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篇网文流传甚广,大意是说:某人累死累活工作许久后到欧洲旅游,惊讶地发现当地人生活却无比悠闲,老外表示很难理解中国人那种无止境的忙碌勤奋,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不是人生真正的目的。此言犹如醍醐灌顶,顿时使这个人感慨人生的另一种可能,并进而反思自己原有的人生经历。
这个故事很受欢迎,虽然这个桥段很俗很老套,但确实颇符合眼下中国广大工人阶级的心理——在长年高强度的工作下,劳碌辛苦,到头来日子却仍没有西方人过得好。看似光鲜的城市白领,往往怨言最多,有道是“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吃的比猪差,干的比驴多,拿的比贫农还少;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说起来谁不是呢,我也巴不得能早两年退休,自此过过悠闲慵懒的人生。但静下来思考这个故事,最让我感兴趣的地方在于:它隐含了关于懒惰的一套话语逻辑,以及一种价值判断。
虽然这个故事中的欧洲人以一种貌似睿智的人生态度暗示:闲暇才代表优越性。但在历史上,更常见的则是另一套话语。长期以来,强势群体对周围弱势族群最常见的贬抑手法,就是指出他们根深蒂固的懒惰是一种劣根性的体现。在苏格兰褶裙成为民族象征之前,甚至城市的苏格兰人也认为那些穿褶裙的高地本族人是懒惰的、不开化的、野蛮的。直到18世纪,德国农民留给人的负面印象,首要的特征就是“心理和生理懒惰”,而“没头脑、呆头呆脑、粗鲁和酗酒”这些倒还在其次,懒惰这一点就已经表明他们是如何地令人厌恶,他们的不幸也因此被认为是自己造成的。
1820年,曾有一位占星家对司汤达的小说《巴马修道院》里的年轻人说:“一个世纪之内可能没有人再想做有闲人了。”他是对的。《私人生活史》第一卷在提及这句话时指出了隐藏其后的价值观变迁:在现代人看来,古人歧视劳动正是缘于他们经济上的衰退、技术上的愚昧落后,而劳动被现代社会认定为一种积极的社会价值和哲学概念,“今天无论谁承认自己平时不工作,都是一种不良的行径”。
欧洲人对外征服时,懒惰更是当地土著作为劣等种族一个如影随形的必备标签。例如北美印第安土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普遍被白人移民瞧不起的懒惰,这与残忍、狡诈共同构成印第安人的负面特征。当美国殖民者向西南进军时,也普遍觉得墨西哥人懒惰、无能、顽固、迷信落后、充满邪恶,其中“懒惰”再次成为首要的突出标签,而这种印象成为后来美国人抢占其土地、剥削他们劳动的合理论据。1849年美国夺取加州时,甚至连恩格斯都评论道:“没有暴力,历史便一事无成。……富饶的加利福尼亚从对它毫无作为的懒惰的墨西哥人手中摆脱出来,这有什么坏处呢?”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则明确声称:“道德与一个人的努力和勤俭并生,而不道德与懈怠奢靡并存,两者互为来源,一个是力量之源,一个是衰败之根。”另一个德国人康德,他倒是承认北美土著具备某种高贵感,但他认为非洲人“天生就无法感受超过懒散层面的东西”。
历来“那些能与支配群体竞争的群体不可能被贴上懒惰或缺乏才智的标签”(《族群社会学》),被认为是懒惰愚蠢的通常都是受支配的弱势群体,这一点在美国黑人身上体现得最为显著。1775年拥奴派的伯纳德·罗曼斯(Bernard Romans)斥责:“黑人在非洲时就具有忘恩负义、偷盗、自以为是、懒惰等特点,这是他们内在的特点,而不是因为奴隶制才产生的。”即便在南北战争之后废除奴隶制超过两代人的时间,1912年老罗斯福仍强调:“黑人的懒惰、散漫、邪恶和犯罪是导致黑人种族走向堕落的根源,它比所有白人的压迫加起来还有危害性。”黑人在美国文学和文化中长期固定的形象模式之一便是“懒惰”(此外还有思维混乱、吹牛、迷信、孩子气、缺乏独立性等特征),连马克·吐温笔下的黑人形象也不例外。在很长时间里,“如果黑人的劳动得到白人的认可,白人就会使用人们常用的谚语:‘像黑人一样傻干。’而如果黑人的劳动没能满足白人的愿望,白人往往会使用另一个谚语,‘像黑人一样懒惰’”(《文化的扭曲:美国文学与文化中的黑人形象研究(1877——1914)》)。
在西方的帝国主义时代,令欧洲人厌烦的还有一个“懒惰成性的东方”。其地域横跨甚广,“从利比里亚到马格里布,再到老挝,几乎没有一个殖民者不说受殖者懒惰……它在抬高殖民者、贬低受殖者的辩证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殖民者与受殖者》[1])。欧洲人所到之处,均认为当地人的懒惰是其低劣的表征和原因,这种耐人寻味的现象甚至促使学者阿拉塔斯(S. H. Alatas)专门就此写了一本《懒惰土著的神话》(The Myth of the Lazy Native),讨论16世纪至20世纪西方人眼中的马来西亚人、菲律宾人、爪哇人的形象——这些都是当时被反复指责为懒惰的典型——以及这种懒惰的土著形象在殖民帝国主义话语中的功能。这项研究揭示的东方主义使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称赞它是“伟大研究”。事实上,西方人当时对菲律宾人懒惰的指责如此普遍,以至于菲律宾国父黎刹专门写过一篇《论菲律宾人的懒惰》来反驳这一论调。不过,觉得菲律宾人懒散的还不仅仅是西方人,中国人也有同感,清人叶羌镛《吕宋记略》称:“土番懒惰成性,率皆游手,日斗鸡樗蒲为戏。”《万国地理全图集》上也说,马尼拉一带“土虽膏腴,却惮劳,宁饿死不工作”,历史上中国人也向来很喜欢以指斥周边族群懒惰来证明其劣等。
