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提及《汉藏史集》、《西藏王统记》、《西藏王臣记》、《贤者喜宴》等藏族传世史籍都记载臧玛为长子,朗达玛为次子,热巴巾为幼子,而成书于12世纪左右的《汉藏教法源流论》、《娘氏教法源流》、《教法源流佛教胜幢》则认定热巴巾为长子,臧玛为次子。《西藏通史》又根据成书于18世纪的《吐蕃王统赞普世系简要》和《唐蕃甥舅会盟碑》、两《唐书》的记载确定热巴巾生于公元802年(水马年),于公元815年(木羊年)嗣继王位,时年13岁,去世年代为公元841年(铁鸡年),时年39岁。[39]前面已考证出P.2255、P.2326《祈福发愿文》、S.2146《行城文》、P.2807《斋文》和P.3256《愿文》4件祈愿文中出现的吐蕃皇太子只可能是赤德松赞在位时期即798~815年期间的吐蕃储君,如果热巴巾为兄、威玛为弟,则这4件文书中出现的吐蕃太子就是热巴巾,当时他的年龄在0-13岁之间,此4件文书的具体写作年代为公元807年,则热巴巾此时的年龄只有5岁左右,文中记载他已娶妻生子,有十郎、十一郎两个儿子并且还有女儿,还办理与唐朝交好,释放唐朝战俘与被拘留唐使的重要政务,这明显与常理不符,所以笔者认为根据这4件敦煌文书的记载,臧玛应为长子,热巴巾为幼子,《汉藏史集》、《西藏王统记》、《西藏王臣记》、《贤者喜宴》等藏族传世史籍的记述是正确的。
再次,在其它蕃占时期的敦煌文书中还出现有被称为“殿下”的吐蕃官员,S.5812《丑年八月沙州女妇令狐大娘牒》是一件吐蕃占领时期的牒文,乃令狐氏诉张鸾侵夺庑舍的纠纷案,令狐氏在叙述完自家庑舍被侵夺的经过后,发出请求:“伏望殿下仁明详査处分,”W负责审理这件房产纠纷案的官员是一名被称为殿下的人,这件文书的写作年代据陈国灿先生考证为辛丑年,即公元821年-。S.11454F文书记载吐蕃时期某部落供给吐蕃官员羊口:左八……亥年五月六日白羯二供殿下。左十……(十二月)十三日白母一口供丝绵监军。”[41]丝绵部落成立时间较早,在公元820年阿骨萨、悉董萨部落成立后才逐渐被取代,则此件文书时间很可能在公元820年以前,在公元786年吐蕃占领敦煌之后到820年之间共有795、807和819年3个亥年,根据对前引祈愿文的研究结果,此文书中的殿下有可能是公元807年来到敦煌礼佛的皇太子臧玛,也有可能与S.5812《丑年(821)八月沙州女妇令狐大娘牒》中的殿下为同一人,或者是分别于公元795、819年来到敦煌的另外一位或两位殿下。
殿下是对王或称王者的代称,吐蕃赞普则被称为陛下,如《唐蕃会盟碑》正面右侧汉文碑文云:“文武孝德皇帝与圣神赞普猎赞陛下二圣,舅甥濬哲鸿被,晓今永之屯亨,矜愍之情,恩覆其无内外。”[42]称王者一般是赞普的兄弟或儿子,如前引P.2431《燃灯文》云皇太子前星丽景,少海澄淸;诸王式固维城,业隆磐石。”吐蕃赤松德赞在位期间(755-797),太子牟尼自然有可能于795年来到敦煌。而王子牟茹在赤松德赞在位晚期刺杀了那囊氏武仁,后按三喜法判决被流放北方羌塘之地,没有继承赞普之位,据《新唐书》记载贞元九年(793)南诏王牟异寻在给西川节度使韦皋的信中已提到了此事,那么王子牟茹有可能在795年也来到敦煌,牟尼或牟茹可能即S.11454F号文书中的在795年驻节敦煌的殿下。公元819和821年正是赤祖德赞即热巴坚执政时期,唐蕃也正在这一年进行了长庆会盟,前文已经考证了赤祖德赞没有儿子,所以这位殿下只可能是赞普的兄弟或叔父,牟茹正是热巴坚的叔父。后世藏族史籍说赤松德赞的继承人牟尼赞普被母后毒毙,流放在外的牟茹闻讯赶回,途中被那囊氏武仁的后人杀害,但是刻石于赤德松赞时期(798-815)的《谐拉康碑甲》则记载:“王兄牟茹赞普与王(太)后戚族,诸小邦、平章政事社稷大论以下、诸大尚论均使其参与盟誓,誓文封以雍仲之印。”[43]则赤德松赞执政时期(798-815)牟茹仍健在,并且参与赞普主持的重大盟誓仪式,所以在819和821年他也仍有可能在世并出现在敦煌。
