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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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论吐蕃制度与突厥的关系(8)

据陈国灿先生对状文中“宰相”的考证,认为显德二年(955)后周朝廷“以沙州留后曹元忠为沙州节度使、检校太尉、同平章事”,[93]曹元忠在此年才开始具有宰相称号,遂定翟某状文作于955年以后,因此他判断“在曹元忠掌权时,才出现二州八镇的记载”。〖叫又取285肛2150flx.2167肛2960flx.3020ft3L3123v《祭慈母文》中云:

伏惟灵乳眷恩,认其惟慈母,即前中都头检校左散聘常侍杨公之子,出为故管内马步都押衙兼二州八镇应管内诸司都指挥使检校礼部尚书轻骑都尉长男中孔之妻也。[95]

此件文书的年代不可考,但应该属于曹氏归义军时期。此后,到北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曹宗寿发动政变,逼迫乃叔节度使曹延禄等自杀,夺取节度使大权。《宋会要蕃夷志》“瓜沙二州”条记载此事云:

真宗咸平……五年八月,权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曹宗寿遣牙校阴会迁入贡,且言:“为叔归义军节度使延禄、瓜州防御使延瑞将见害,臣先知觉,即投反州。盖以当道二州八铁军民,自前数有冤屈,备受艰辛,众意请臣统领兵马,不期内外合势,便围军府,延栋等知其力屈,寻自尽。臣为三军所迫,权知留后,兼差弟宗以(《宋史》卷490(外国传六沙州传》作宗允,)权知瓜州,讫文表求降族节。”[96]

由此可见,直到北宋曹氏统治后期,归义军当道所辖地域仍为“二州八镇”。

归义军时期的镇制,尤其是曹氏时期的“六镇”、“八镇”,由于军事地位极其重要,护防瓜沙归义军政权,故向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研究成果颇多,而说法也各异。兹述诸家观点,兼作评议。

1944年,向达先生在考释《寿昌县地境》时,首先引录了莫高窟C39/P52窟(今敦煌研究院编第108窟)供养人题记故儿(?)归义军节度府(?)管内二州六镇马步军都头使检校司空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谦郡曹延祥(?)-心供养”,他说此题名结衔中之二州,自指瓜、沙二州而言,六镇亦当在二州境内,而其名则不尽可考。”他考得“六镇”中的三镇为紫亭、雍归、悬泉,并认为紫亭镇大约在党河上游今之党城,雍归镇疑即今榆挤窟南70里之石包城,悬泉镇在今安西踏实西北之破城子。[97]因向氏当年西赴敦煌僻居边裔,书籍甚少,说误在所不免加上当时被盗运欧洲的敦煌文献尚未公布,而他于1935-1937年赴欧访学时,主要查阅和抄录了敦煌俗文学卷子及传世史籍,而对其他敦煌文献则没有太多涉猎,因此,向达先生对“二州六镇”中的“六镇”仅考得沙州境内的紫亭镇、瓜州境内的雍归镇、悬泉镇等三镇。

