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刚
南开大学历史系
唐代自安史之乱之后从内地到边疆地区都有藩镇军。全国的军队总数一般在80万到100万之间波动。其中绝大部分是藩镇军。分布在全国近50个藩镇,根据《玉海》卷138《兵制三》“唐节度使兵”条的估计郡国军额除河朔三镇外,太原、青社各十万,邾宁、宣武各六万,潞徐、荆、扬各五万,襄、宣、寿、镇海各二万,观察团练据要害之地者,不下万人”。因此,藩镇军队制度是唐代后期军制研究的重点。本文拟就唐代藩镇军队的若干制度的细节略加探讨。
一、唐代藩镇军队的基本任务
唐代藩镇的武装力量体制,从兵员构成上看,主要是官健、团结兵。大历十二年,代宗“又定诸州兵,皆有常数,其召募给家粮、春冬衣者,谓之官健;差点土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者,谓之团结”。藩镇军队所担负的军事任务,我们从李商隐的一篇文章中可以窥知大概。李商隐《为荥阳公论安南行营将士月粮状使当道先准诏发遣行安南行营将士五百人,其月粮钱米,并当道自搬运供送者。右,臣当道系敕额兵只一千五百人,内一千人散于西原防遏,三百人扭在邕管行营,入界内分捉津桥,专知缜戍,计其抽用,略无孑遗。至于坚守城池,备御仓库,供丞执掌,传递文书,并是当使方圆衣粮,招收驱使。其安南行营将士,皆是敕额外人……这是大中元年李商隐为桂管防御观察使郑亚撰写的一份状文,其中说出了桂管军队的防务情况,可列为下表:
根据上表可知,桂管军队定额内的三分之二是在西原防遏。唐代京西武功县之西有高地曰西原,驻扎防秋兵马桂管西边则有西原蛮,《新唐书》卷222下《南蛮下》云“西原蛮,居广、宏之南,邕、桂之西”。肃宗时,西原蛮曾经“攻桂管十八州”地,因此,桂管军必须有大批布置在其西境防遏,他们应当属于防冬兵的范围。同是大中元年李商隐作《为荥阳公请不叙将士上中书状》提到:“某当管将士本一千五百人,有北境两度行营,有西京十镇防戍”。这里的“西京”非指京西附近的防秋兵马,应该是“西原”之误。总之,唐代后期,藩镇军队在本道边境驻守,保境安民,是其最基本的防务职责。
藩镇军的另外一项重要任务是,奉朝廷之命以行营出征。如桂管军有两道行营,即邕管行营三百人,占定额兵士的的五分之一,另有安南行营五百,是额外招收的,两道相加约占定额兵的二分之一强,可见,行营出征是唐代后期藩镇的又一重要任务。唐代后期。藩镇奉中央的调动,到京西京北地区防秋或者到西南地区防冬,一般也要组成行营。
藩镇军的再一项职责是本界内关津要隘的镇防戍守。这部分军队在桂管约200人,占定额的十五分之二。桂管境内的关津、要隘和镇戍,《新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志》都没有专门记载,看来有国家规定必须派兵戍守的镇戍和关隘不是太多。藩镇军队有一项任务是守卫城池和仓库,这批人也不会多。李商隐的一份状文提到当道将士及管内昭贺等州军士共二千一百二十六人”既然其中1500人为定额内军士,那么其余626人便是额外招收的。这种定额内外的区别从“当道将士及管内昭贺等州军士”的措辞中也可见一斑。“当道将士”为1500人,“管内昭贺等州军士”应该是额外招收之人。其中500人已经赴安南行营,还有126人,承担着“坚守城池,备御仓库,供承职掌,传递文书”的任务。
二、唐代藩镇军队结构
唐代藩镇有牙兵、外镇军。
牙军,或牙兵是藩镇主帅直属番号军中担任使府宿卫工作的那一部分亲军。又作衙军或衙兵。唐代藩镇节度使的军事体制来源于唐代前期的行军制度,因此藩镇牙军在衙前值宿和番上的制度,我们也能够从唐代行营制度中窥见。《贞松堂秘籍丛残》有这样一份文书(前缺)各仰分明地界,不及相推,必置严无一轻恕。前健儿,爰及帖慊,若居两院,狭不容;如令散居,便有过生。其健儿并于南营安置,帖慊勒人两厢。仍勒令健儿分番上下。其番々欠人数,仰所由伸状录申。(后缺)”。
