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敦煌学与中国史研究论集纪念孙修身先生逝世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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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关于S.078V和S.1725V两件敦煌写本书仪的一些看法(1)

吴丽娱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关于S.078V和S.1725V两件敦煌

写本书仪的史事和年代

1.S.078V敦煌S.078V写卷的背面,是一件失名书仪。残存文字共91行。楷书,字体小而工整清晰。计有书札22通,均属官场拜贺起居节候、求官求荐等内容。收书人有长官、仆射、着作、司马、判官、司官、太保、元帅令公、老丈、A官、大夫等。此卷《敦煌遗书总目索弓I》仅定名曰“书牍轨范”,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一书有录文。其题解据书札内容有“厶谬叨宰邑”、“厶忝居宰字”、“厶忝命官于宰邑”、“遂忝微官于宰邑”等语,认为作者身份是某县县令,其地在河东太原府属下。至于年代,根据文中仅避“民”字为“户”缺笔,但不避虎、治、显、龙(隆)等唐代诸帝讳的情况,认为属后唐通例(后唐庄宗同光元年闰四月立宗庙,定“(唐)高祖、太宗、懿宗、昭宗洎(后唐)懿祖以下为七室”,故太宗于后唐当避讳);又据书仪录文第51-60行文字有致书某“老丈”求荐,提到前年中已随常调,导致参差……去冬又至京洛,重下文书,首尾三年,当始判就”,认为后唐是五代惟一定都洛阳的王朝,“洛京”、“京洛”都是后唐人称洛阳的习语,故判定此卷作于后唐时。此外,其题解还提出录文43至47行内“厶蒙恩旨授,伏蒙元帅令公台造,已赐指伪赴任”语中的“元帅令公”是后唐秦王李从荣。因李从荣“充天下兵马大元帅”在长兴四年八月辛未,本官是“守尚书令兼侍中”,同年十一月,李即遇害,故书仪年代可定为后唐长兴中,其全名为“后唐河东某县令撰书仪”。

关于赵书所定书仪作者身份,笔者并无更多意见。可以补充的只是从书仪中屡见作者自信“右厶启丘下士,鲁国小儒”、“瞒跚莫进[于宦]途,织柯尚拘于尘土”、“及第多年,未离一尉”、“厶弃耕郑国,嗜学邹乡”、“卑吏S从苦学,得继弓裘”、“出身已近廿年,人仕才经一两仕”、“偶随常调于铨衡,遂忝微官于宰邑”,知作者可能曾是在山东孔孟之乡求过学的儒生,进士或明经及第,但多年来仕途不顺,因此对仕宦之道看得极重,对上级长官也极尽哀求逢迎之能事。就书仪所道,其身份仅为地方一县令是可以无疑的。

但是,关于书仪的年代如核诸其中史事却不无疑问。该件录文第71-74行有:

伏惟么官风云间气,鸾凤殊姿;谦谦有君子之岁寒,耿耿禀大贤人之节操。分忧元市,能稗政事于万机;力副梁王,并掌繁难于四镇。尚留藩屏,未驾朱轮;始期作镇山河,岂止(竹)符治受书的“厶官”是“力副梁王,并掌繁难于四镇”,“终期作镇山河,岂止(竹)符治郡”的州刺史级官吏。这个“梁王”和“四镇”,依据唐五代史料,则非朱全忠莫属。

《资治通鉴》卷262昭宗天复元年(901):

朱全忠奏乞除河中节度使,而讽吏民请己为帅五月)癸卯,以全忠为宣武、宣义、天平、护国四镇节度使。

同书卷264天复三年:

(二月)庚辰,加全忠守太尉,充副元帅,进爵梁王。

朱全忠进封梁王的时间,《旧唐书》卷20上《昭宗纪》和《旧五代史》卷2《梁太祖纪》或记作天复元年。又《日史》同卷记天佑二年(905)十一月辛巳,复改封魏王。是朱全忠以梁王领四镇,不早于天复元或三年;而在天佑二年之前。作者编书仪若在后唐,则此信为朱梁事,应有避忌而删去,为何尚要保留如此宣颂之辞呢?