1980年,土肥义和先生为《讲座敦煌》第二册《敦煌C7)历史》撰写第五章《归义军(唐后期五代宋初)时代》,在探讨归义军行政机构时,他指出了从晚唐归义军张承奉时期的“二州六镇”演进到宋初曹氏后期的“二州八镇”,并从P.4640v《唐己未至辛酉年(899-901)归义军军资库司布纸破用历》(以下简称“《布纸破用历》”)中钩稽出了新城、甚归、玉门、紫亭、寿昌等五镇,再加上从悬泉乡升格而成的悬泉镇,共为“六镇”;[99]他又根据P.3727v《后周广顺五年(955)正月都知兵马使吕留延阴义进等上太保衙状》中“有马踪多少骑,数来人会稽、新乡、雍归、新城管界”之语,前“六镇”加上这里新出现的会稽、新乡二镇,共成“八镇”。土肥氏认为,“增设二镇而成为二州八镇的时间,当在930年以后,最迟在955年以前”。他还指出,这“八镇”中,沙州有三镇,即:沙州东145里置悬泉镇,沙州西南120里寿昌城近郊置寿昌镇,寿昌城西南198里附近置紫亭镇;瓜州有五镇,即:肃州西的玉门城一带置玉门镇,其西置会稽镇,瓜州南约180里置新乡镇,州城西面置雍归镇、新城镇。在这些镇,归义军节度使派遣了镇使(镇遏使或镇将)、副使、监使等进行指挥。[1W]土肥先生利用这两件法藏敦煌文献,将归义军镇制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其意义在于:(1)揭出了蕴涵丰富信息的《布纸破用历》中的镇,首次考证了“六镇”镇名。他从该历中只拣出新城、邕归、玉门、紫亭、寿昌等五镇,再加悬泉镇而成为“六镇”,实际上此历中已经记载到了悬泉镇又支与悬泉镇使曹子盈粗布壹疋”。(2)弄清楚了曹氏归义军中期新增设的会稽、新乡二镇,恰好凑成“八镇”之数。不过,土肥氏的观点也存在可商榷之处:(1)“二州六镇”的出现时间,并非与九、十世纪之交的《布纸破用历》一致。(2)该历中除了土肥氏未拣出的悬泉镇使之外,还出现了一位常乐副使,则常乐也设置为镇。(3)从“六镇”到“八镇”的演变时间,他断在930~955年之间,上限证据欠充分。(4)土肥氏虽然利用敦煌地志文书分别考证了八个镇的地理位置,但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1982年,史华湘先生在研究敦煌与莫高窟历史时,曾提到曹氏归义军时期的“二州六镇”、“二州八镇”,他指出“六镇”是指紫亭、悬泉、雍归、新城、石城、常乐等镇,并根据紫亭、常乐为县、镇并置而认为“此时的镇即州以下之县,所谓紫亭县令、常乐县令所管辖之地即紫亭镇、常乐镇”。[11]需要说明的有四点:(1)史氏正确地指出了敦煌文献中的“二州六镇”与《宋会要辑稿》中的“二州八镇”两种说法,然惜未对曹氏后期的“二州八镇”作进一步的考证。(2)史氏指出紫亭、常乐为镇、县并置,是正确的;但并非所有的镇都是州以下之县。事实上,在归义军时期,紫亭、常乐、寿昌,是镇、县并置,而其它诸镇则非县。(3)史氏所考的六个镇,在归义军时期确实皆曾设镇,但是否即曹氏归义军前期“二州六镇”中的六镇,尚有问题,详见后论。(4)史氏在文中还认为“石城镇,属沙州,与新城镇同为归义军与于阗往来的必经之地”。他首次掲示了隶属于沙州的石城镇,十分可贵;但他在考证新城镇时,显然是将敦煌地志文书S.367《沙州伊州地志》、P.5034《沙州地志》、《寿昌县地境》及《新唐书地理志》中唐前期西域楼兰地区与石城镇并列的“新城”误以为是归义军时期的新城镇了。不过,归义军时期确实出现了一个新城镇,它的位置并非在沙州通往于阗的途中,而是设在瓜州东境。关于石城、新城二镇,后文有论。

在1983年召开的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成立大会暨全国敦煌学术讨论会上,黄盛璋先生提交了《沙州曹氏二州六镇与八镇考》―文,他主要也是通过对P.4640v《布纸破用历》所载诸镇之镇使、副使、监使,兼参以于阗文《使河西记》文书,逐一考释了曹氏归义军时期的“六镇”,认为是指寿昌、常乐、悬泉、新城、子亭、雍归;然后他又根据其它敦煌文书,复考得新设之会稽、玉门二镇,共“八镇”。[102]需要指出的是:(1)黄氏考证“六镇”主要依据的《布纸破用历》,其断代有误。他在正文中判断“时代属曹元忠”,又在注文中进一步说此文书有戊午年、已未至庚申年,最后有辛酉年,即建隆三年(960),属曹元忠时代。”黄氏这条注文,本身错误颇多;[1而断此历的时代为曹元忠时期则更有问题。经池田温、土肥义和、卢向前、陈国灿等先生考证,此历中出现的己未、庚申、辛酉年,应为晚唐光化二至四年(的9~901),属张承奉时期。[w](2)黄氏所考“六镇”,为寿昌、常乐、悬泉、新城、子亭、雍归。令人奇怪的是,不仅土肥义和先生在考察“六镇”时,未看到这件《布纸破用历》中的“又支与悬泉镇使曹子盈粗布壹疋”一语,而且黄盛璋先生所考其它五镇都使用了该历,也惟独悬泉镇没有利用此历中悬泉镇使曹子盈的材料。然而更重要的,是黄氏又漏掉了玉门镇,而把常乐作为六镇之一。该历中凡三次提到玉门镇,出现了玉门镇使索通达、玉门副使张进达二人。难以理解的是,黄氏在文章最后的“附记”中提及他曾见到土肥先生为《讲座敦煌敦煌O历史》撰写的关于“二州六镇”与“二州八镇”的研究成果,土肥氏明明指出了“六镇”中有玉门镇,而黄氏却将之遗漏,显然不该,故黄氏的“六镇”说亦因之不能成立。既如此,则他考证会稽、玉门二镇为“八镇”中所新设者,自然亦误。(3)黄氏将新城镇与新乡镇视为一地,并认为“八镇”中无新乡镇,亦误。

