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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其身正,不令而行。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

在《颜渊》篇里,孔子曾经回答过季康子:“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本篇中,孔子又提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意思是说:如果自身行为端正,从政治国有什么困难呢?如果自身行为不端正,又怎么能够去端正别人呢?所有这些与这里的论述表达的都是同一个道理,就是告诫领导者必须端正自身态度,谨慎处事,以身示范。作为一个领导者,他的所作所为必定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效仿的对象,所谓上行下效就是指的这个意思,强调政治领导人的表率作用。

今天我们抓廉政建设,要求领导干部遵守勤政廉洁的五条标准,说起来,与孔子所反复强调的思想也是完全一致的。

正人先正己,表率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曹操“割发代首”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操留荀彧在许都,调遣兵将,自统大军进发。行军之际,见一路麦已熟。民因兵至,逃避在外,不敢留刈麦。操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拜。

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操乘马正行,忽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践麦之罪。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

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曹操说是英雄也好,枭雄也罢。毫无疑问,我们看到他身上的诸多优点是多数人所不敢企及的。

在行军作战途中,一个将领最需要的就是威信,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来号令三军。曹操深知其道,勇于对自己发出的命令负责。虽然没有付出生命,但在那时候,人们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极为珍视,作为统帅,能够做到“割发代首”,真的是实属不易!

国家用法律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企业也毫不例外,也应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合适的管理制度,那必会导致员工放任自流,企业的各种流程也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但光有制度还不够,能否将制度落到实处才是最关键的。

领导作为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应当怎样才能不让自己的制度只是一纸空文呢?除了要严格地要求员工以外,自己遵守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做到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先律己后律人。不仅如此,还要勇于自我责罚。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有这样的领导才会树立起威信,也只有这样的领导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总之,领导者要用自己的行动做出表率,群众才能信服他并听其命令。

“正人先正己”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不管是领导还是作为家长或老师来说,如果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则做出好榜样,又怎么可能培养出优秀的子女或学生呢?作为一个政府官员或企业管理者,自己不能廉洁奉公,又怎么可能成功管理部下呢?

但是以为只要自己做得正,从政就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个观点在今天已经非常落伍。以今天的观点来看,一个从政者能够做到“己正”只是具备了从政的基本素质,还必须有充分的专业知识和聪明才智才可以胜领导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