或许让人意外的是,1870年前后抵达日本的西方人还认定,日本这个懒惰的民族将注定要贫穷下去。当时的外国报刊如《日本时报》警告,日本由于懒惰将永远不能变富。鉴于一个世纪之后日本人在全世界以极度勤劳和过劳死著称,这样的警告听起来实在颇有荒谬之感。总体而言,当时的西方人眼中,几乎所有东方人都是懒惰的,那被认为是其根深蒂固的本性,他们的劣等就是因此而造成的;而西方的成功和西方人的优越性则是勤奋努力的自然回报。
这种话语逻辑当然不仅见于西方/其余世界(the West/the Rest),也见于握有文化霸权的精英对农民等大众群体的观感。王笛在讨论1870——1930年成都城市文化时就指出,当时的权力精英经常使用“迷信”“懒惰作风”“惰性”以及“不良社会风气”之类带有价值判断色彩的词汇来批评下层民众。
在现代社会确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懒惰”都被视为一种罪孽和缺陷。苏联1960年颁布《关于加强同过反社会的寄生生活者斗争的命令》,规定一个月以上无正式工作者要被流放2——5年,后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布罗茨基就曾因“过着寄生生活”而被判处流放5年。作家阿马利里克也一度因过着懒散无业的生活而被判流放西伯利亚,甚至他遇到的一个盗窃犯都因此瞧不起他,“当他知道我是‘寄生虫’后,就完全瞧不起我了,显示他的身份比我高”(《被迫的西伯利亚之行》)。这倒也不奇怪,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就是“不劳动者不得食”,但事实上连英国的自由主义者里奥纳德·霍布豪斯(Leonard Hobhouse)也曾在1911年著书提倡要为“懒人”建立惩罚性的劳动营。
然而渐渐地,另一套话语开始浮现。19世纪英国征服缅甸后,一度总是批评缅甸人好吃懒做,后来“却开始了解到,这个‘懒’字自有它的道理与迷人之处。英国人总自认自己的生活目标是在追求自由,但在一名缅甸人眼中,英国人汲汲营营于工作谋利,不啻在过奴隶般的生活。缅甸人才是‘真正热爱自由’的”(《人类的主人》)。事实上,关于懒惰向来有两套话语:一套是“勤劳者有权蔑视懒惰者”,另一套则是“闲散者优于劳碌者”。例如在奴隶制下,劳作的奴隶被视为远远劣于主人,闲散是主人的特权。欧洲人意识到土著懒散快乐的好处,是现代思潮的一部分,即作为“高尚的野蛮人”形象的特征之一,暗示落后的族群身上保留着值得珍视的品质。一度在进步和文明的名义上嘲笑野蛮人懒散落后的人,如今成了原生性价值最强烈的捍卫者。
在工业化流水线上劳作的人终于疲惫了,厌倦了,钟摆开始往回摆动。为了反抗生活的常规化和劳动强度,人们内心产生出一种对懒散的愿望,期待在工作之外以一种无纪律、婴儿式的自我放纵来反抗。人们意识到劳作不能算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尼采的话击中了很多人:“如同在所有时代,同样在现在,人被分为奴隶和自由人;一个人,他自己不拥有他的一天的三分之二的话,他就是一个奴隶,无论他另外可能是政治家、商人、公务员、学者。”人们固然可以争辩说,闲暇不仅仅是懒散,它是一种动态的空闲,而不是被动的,然而这种区分并不是质的分别。
看似悖论的是,一个人可以同时持有以上两套话语而不觉得自相矛盾——正如我们在一些国人身上看到的,他们可以既羡慕欧洲人的闲散,又鄙视非洲人的懒惰。在面向前者时,他赞成欧洲话语中“中国人那种令人憎恶的勤奋是可悲的”;在面向后者时,他又本能地觉得自己要比这懒惰的土著高出一等;同一个人甚至还可能又羡慕西藏牧民自由闲散的生活。他可以在这三个场景之间随意切换而不感觉有任何不适。因为这些话语可以在不同面向、不同层级内运作而彼此不冲突。对于西方人来说倒是简单的:19世纪时他们通常一致觉得一个“懒惰成性的东方”低劣而令人厌烦,而如今一个过度勤劳的东方仍然如此,并且看起来那里的血汗工厂多少有些可怜、可悲。
人类常常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它总是能让解释有利于自己。并不仅仅在“懒惰”这个议题上存在两套话语,事实上许多问题上都是如此:坚持/固执、幽默/油滑……同一品质往往根据不同的认定都存在硬币的两面。这也提醒我们看待任何问题都需要警惕那种过分单一的价值判断倾向。如果有条件,我个人也并不反对过一种更懒散舒适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但我并不将之视为一种高下的价值判断,也并未对这两套话语的任何一套心悦诚服地完全接受。卢梭曾说,如果我们能够“在原始社会的懒惰与我们自尊自大所导致的无法抑制的忙忙碌碌之间维持一个快乐的调和”状态,那会对人类的幸福更为有利。但愿如此。
2009年12月10日
注释
[1]引自《解殖与民族主义》,许宝强、罗永生编,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