1986年,黄盛璋先生在研究钢和泰藏敦煌本于阗文《使河西记》时,对归义军所辖诸镇再作考释,其中包括Sucana(寿昌)、Sacu(沙州)、Salaha(常乐)、Hvinatcvina(悬泉)、Kvacu(瓜州)、SinSse(新城)、Tci~dyaimfl(紫亭)、unaku(雍归)、Kiyi-kye(会稽)、GakSmanS(玉门)等,除了沙、瓜二州之外,其余八个皆属归义军时期镇的建制。黄氏对这八镇的地理位置也作了尽可能的考证。[刚同年,卢向前先生对P.4640v《布纸破用历》进行了详尽的考释研究,正确地钩稽出了紫亭、雍归、悬泉、新城、寿昌、玉门、常乐等七个镇,并对其地理位置作了初步的考证。他说:

文书中共出现七个镇名、六个镇使,其中寿昌镇使有替代,而玉门镇出现副使,紫亭镇出现监使、副使。要注意的是常乐只出现副使而没有出现镇使,我很怀疑这常乐镇使之职由常乐县令所兼,先是安再宁,后来是泛唐彦。这样说来,早在张承奉时期,归义军就至少有七个镇的建制了。tl06]

卢氏论文的主旨是考释该破用历文书,而不在于全面考证包括镇制在内的归义军机构,但是他所考得的七个镇,并且指出在张承奉时期就已至少有七镇的建制,这是个极其重要的观点,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学者们囿于“六镇”、“八镇”的认识,使归义军镇制的研究不再局限于曹氏时期,而往前推进到张氏时代。

