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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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西魏至归义军时期敦煌地区的史姓(2)

有一点值得注意,这件文书上有两位当时敦煌的都统,一位是龙兴寺的石惠捷,一位是大云寺的康智诠。都统,又称为都僧统,是河西僧界的最髙领袖,几乎总揽了河西僧界所有的权力。这件牌子历造于辰年三月五日,在牌子造好之后,三月十三日,石惠捷去世,那么牌子历上石惠捷名旁的死亡时间小注就是后加上去的。在整个牌子历的最后的附注里面也证明了一点,但在附注里面没有提到康智诠接任都统的事,笔者据此认为,在勘牌子的三月五日时,石惠捷、康智诠两人同时任僧统,虽然这样的时间可能持续的很短。[15]这就与以后的时期、乃至整个归义军时期河西都只有一位都统的情况不同,故笔者以为这个特例很可能是战乱或吐蕃占领初期对敦煌的统治不稳定造成的。从这样两位都统都是粟特人-点来看,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研究的结论是基本正确的,就是在吐蕃占领初期粟特人的确在敦煌的佛教界形成了很大的势力。

吐蕃占领初期史清法是开元寺的一位僧人,至于他当时在佛教界的地位我们无从得知,但同在开元寺的人有张、索、李姓等敦煌旧有大族,也有安、曹等粟特大姓,其他各寺的情况也是如此,不能确定史清法的族属。

P.5000《沙州诸寺僧尼数(?)》是一件年代不详的文书,根据其中的人名可推测出此文书的大致年代。S.2729《吐蕃辰年(788年)三月沙州僧尼部落米净辩牒》中灵修寺的多个女尼都与上件文书中相合,如刘慈心、宋修德、阴修广、索普船就与前件文书中的慈心、修德、修广阁梨、普船四人所指相同。S.2614《唐年代未详(985)沙州诸寺僧尼名簿》中也有不少僧人可以与P.5000中的人名相吻合,如S.2614中的菩提心、无念就与P.5000中的菩提心与无念阇梨所指相同。788年与895年相距一百多年,P.5000上所记载的内容一定在788年至895年之间,时间上可能处于两个时间的中间,也就是吐蕃统治晚期,并且文书中同时记载了许多粟特姓氏的僧官,笔者认为P.5000的时间应是吐蕃时期。在敦煌文书中,提到史阇梨的有上表中所列出的几件文书,而能够确定年代的都证明史阇梨是吐蕃时期的僧官,且史阇梨也是开元寺僧,笔者据此认为史清法与史阇梨很可能是一人。

P.T.1261《吐蕃占领敦煌时期斋榇历》中的史判官,根据马雅伦、邢艳红两先生的考证,史判官就是灯判官、慈灯判官,就是史慈灯。在马、邢两先生共同撰写的《吐蕃统治时期敦煌两位粟特僧官——史慈灯、石法海考》-文中,详细论述了与史慈灯有关的几件敦煌文书,主要有S.1475《酉年下部落百姓曹茂晟便豆种贴》、同卷《某年僧义英便麦契》、北图咸字59号《寅年范英振承造佛堂契》、P.2912《丑年正月已后施入破除历稿》和北图咸字59号《刘沙沙牒及处分》,最后认为“史判官即慈灯判官,敦煌灵图寺僧,曾主持修建了东河庄佛堂,在宋正勤任都教授时,出任主管司仓的都头——都判官之职”。此文对于史慈灯的论述史料详细、论证清楚,此不复赘。

由于吐蕃政权在敦煌对不同民族实行统一的混合编户制度,促成了敦煌地区多民族的融合,这一点在许多吐蕃时期的敦煌文献中都得到了体现。

P.3047《吐蕃占领敦煌时期孙公子等施入历》是记载各类人.等向寺院(或僧团)施舍的一本简明帐目。其中,除了第二片上的康喜奴、石十一、启净三人施入的紫绢与别人的物品稍有不同外,其他所有人,不论什么姓氏,施人的东西都差不多,都是头发、衣衫、油、麦之类的平常东西,史十二施的也同样是一件衫子。整件文书中包含了孙、李、张、花、武、王、郭、束、李、节、安、张、杨、诺、比、和、左、宋、史、梁、菩提、刘、康、来、翟、品、曾、赵、关、犯、曹、米、马、何、启等众多姓氏,有汉族的、粟特的,也有其他少数民族的,他们都同书一纸,没有固定的顺序,除了施入物品上细微的不同外,根本看不出其他的差别。