这份文书因前后缺失,不能详究,但是,从文意推求,当是关于军队使衙守卫之事。前面两行“各仰分明地界,不及相推”,颇疑是指行军诸营分界守卫之事。后面是讲衙前健儿守卫使衙之事。由于使衙两院(即两厢)狭窄,故除慊人勒入两厢外,另于使衙南面置一营(谓之南营)屯驻健儿,使分番宿卫使衙。唐代藩镇使府组织实际上即行军大总管发展而来,藩镇使牙宿卫当与此相似。如卢从史帅昭义镇,“日具三百人膳以飨牙兵,(郗)士美曰.卒卫于牙,固职也,安得广费为私恩”。而在宣武镇,“使府牙兵二千人,皆日给酒食,物力为之损屈”。这样两千名牙兵也是分番上下宿卫。韩愈记道士卒骄不能御,则置腹心之士,幕与公庭庑下,挟弓执剑以须,日出而入,前者去;日人而出,后者至。寒暑时至,则加劳赐酒肉”。这里的“日出而人,前者去;日入而出,后者至”就是日夜分番上下的意思。唐代藩镇使府牙军及其屯营驻守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其营房设计布列来考察。《宣州响山新亭新营记》因其爽垲,乃列营署。度野以步,度堂以筵。上栋下宇,各有区分。规地之广袤,分左右营部隶焉。牙门亲军而下,左至八,右至七。既而左次莽平、采石之师,与宴设堂又在焉”此处所记为宣州采石军建造的亲军营落成的情况。在右左营部里,牙门亲军是最贴近使府的,然后左右两厢还各有七、八营的牙兵。《诸葛武侯祠堂碑》记元和时西川节度使府的武官有左厢都押衙兼右随身兵马使李文悦、右厢都押衙兼左随身兵马使浑钜、押衙兼左衙营兵马使罗士明、押衙知右衙营事王颗。是使府军队有左右随身营、左右衙营的K别。左右随身营当是节度使最贴身的亲军,左右衙营当是普通衙兵。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年)七月,孟知祥谋据蜀中,“置左右牙等兵十六营,凡万六千人,营于牙城内外。”八月,又“增置左右冲山等六营,凡六千人,营于罗城内外;又置义宁等二十营,凡万六千人,分戍管内州县就食;有置左右牢城四营,凡四千人,分戍成都境内。”九月份,孟知祥再“置左右飞棹兵六营,凡六千人,分戍滨江诸县,习水战以备夔峡”。由孟知祥的情况可知,藩镇在牙城内外、罗城内外、使府治所境内、管下各州县及险要之地皆有兵镇守。从这里可以看出藩镇牙兵层次性。
外军大多置于支郡州县,如卢龙节度使治幽州,有静塞军在蓟州。成德节度使治镇州,却有永宁军在深州。浙东长洲军不在使府所在的湖州,而在苏州。但是,也有例外,如浙西治所润州有镇海军为牙军,另外该州还有丹阳军,是二军并置于节度使府治所州。
外军的兵力没有固定的数额。李德裕《论幽州事宜状》右,伏见状报,见幽州雄武军使张仲武已将兵马赴幽州……雄武只有兵士八百人在,此外更有土团子弟五百人”。会昌二年(842年)四月,天德军使田牟奏以回鹘犯界,出军三千拒之”。中书(实为李德裕)条奏称田牟都以不硗兵机,据奏状已出三千人,必是全军尽出”是地处塞下的天德军有三千人。大历中浙东节度使薛兼训奏称臣所管义胜军、静海军共九千人,请留一千人,余八千人并罢遣。许之。初,滨海群盗乘难而起会稽,遂加置二军,兼训以寇难已平,将修抚循之政,由是有斯请也。时议美之”据此,义胜、静海二军共九千人,其中义绳为牙军,兵力当多些,但二军裁员后竟只一千人,每军不过数百。可见,一般情况下,外军多则数千,少则数百,有时还招收一些土团子弟。唐代“军”的编制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为唐代军队编制研究带来了很大困难。
藩镇属下各州都有军队。大历十二年五月,代宗“又定诸州兵,皆有常数”。德宗贞元九年,王栩为福建观察使,向朝廷报告说诸州并设军额,防虞役使,更置执刀,甚为烦费,既乖简要,又给资粮”
可见诸州在安史之乱后是有军额的。州兵的领导者是刺史。剌史的全称官衔是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有些州刺史还带团练使、防御使、镇遏使、团练守捉使等额。
支州的军事权力和刺史在武装力量体制中的地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元和十三年,乌重胤任横海军节度使,上言说广臣以河朔能拒朝命者,其大略可见。盖刺史失其职,反使镇将领兵事。若刺史各得职分,又有镇兵,则节将虽有禄山、思明之奸,岂能据一州为叛哉?所以河朔六十年能拒朝命者,只以夺刺史、县令之职,自作威福故也。臣所管德、棣、景三州,已举公牒,各还刺史职事讫,应在州兵,并令刺史收管”。这条材料说明,在此之前,刺史、县令失去了职权。包括兵权,失去兵权的标志就是,藩镇派镇将去领兵事,应在州兵不归刺史收管。乌重胤认为这是导致河朔藩镇能够抗拒朝廷的原因所在,所以他在横海节度使主动还政于州,让刺史掌州兵。