1990年,陈国灿先生发表《唐五代瓜沙归义军军镇的演变》一文,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上,系统考察了从初唐以来到晚唐张氏归义军、五代宋初曹氏时期沙、瓜二州境内镇的演变。黄盛璋先生曾说归义军节度使二州虽与唐同,但六镇皆为新建”,[107]这一论断为陈氏所不同意。经他考察后指出,在归义军之前“盛唐时的瓜、沙二州,就已设有西关、龙勒、紫亭、悬泉、雍归、新乡等六镇,并非至归义军时期才新建”,当时六镇的布局,沙州、瓜州各有三镇,大多布设在二州的南境,主要是防御吐谷浑、吐蕃。到晚唐五代宋初归义军时期,由于吐蕃衰落、回鹘崛起,这种形势迫使归义军对盛唐时期沙、瓜二州境内诸镇的布局作出相应的调整,撤消了原来的西关、龙勒、新乡三镇,保留了紫亭、悬泉、雍归三镇,新设了寿昌、新城、玉门三镇,减少了西南面的镇,增设了东境诸镇,以加强东部边境的防务,起到有效抵抗甘州回鹘的作用。陈氏根据P.3727v《后周广顺五年(955)正月都知兵马使吕留延阴义进等上太保衙状》中所载“有马踪多少骑,数来人会稽、新乡、雍归、新城管界”,认为新出现的会稽、新乡二名,是曹氏归义军新增设的两个镇,加上以前的“六镇”,遂成“八镇”。他说:“六镇增为八镇,很可能发生在曹元忠掌权的最初十余年,即公元九四四一九五五年间。”[1W]陈国灿先生对归义军镇制的研究,是到目前为止最系统、最深入的成果。但是仍有几点不足:(1)陈氏根据P.4640v《布纸破用历》所考得“六镇”,为新城、紫亭、邕归、悬泉、寿昌、玉门,而无常乐。他说在此件破用历里,常乐不属军镇名,而属县编制,故有常乐县令泛唐彦支布、常乐县令安再宁支纸的记录。虽出现有常乐副使,却未提镇字,或许为县辖下之使。”[1W]将常乐副使理解为县辖下之使,这一解释恐怕未确。(2)对张承奉时期新设立的石城镇,陈氏未予提及。(3)对榆林窟第25窟题记中的“随从唐镇使巡此圣迹”一语,陈氏考释曰所谓唐镇使,当是唐归义军悬泉镇遏使,惜未列名。悬泉镇使曹子盈,当即题记中所云唐镇使。”该题记作于光化三年(900)十二月廿二日,属于唐朝自然没有疑问,但此处之“唐”并非朝代之名,而是镇使之姓;据P.4640v《布纸破用历》记载,辛酉年(901)五月廿三日,“又支与悬泉镇使曹子盈粗布壹疋",曹子盈在901年官任悬泉镇使,则唐某出任镇使是在曹子盈之前。(4)还需指出的是,李永宁先生在翻译土肥义和先生的《归义军(唐后期五代宋初)时代》时,将他从P.4640v《布纸破用历》揭出的五镇中的第一个镇名“新城镇”误写作“新乡镇”。[1W]这一错误导致了陈国灿先生以为自己的观点跟土肥氏有异,他在文章开头说道:“日本学者土肥义和氏在《归义军时期的敦煌》一文中又定六镇为新乡、邕归、玉门、紫亭、寿昌、悬泉”;并且在正文中继续说土肥氏、黄氏均将新城镇与新乡镇等同,认为是一地,这是一种错觉。”[1⑴不仅熟悉西北史地的陈先生如此,连精于河西史地的李并成先生也同样沿袭了李永宁译文的这一错误。他在考察归义军新城镇时,同意陈氏所考“六镇”、“八镇”的名称,但他可能与陈氏一样只看了李永宁的译文,而未读土肥氏的日文原稿,他说土肥义和先生亦将新城、新乡等同起来,则列新乡而无新城。”[m]其实,土肥义和与陈国灿先生对于“六镇”、“八镇”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尽管这一观点我认为并不准确。

以上所列诸家关于“六镇”、“八镇”的观点,为清晰起见,兹列表于下:

研究者六镇八镇向达紫亭、雍归、悬泉史苇湘紫亭、雍归、悬泉、新城、石城、常乐土肥义和紫亭、基归、悬泉、新城、玉门、寿昌加会稽、新乡陈国灿紫亭、邕归、悬泉、新城、玉门、寿昌加会稽、新乡研究者六镇八镇黄盛璋子亭、雍归、悬泉、新城、寿昌、常乐加会稽、玉门卢向前紫亭、邕归、悬泉、新城、玉门、寿昌、常乐由此可见,关于紫亭(子亭)、雍归(邕归)、悬泉三镇,诸家看法相同,皆属“六镇”、“八镇”建制之内,而“六镇”中的其它三镇及从“六镇”到“八镇”的演变,却说法不一。前文已论黄盛璋先生观点之谬;史苇湘先生漏一玉门而多一石城,其所提出的石城镇值得注意;土肥义和与陈国灿先生的观点本就一致,然而卢向前先生及史、黄二氏提出的常乐镇,又使土肥与陈氏的结论遭到了质疑。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二州六镇”中的“六镇”是否完全要依凭P.4640v《唐己未至辛酉年(899-901)归义军军资库司布纸破用历》所揭出的诸镇?两者的年代是否一致?

不可否认,这件《布纸破用历》是一篇至关重要的文献,因此也为诸家所关注并常相引用,其中记载到晚唐归义军张承奉时期的一些镇的官员,今将之节录于下:

[辛酉年五月]十日,街官赵闰子传处分,支与新城人细布壹疋,又支与紫亭镇使高神政细布壹疋。

廿三日,衙官史英贤传处分,支与邕归镇使杨神海粗布壹疋,又支与悬泉镇使曹子盈粗布壹疋。

六月四日,押衙张崇景传处分,支与新城镇使张从武粗布两疋。

十二日,衙官康义通传处分,又支与常乐县令泛唐彦粗布査疋。

[己未年五月]十日,衙官阴再盈传处分,支与新城镇使张从武细纸壹帖。

[六月]廿七日,街官价(贾)福胜传处[分],支与邕归镇使杨神海细纸壹帖。

[九月]廿九日,支与邕归镇使杨神海细纸壹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