人登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