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这篇文章是苏轼在嘉祐二年(1057年)考礼部进士时的论文。欧阳修主考见到这篇文章非常高兴,说:“此我辈人也。”苏轼在他的《上梅龙图书》中清楚地说:“轼长于草野,不学时文,词语甚朴,无所藻饰。意者执事欲抑浮剽之文,故宁取此以矫其弊。”说明这篇文章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因为文章写得圆熟流美,并且议论也极为有理,很有说服力,非常符合北宋新古文运动的要求。
这篇文章以忠厚之至贯串全篇,从疑字着笔,结论则是一个仁字。
文章一开头从爱民忧民出发,由赏善和罚不善引起“赏疑从与”、“罚疑从去”、“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的观点,赏罚的去与是为了谨刑,功罪的轻重在于免杀无辜,这就是疑的本意。
最后提出:“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这就是刑赏忠厚之至的根本目的。
文章结构严谨围绕同一个主题,引经据典,反复论证,对每段引述的事,都给予婉言警语,文势悠扬起伏,笔力犀利雄健,在北宋的古文运动中起到扫荡廊清的作用。
【原文】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1]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2]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忻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3]。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以祥刑[4]。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5]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6]从去,所以谨刑也。” 当尧之时,皋陶[7]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8]。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9]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圯族[10]。”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11]。”呜呼!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12]。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以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13]。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14]。”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制[15]其喜怒、而不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1]成康:即周成王、周康王。[2]长者:为人忠厚、德行很好的人。哀矜:怜悯。惩创:惩治警戒。[3]吁:表示不以为然的叹声。俞:表示赞许、应允的声音。欢忻:欢欣、心喜。惨戚:悲伤、凄戚。虞夏商周之书:指《尚书》中的《舜典》《大禹谟》《汤诰》《武成》等。[4]穆王:即周穆王姬满,周昭王姬瑕之子。吕侯:周穆王的臣子,又称甫侯,任司寇之职。祥刑:即善于使用刑罚。[5]恻然:悲痛的样子。无辜:指无罪的人。[6]传:解说经义的文字,指孔安国给《尚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作的传注。赏疑:对该赏赐的人宁可从厚,表示广恩。罚疑:对该惩罚的人宁可从轻处理,表示慎重用刑。[7]皋陶:姓偃,是舜的臣子,是掌管刑法的官员。苏轼误认为是尧的臣子。[8]三:多次。宥:饶恕的意思。