S.9156《年代未详(九世纪前期)沙州诸户口数地亩计簿》中,史皈汉家五口占有五突土地,平均每人一突,包括宜秋渠东支渠一突半十五畦、涧渠三突半十畦两处土地。与他同在宜秋渠东支渠的有石元俊、白光进、张华奴、张渐进等人,其中石、白两人很可能是西域人,但两个张姓汉人也与他们同在一地,每人平均占地一突,可见不仅是汉胡混合,而且占地亩数也一样,在土地政策上没有差别。

S.542v《戍年六月沙州诸寺丁口车牛役簿附亥年一卯年注记》中龙兴寺有三户史姓寺户,史朝朝户为修仓、园梨、回造稻两驮,史英俊户为木匠、修安国寺五日、造革桉两日,史昇朝户放羊、贴驻羊五日;大云寺有两户史姓寺户,史加进户任团头,看磑,史兴进户守囚五日、回造稻两驮。灵图寺有三户史姓寺户,史伯合户贴羊,史通子户放羊,史奉仙户送瓜州节度使粳米一度。此件文书记载了818年敦煌十三大寺的全部寺户,且卷子完整,有代表性和统计数字的可靠性,笔者将此卷按姓氏统计的情况如下表:

在上表中,张姓和安姓所占的比例最大,而其他的姓氏的比例都不到10%。张姓代表的是敦煌本地传统的汉族世家,张姓寺户属于大族施舍给寺院的依附人口,以张氏为中心,加上李氏、阴氏、索氏、阎氏,这五个敦煌本地的典型传统汉族世家的人数可达到26.34%,约占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强。寺户的另一大来源是在粟特僧官庇护下的粟特人寺户,以安姓为最多,加上史、曹、石、康、何、白、罗,共七姓粟特寺户达到30.11%,约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弱。

但是,在上表粟特人中,是混有一部分汉族人口的,除了安、康两支粟特人大姓以外,像曹姓、史姓中,都有存在汉人的可能。为什么这样说呢?在吐蕃统治以前的敦煌研究中,我们习惯于把所有的曹姓都归入粟特人之类,而到了归义军时期,曹姓人的族属就变得难以确定了,甚至于曹议金是否为粟特人都曾引起过一些争论,[1~这种情况正说明在粟特与汉族都有的姓氏中,区别起同一姓氏的族属存在困难,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汉族的人,如曹姓、史姓都被一概归人粟特人中。从上表所显示的信息来看,安、康是粟特的两个大姓,也是粟特人数最多的两个姓,上表中安姓占了11.29%,体现了大姓的特点,而康姓只占了1.08%;相反地,像史姓,这个可以说是粟特姓氏中较小的一支姓氏,却占了4.30%,比康姓多了很多,这种情况是有问题的,笔者以为,一种合理的解释就是史姓中混人了汉族或者突厥族的史姓人。

从总体上来看,上述粟特寺户与汉族寺户及另外一些少数民族寺户在为寺院服役的安排上是基本一样的,大多数寺院的寺户都是多个民族混合的,其中只有乾元寺的寺户都为汉人,金光明寺的寺户都是少数民族,这两个寺院可能都比较小,比起其他寺院来,寺户的人数要少得多,因此会出现寺户民族成分比较单一的情况。

北图咸字59号v《辛丑年二月龙兴寺等寺户请贷麦牒及处分》的第五部分为“史太平等牒及处分”,其中史太平为金光明寺寺户的团头,他所领的寺户有安胡胡、安进汉、安进子和僧奴等人,都是粟恃人,所以史太平也应该是粟特人。

S.542v《戌年六月沙州诸寺丁口车牛役簿附亥年一卯年注记》中记载了金光明寺当时所有的寺户,其中安胡胡、安进汉两人都曾在北图咸字59号里出现过。S.542的时间为818年,北图咸字59号背的时间为821年,前者记载的寺户中尚没有史太平的名字。也就是说,史太平在818年可能还不是金光明寺的寺户,在818年以后、821年之前,史太平成为金光明寺的寺户,并任团头。在818年金光明寺的寺户中除了上述几个安姓外,还有相、翟等姓,主要是少数民族的姓氏,其中粟特姓氏占多数。这件文书中没有史太平,但就他们的少数民族姓氏特点来看,可以为以后加人的史太平是粟特人多一个佐证。

从821年史太平担任金光明寺团头来推测,S.542v(2)《丑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金光明寺寺卿张点算史太平羊群见在数牒》不应该是809年的。818年史太平尚未到金光明寺,S.542v(2)的时间当然应该在818年之后,所以应是821年。821年史太平作为寺户团头,金光明寺的寺卿点算他的羊数也就很合理。