更应予以分析的是书仪录文第35行下致太保的一封书状。辞称:

右A今月A日得状探史佶状报,伏审太保天使到州,荣加宠命,伏惟庆慰。卑吏忝伏事阶墀,下情无任跃。太保官荣二品,位重三公,赤心匡辅于吾君,竭节保存于宗社。左擒右纵,勋高于汉代陈平;拓土尽疆,功盖于秦朝白起。故得编加渥泽,曲被皇恩;重驱斧钺于尧都,再受丝纶于晋国。奸豪摄(慑)怯,推心禀廉兰(蔺)之威,疲瘵讴歌,鼓腹贺龚黄之化。伫见追还龙节,入拜凤池,长为梁栋之材,永作股胲之任。

此书状,赵和平据“尧都”、“晋国”等词,认为“太保”是“在唐代河东道辖区的太原府作节度使的”。此推断或者不错。但是,这位太保是哪一位节度使呢?从书中得之,他其时不但官荣二品,位重三公,而且还是“入拜凤池,长为梁栋之材,永作股肱之任”了。凤池者,是唐代对中书省的美称人拜凤池”,按此太保之身份,是无异说已拜为中书令了。那么,谁是这位太保兼中书令呢?联系书中“左擒右纵,勋高于汉代陈平,拓土尽疆,功盖于秦朝白起”,则知此人势必是创有非凡业绩者。

而如将“伫见追还龙节”与“故得编加渥泽,曲被皇恩,重驱斧钺于尧都,再受丝纶于晋国”等语相对研之,便可发现其中还另有深意。首先,“重驱”、“再受”是指两次重复而非一次,所以“追还”者,还是指节度节钺罢而复归。其次,“重驱斧钺于尧都”固然可认为是因重授节钺而还河东,但“再受丝纶于晋国”者却并非仅指节度官告。因“丝纶”一语在唐朝常常是指封爵而非官告。例如P.3931书仪中指册命蕃王之事即有“先皇特降王臣,显颁册礼;雨露之恩尚湿,丝纶之诏犹新”之语。因此“丝纶”与“晋国”合观,只能是指封于“晋国”,也即爵封晋国公。查唐末被封为晋国公者,惟有二人,其一即统帅军队镇压黄巢的王铎,其二则是身为后唐开国之父的李克用。

查《新唐书》卷185《王铎传》,“乾符六年,贼破江陵,宋威无功,诸将观望不进,天下大震。朝廷议置统帅,铎因请自率诸将督群道,帝即以铎为侍中、荆南节度使、诸道行营统帅,封晋国公”。王铎后因败贬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从僖宗人蜀,拜司徒、门下侍郎、平章事,加侍中,复以太子太保平章事。至中和二年,乃以检校司徒、中书令为义成节度使。王铎曾任太子太保,封晋国公,复拜中书令,但他的中书令只是官职提升,并非因“追还龙节,入拜凤池”,又据《旧唐书》卷19下《僖宗纪下》,王铎以义成军节度兼滑州刺史、郑滑观察处置使,与“尧都”无关。故作为受书人的可能性似不大。

但李克用的情况似有不同。《旧五代史》卷25《武皇纪上)称:“中和三年(883)七月,晋国公王铎承制授武皇东北面行营都统”,进收京师。“七月,天子授武皇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左仆射,河东节度使”。《旧唐书僖宗纪)也记同年五月,以李克用“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兼太原尹、北都留守,充河东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李克用以平黄巢功封河东节度使,这可以认为是他一人“亮都”。

此后朝廷因宰相张睿之谋讨李克用,旧纪复记大顺元年(890)六月,“天子削夺武皇宫爵”。同年十二月,李克用上表诉冤,左仆射韦昭度等议“克用在身官爵,并请却还,依前编入属籍”,制从之。二年“二月辛巳,李克用复检校太师、中书令、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观察处置等使”,此可称是二入尧都。且官爵均复,亦可称是“再授丝纶于晋国”。所谓“追还龙节,入拜凤池”正其事也。李克用本为世居唐朝代北边陲的沙陀。曾与土浑赫连铎战争蔚朔之地,后率沙陀及鞑靼降唐,并为唐降黄巢,故如说其“拓土尽疆”、“赤心匡辅”并不算过誉。朝廷曾赐其父国昌姓李氏,故复官爵后又有“依前编入属籍”之说。而品味李克用的这些曲折经历,与“编加渥泽,曲被皇恩”看来也是相合的。