此外据铸于赤赞时期的桑耶寺钟铭文所记王妃甲茂赞母子二人,为供奉十方三宝之故,铸造此钟此王妃出生于没庐氏家族,为赤松德赞第三妃,而据《西藏王统记》记载她并无生育,《西藏王统记》、《西藏王臣记》、《贤者喜宴》、《汉藏史集》都称赤松德赞的三子牟尼、牟茹、赤德松赞都是大妃蔡邦氏所生。45]则甲茂赞之子失载于后世史籍,但历史上却实有其人,他也有在公元795121年来到敦惶的可能性,所以文书S.5812《丑年八月沙州女妇令狐大娘牒》和S.11454F号文书中记载的于795、821年或819,821年驻节敦煌的殿下也有可能是此人。再者皇子臧玛除去807年外,在819和821年依然可能来到敦煌(详下文)。而赤德松赞次子达玛在其父执政时期(798-815)和其弟执政时期(815~38)到达敦煌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因此,臧玛和达玛也都有可能就是S.5812《丑年八月沙州女妇令狐大娘牒》和S.11454F文书中记载的于819和821年两次或两年中的某一年到达敦煌的吐蕃殿下。
故此笔者认为S.5812号《丑年(821)八月沙州女妇令狐大娘牒》、S.11454F号文书中提到的殿下可能是牟茹、臧玛、达玛和甲茂赞之子这四人中的一位或两位,而牟尼也有可能是S.11454F号文书中的于795年来到敦煌的吐蕃殿下。
另一件敦煌文书S.3783《索淇牒文》云:
(前缺)/代水硙三所,园田家/督信敬心,重建造报恩寺/两所水总,园田家客,施入/供养三宝,不绝愿心。
/其硙是时被殿下其/曰出卖,与报恩寺/五十余栽,师僧虔/淇自力微,无处/照察,讫(乞)赐上祖收。
/牒。
/通年十一月日索淇谨状。
索淇在归义军时期任都督,本件回顾了五十多年前重建报恩寺时施人水炮、园田和“家客”的旧事,并提到水硙被一个被称为殿下的人做出某种处理,此件牒状的落款是咸通某年十一月,咸通是唐懿宗的年号,咸通年号从860年开始使用到874年为止,一共用了15年,从咸通年间上溯五十余年正是吐蕃统治时期,时间为801年至815年之间,那么这件牒状中的殿下很可能就是前引5件祈愿文中的记载的于807年到达敦煌的吐蕃皇太子臧玛或S.5812《丑年(821)八月沙州女妇令狐大娘牒》和S.11454F号文书中提到的被称为殿下的审案官员,即牟茹、臧玛、达玛和甲茂赞之子这四人之一。
吐蕃赞普诸子和皇太子一样也参与国事,或随军出征,或处理政务,如《册府元龟》卷396《将帅部勇敢三》便记载了吐蕃王子琅支都与唐朝军队在河源军作战之事:“王难德为骑将,天宝元年,吐蕃大寇河源,难德为军锋,赞普有子曰琅支都,恃其趫悍,乘谙真马,宝钿鞍,军前来较斗者。难德扬枪突往刺杀之,斩其首,以马归。虏众无敢追者。军士以闻。玄宗召制至御殿问之,因令驰突作杀琅支都状。上大壮之,衣以锦袍,令遍视都人,拜右金吾卫郎将。”[47]以上几件关于殿下的吐蕃时期文书正反映了这一情况,吐蕃王子先后在敦煌审理案件,处理相关事务,监察地方,亦可印证蕃占时期敦煌一地的重要性。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臧玛在821年已出家为僧,似乎不可能再参与国事。但是吐蕃在赤德松赞(798-815)时期即已任命僧人为相,称之为钵阐布,位在诸尚论之上,总理政务,并且由于赞普热巴坚并无子嗣,臧玛即使出家为僧仍有可能继承赞普之位,故被反佛大臣嫉恨,在热巴坚面前进谗将其流放。所以臧玛出家为僧后来河陇名城敦煌处理政务也并非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