《老学庵笔记》卷八:“东坡先生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有云:‘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人,三。尧曰宥之,三。’梅圣俞为小试官,得之以示欧阳公。公曰:‘此出何书’?圣俞曰:‘何需出处!’公以为皆偶忘之,然亦大称叹。初欲以为魁,终以此不果。及揭榜,见东坡姓名,始谓圣俞曰:‘此郎必有所据,更恨吾辈不能记耳。’及揭谢,首问之,东坡亦对曰:‘何需出处。’乃与圣俞语合。公赏其豪迈,太息不已。”杨万里《诚斋诗话》记欧阳修问苏轼:“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此见何书?”坡曰:‘事在《三国志·孔融传》注。’欧退而阅之无有。他日再问坡,坡云:‘曹操灭袁绍,以袁熙妻赐其子丕。’孔融曰:‘昔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惊问何经见?’融曰:以今日之事观之,意其如此。尧、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欧退而大惊曰:‘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9]四岳:四方诸侯之长。实为上方部落的首领。鲧:帝禹的父亲,被四岳推举出来,奉尧的命令治理水患。没有成功,被尧杀死在羽山。[10]鲧方命圮族:鲧违抗命令残害同族。[11]杀不辜:杀死无罪的人。不经:不合乎常规。[12]忍人:即残忍的人。[13]“赏以爵禄”三句:是说赏赐的作用只限于得到爵禄的范围之内。“刑以刀锯”
三句:是说刑罚的威力只能影响使用过刀锯的范围之内。[14]乱庶遄沮:《诗经·小雅·巧言》:“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意思是如果君子喜欢采纳贤人之言,怒斥小人的诽谤谗言,乱事就可以停止了。[15]制:控制。
【译文】
在唐尧、虞舜、夏禹、商汤以及周朝的文王、武王、成王、康王这些圣君明主的时代,是那么深切地爱护人民和关怀人民,是用诚挚高尚的出自长辈关爱的方法来对待天下人民。只要做了一点好事就因此而奖赏他,并且还要颂扬他、赞美他;欢迎他有好的起点,鼓励他努力做到善始善终。只要做了一件坏事,就因此而处罚他,既要怜悯他,又要惩戒他;要他抛弃改正原来的错误,走新的道路,重新做人。所以或惊叹或赞许的声音,或欢欣鼓舞或悲惨哀戚的感情,都能从《尚书》中的《舜典》《大禹谟》《汤诰》《武成》这些篇章中表现出来。
周成王、周康王逝世后,周穆王继位,周朝的朝政开始衰败,但穆王还命令他的大臣吕侯研究夏禹的赎刑方法,制定《吕刑》,布告天下,告戒他要善于使用刑法。他的话充满忧虑但并不伤感,充满威严但并非怒气冲冲,他对有罪的人显得慈爱而又能果断处理,对无罪无辜的人抱着同情哀怜的心情。所以孔子对他仍然有所肯定。孔安国在他给《尚书·大禹谟》的传注中说:“对有疑问的奖赏,应该给予,这样做是为了扩大恩赐的范围;对有疑问的惩罚,应该去掉惩罚,这样做是以谨慎的态度执行刑法。”
在唐尧时代,皋陶当法官。有一次准备杀一个人。皋陶再三表示应该杀掉这个人,唐尧却再三地饶恕了他。因此老百姓都害怕皋陶执法的严厉坚决,欢迎唐尧量刑时的宽大。四岳举荐治水的人,说:“鲧这个人可以任用。”唐尧却反对说:“不能任用,鲧这个人会因违抗命令而毁掉他同族的人。”后来唐尧又说:“好吧,让他试试看。”为什么唐尧不听从皋陶杀掉那个人的意见,却听从了四岳的建议错误地任用鲧去治水呢?我们从这里可清楚地看到圣人的心意。《尚书》上说:“对有怀疑的罪犯,处理时应该从轻发落,对有怀疑的功绩,在奖励时应该选择从重奖励。与其在没弄清楚之前杀掉一个无罪的人,宁可不按常规而从轻发落。唉,这就把刑赏忠厚之至的道理说得十分透彻了!
介乎可以奖励与不应该奖励之间的,奖励了就超过了仁爱的界限;介乎可以惩罚和不应该惩罚之间的,惩罚了就超过了合宜的标准。奖赏超过界限还影响不了一个正人君子的身份,惩罚超过合宜的标准,就会成为一个残忍的人。所以说仁爱的界限可以超过,合宜的标准就不能超越。古代不用爵位俸禄作为奖赏,不用刀锯来施惩罚。用爵位俸禄来作为赏赐,那么奖赏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只能在得到爵禄的人的范围内,而无法影响到得不到爵禄赏赐的人。对犯罪的人施用刀锯刑罚,刑罚所起的惩戒作用只限制在直接承受刀锯刑罚的人身上,其威慑力也施展不到没有受到刀锯刑罚的人身上。古代帝王们懂得,天下的好人好事是奖赏不完的,所以把爵位俸禄奖赏他们是起不了勉励作用的;同时也懂得天下的坏人坏事是无法都进行惩罚的,所以刀锯刑法是无法制止所有的犯罪的。
因此对于有怀疑的奖赏或者惩罚,都应该采取仁爱宽厚的态度。用诚信、高尚的出于长辈的关爱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天下人民,使人民都相互影响地跟着做诚信、高尚的人。古代王们的刑赏观点真是忠厚到了极点了!
《诗经》上说:“君子如果喜欢采纳贤人们所说的话,怒斥小人们的谗言诽谤,乱事就可以停止了。”君子平息乱子,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办法吗?就是善于控制住自己的喜怒好恶情绪,总是不迷失仁爱宽厚的原则罢了!《春秋》的主张是,立法时应该严格,但对人执法时则应该从宽。按照这样的褒扬和贬谪的原则来掌拨赏罚标准,也是忠厚到了极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