惟一不符的是信中称“太保”,而史料记载其复官时是检校太师。然此其或史料有误记或失记,姑存疑也。又克用曾授行营都统之职,复爵后,乾宁中更“进太师,兼中书令,邠宁四面行营都统”,都统即元帅职,联系另一书有“元帅令公”之称,书仪作者既是太原节度下的属官,则此元帅令公不是李从荣而是李克用也是说得通的。

故此王铎与李克用相比,李克用更符合受书者的身份。如所推不误,则此通书状的年代应在大顺二年(891)前后,这与前述“力副梁王,并掌繁难于四镇”的时间也是相近的。这就是说,此件书仪所载书状,多是唐末而非后唐o唐末是强藩争霸的乱世,儒士若求作官,不能不纷纷投靠诸雄以寻求庇护,唯其如此,才可以解释为什么朱梁与李克用会同时出现于一件书仪中。

然如书仪所涉事多为唐末,则如何解释前所云“去冬又之京洛”之“京洛”语呢?《新唐书)卷十《昭宗纪》略曰:

(天佑元年正月)戊午,全忠迁都唐都于洛阳。(闰四月)甲辰,至自两都,享于太庙。乙巳,大赦,改元。

《旧唐书)卷20上同纪、《旧五代史)卷25《武皇纪下》同记此事,由是知自天佑元年至四年朱全忠迫唐帝禅位之前,唐都应在洛阳。故称“京洛”未必是指在后唐。

不易解释的只是此书仪出现的避讳问题。避讳与立宗庙有关。唐代后期宗庙常为九世十一室,凡有新皇即位,则其神主便依昭穆次序相次迁拊,而保持此一常数。根据“亲尽则毁”的原则,凡迁出之主例不再讳。但是太祖(虎)、高祖(渊)、太宗(世民)三代为永祧不迁之主。所以,虎、渊、世民等字终唐之世始终应讳。此卷避讳仅避“民”而不避“虎”字,确不合唐法,而比较符合后唐。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书仪史事在唐代而避讳却不符的情况呢?我认为一种可能是作者整理和汇集这些书状的时代较后,且虽在后唐本人却已远离政治中心,故不讳朱梁事。另一种可能是原作与抄件不是一个时代,原作作于唐末,而抄件则在后唐,且在敦煌地区,故能保持唐末史事风貌。然此两种解释或均未稳妥,故提出质疑,以待识者正之。

2.S.1725V

敦煌S.1725残卷的正面,是一件综合性的吉凶书仪。内有较详细的婚丧礼俗制度。赵和平《敦煌写本书仪研究》据其“礼及令”部分所载假宁令与开元假宁令相同,而该卷期字不讳的情况,断此卷应撰成于玄宗当皇帝的开元年代以前。谭蝉雪认为,其中丧服制反映的是初唐旧礼,姜伯勤也提出,该卷的“礼及令”体现了高宗显庆礼“其文杂以式令”的特色,从而肯定了此卷在开元以前。

S.1725的背面有两部分内容,前部为《释奠文》、《祭社文)、(祭雨师文)、《祭风伯文》的几件祭祀文程式和祭祀所用器物、人夫,以及一件对祭祀器物加以说明的“刘智刚牒”。另一部分则是倒书的书启。这部分书启现存8首,共35行。题目为《诸起居启》、《贺加官启》、《贺至岁启)、《贺破贼启)、《蒙奏改官及与上考不许谢启》、《蒙与物谢启)、《牧宰初授百姓故旧及名位相亚者起居启)、《有疾及马坠损起居启)等。从内容及字体看不出与前部祭文及卷子正面书仪有何关系。但自第一首书札第一行“名启”下注“至万福,与前启同”知道,这首书启前还有其它书札。赵和平认为从八首启文的内容来看,似表现了唐安史乱前中央政府对各地官吏有绝对影响的事实。如《贺加官启》云伏承天恩加荣命;《贺破贼启)云伏承奏宣圣德,克震戎威蒙奏改官及与上考不许谢启云伏奉某月日敕,改授某官等,均显示了皇帝对臣下的影响”。因此他提出此件书仪“反映的是八世纪中期以前的情况,即可能撰成于八世纪中期,约略和杜友晋书仪同时或稍早”。此外,还根据写本有省略语较多的情况,认为它可能是属于《书仪镜》一类的简本。