元和十四年四月,朝廷乘河朔平定的余威,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乌重胤的做法:
诸道节度、都团练、防御、经略等使所管支郡,除本军州外,别置镇遏、守捉、兵马者,并合属刺史。如刺史带本州团练、防御、经略等使,其兵马额便隶此使。如无别使,即属军事。其有边于溪洞、连接蕃蛮之处,特建城镇,不关州郡者,不在此限。
这样的措施就使诸道藩镇失去了对支郡兵马的控制,节度使、都团练、防御、经略使等统领多州的军政长官,只允许直接指挥直属州,亦即治所州的军队。如果说这样的重新划拨兵马归属权的行动主要在北方地区和中原地区实行的话,那么元和年间还一场重新划定诸道与支郡赋税分割权的重大行动,主要是针对南方地区o《旧唐书》卷148《裴洎传》:
先是,天下百姓输赋于州府: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C建中初定两税时,货重钱轻;是后货轻钱重,齐人所出,固已倍其初征。而其留州送使,所在长吏有降省估使就实估,以自封殖而重赋于人。及洎为相,奏请天下留州、送使物,一切令依省估。其所在观察使,仍以其所莅之郡租赋自给,若不足,然后征于支郡。”其诸州送使额,悉变为上供,故江淮稍息肩。
这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其出发点一是减轻税民的负担,二是削弱诸道对当道赋税的控制权。过去,每个州都有送使的义务,现在首先以治所州的两税自给,只有在自给不足时才由支郡分摊其余额,从而减少了潘镇对属下支郡盘剥的机会。
事实上,旨在削弱藩镇权力的行动在裴洎任相以前,已经开始。早在大历十二年五月整顿州兵时就“又令诸使非军事要急,无得揎召刺史及停其职务,差人权摄。”这种情况在姑息藩镇的贞元年间可能没有做到。所以《日唐书》卷148《李吉甫传》说吉甫元和二年代杜黄裳为相患藩镇贪恣,乃上言属郡刺史得自为政”。《新唐书)卷146{李吉甫传》进一步记吉甫还在任中书舍人时已经建言广州刺史不得揸见本道使,罢诸道岁终巡句以绝苛敛”。到元和二年为相时,“常患方镇强恣,至是为帝从容言:使属郡刺史得自为政,则风化可成。帝然之,出郎吏十余人为刺史”。由此可见,宪宗即位初,朝廷已经着意于削弱藩镇对州刺史的控制权,只是还没有出台具体措施。随着西川刘辟、浙西李锜的平定和河朔三镇的归附,朝廷先后从南到北、从财政上到军政上,贯彻了一条“还政于州”的方针。
三、唐代藩镇的基本军事据点设施
唐朝潘镇的基本军事设施有城、栅、堡、砦等名o在藩镇战争中有很重要的作用,是唐代藩镇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栅
檑是重要和常见的一种军事设施。李恝讨吴元济,曾攻取其文成》、新兴栅、兴桥栅。伊慎攻李希烈,破其蔡山栅。
栅以木材为主要建材不仅可以顾名思义,而且有丰富的书证。史炤说它“编立木为之”德宗时李晟讨朱泚广先是夜使人开苑墙二百步,至是贼已树木栅之,贼倚栅拒守”。这里的栅是纯粹代替苑墙的建筑用材,并充做临时的防御工具。
唐代治军扎营有所谓“木栅法”,对其建造方法有具体记述:“凡木栅,因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任板筑,乃建木为栅。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短,为阁道;外柱一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栅外掘壕一重,阔二丈,深一丈。木栅里每百步造战楼一,其中置望楼,以远探望”这里说的是,由于情况紧迫或者地理条件的特殊,无法筑城时建立木槺为军营,军队屯驻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