但是,书仪的年代与性质是否如赵和平所说呢?仔细分析这个写卷的内容,我们可发现,八首书启中,虽然有几首提到“天恩”、“圣德”,但是致书的对象没有一首是皇帝或朝廷,而是全部上于上司、长官。例如第一《诸起居启)原文如下:

名启:“(注:至万福,与前启同)名卑守有限,末由拜伏,下情无任驰恋。谨因(注;已下依前启)内“名卑守有限”、“下情无任驰恋”,明显是下级问候上级的习用语。第二首《贺加官启)所说“天恩加荣命,下情无任庆跃。名卑守有限,不获随例拜贺,伏增战惧”清楚地说明其意在贺长官被皇帝提升。第三首《贺至岁启》的“伏惟某官公膺时纳佑”一语,同样说明了受书人地位远较自己为高。第四首《贺破贼启)是庆祝长官在“奉宣圣德”之下“克震戎威”。第五《蒙奏改官与上考不许谢启)虽说明是奉敕改授或蒙注上考,但“感戴”的却是“推荐”、“超奖”自己的“恩造”。“恩造”是荐拔自己、于己有恩的上司长官,同样不是皇帝和朝廷。至于第六至第八首的《蒙与物谢启)、《牧宰初授百姓故旧及名位相亚者起居启》、《有疾及马坠损起居启)也从书题到用语,无一不透露了“下级对上级(或百姓对长官广的这样一种关系。由此可见,书仪所推崇和宣扬的主要不是皇帝朝廷的天威圣德,而是长官对属下的恩惠,和属下对长官的恭顺、惧服、焰敬。特别是,所谓破贼、牧守初授,至少是指州刺史一类官员,而“蒙奏改官”、“超次上考”更是只有节度观察等使才能有的权力。所以,与其说书仪反映了地方对中央的臣服,不如说是表现出地方长官职权之盛,而这种倩况,显然不会出现于安史之乱以前。我们将在下面说明,本件书仪的内容所具,事实上是晚唐五代官场往来书仪的共同特点。

可以对书仪年代作补充说明的还有书仪所用的贺节习语。该件书仪第二首《贺至岁启》云:

名启:晷运推移,日南长至。岁云,元正训祚,万物唯新。伏惟某官公膺时纳佑,罄无不宜。名卑守有限,不获随例拜庆,下情无任战惧。(注:无职任云,名不获拜庆,下情无任驰恋。以下与贺官启同)注文中的“以下与贺官启同”是指下面还要附上“谨遣某官姓名位谨附启不宣谨启”的结语。

对照赵和平同书录S.6537V郑余庆《大唐新定吉凶书仪》《寮属起居第六》有《贺正冬启》云:

某启:元正启拃,万物唯新,冬至云晷运推移,曰南长至。伏惟官位膺时纳佑,启(罄)无不宜。某乙限以卑守,不获随例拜贺,下情无任惶惧。谨奉启不宣。谨启某月日具官衔姓名启。

可知它们在内容、形式及用语方面均大体相似。而更重要的是郑氏书仪在其序言中曾提到又观夫,冬至云[晷]运环周,今改云晷运推移也。

这也就是说,将冬至贺语的“晷运环周”改作“晷运推移”是自郑余庆作仪始。郑氏书仪作于元和六年(从赵和平考)。赵和平同志曾据此点证P.3900书仪中出现的“晷运环周”语是在唐前期,且指出无论是大中时期的张敖《吉的书仪》还是五代时佚名的《新集书仪》,冬至用语都是“晷运推移”。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P.1725V的书仪是作于元和六年以后的唐后期五代呢?我想这一点应当是没有疑问的。

二、官场酬应书仪的扩大及相关类型与制作

1.吉凶书仪中的官场往来文范

以上两件书仪时代或皆属唐代后期五代,然制作方式却显然并不完全一致。S.078V看得出是将实寄过的书信汇集而成,只不过是隐去了作者及收书人的真实姓名。而S.1725V则是完全规范、抽象的书仪制作,无具体收书人和致书人,是符合书信格式使用要求的范文。相比之下,前者更像是文集,而后者才更符合书仪制作的本来用意。但就内容而言,两者颇为相似,即均不出官场中求官求迁、候问长官僚属起居寒温及谢贺启状等范围。因此S.1725V和S.078V同样都应归入“表状笺启类书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