从与史太平有关的两件文书来看,北图咸59号v、S.542v在每一寺院下,明确书写了为其提供服务的寺户们的名字,S.542v。

(2)中点算史太平羊群数目的是也金光明寺的寺卿,寺卿有职责管理寺户,寺卿是由俗人担任的佛教寺职,可见史太平当时应是为金光明寺服务的。虽然这件文书中提到点算事件是在报恩寺的暖堂内进行的,并不等于史太平属于报恩寺,莲台寺、灵修寺都在报恩寺的暖堂内同时办理了有关的羊产事宜,大乘寺则在报恩寺的众堂里办理了这类的事。笔者认为,在有关羊产的管理中,放羊的寺户们可能是统一为整个僧团放养羊群,但这些羊群中的某一部分是专属于一个寺院的,专门管理某批寺院羊产的某一个寺户也就同时属于这个寺院。

这样说来,寺户即使不专属于某一个寺院,但在特定的时间内特定的寺户是为特定的寺院服务的。818年的安胡胡等人直至821年都一直以龙兴寺寺户的身份在为龙兴寺服务,可见这种固定的服务关系持续在三、四年以上。

总体上看,吐蕃统治时期的敦煌史姓人中,有僧人、信众、普通百姓和寺户,其中寺户占多数。在粟特僧官中,史姓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与安、康两姓相比,史姓人数既少,势力也弱。在寺户中,史姓的寺户比安姓少,比康姓多。吐蕃对各民族实行统一编户的政策促进了汉、粟特及其他民族的融合,导致了这一时期的史姓人很难断定是何民族。笔者以为,由于吐蕃初期重用粟特人,在吐蕃统治者尚未与汉族世家合作时,可能会有很多其他民族的史姓,冒认粟特史姓以躲避政权易手初期的种种不测。到了吐蕃统治者与敦煌本地原有的世家大族进行合作时,史姓人又以同姓的关系相靠拢,形成一定的势力,初具家族的雏型。

在吐蕃时期敦煌文献的记载中,只有一处体现了史姓的粟特人内部通婚的情况,即中国历史博物馆藏《唐年代未详河西支度营田使户口给谷簿计会(?)》中的“石秀金妻史”。在唐代,多数粟特人还保持着内部通婚的传统,所以石秀金娶史姓女子为妻,故这位女子为粟特人的可能性较大。同卷的粟特姓氏还有石秀林、康敬仙两户粟特人,同样是娶昭武九姓的女子为妻。另外,还有两户安姓人和几户曹姓人,他们娶的不是粟特人,都是汉姓女子。所以,从通婚情况来看,史姓在这时可能还保持着粟特内部通婚的传统,而另一些粟特姓氏已经与汉族通婚,甚至汉化。

五、归义军时期敦煌的史姓人

大中二年(848)张议潮趁吐蕃内乱,举帜起义,并最终将吐蕃统治者驱逐出河西。唐朝在沙州建归义军,并任命张议潮为归义军节度使。敦煌的史姓在归义军时期,被认为是归义军下的粟特人的一部分,已有不少学者就此进行了讨论。就像上述几个部分一样,这种将史姓全部归入粟特人的方法是否合适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笔者将这一时期的敦煌史姓人的有关资料辑作下表:

从上表所列的文献来看,归义军时期有关史姓人的记载是非常多的,这是由于归义军时期留存的敦煌遗书相对丰富,为我们提供的历史信息也就更为复杂和详细。以下是笔者根据上表总结出的这一时期的史姓人的几点特征。

首先,延续吐蕃时期的特点。

(一)继续在统治政权内担任职务,吐蕃时期的僧官中有史判官等,到了归义军时期仍有史姓人出任判官一职。P.4909《辛巳年十二月十三日后诸色破用历》中有“七日,史判官亡,面二斗五升,粟二斗五升,油一升,纳赠用”,981年史判官去世。

(二)不少史姓人散居在敦煌各乡,与汉人混住,并与汉人没有明显差别。

P.2222V《受田簿残片》是一件残片,其中所书各户受田的大小不同,可能是由每户人口多少决定的,其中史屯奴与宋、吕、梁、索等姓人同书一纸,在行文上没有不同。P.3418v《唐沙州诸乡欠枝夫人户名目》中史福信为敦煌乡人,史三娘、史憨子和史留住为慈惠乡人,;1408《敦煌县效谷乡百姓康满奴等地亩数》中的史惠惠在效谷乡。沙州的每乡下的人口都包括各种汉姓、粟特姓,都是混在一起的。另外,S.1053V《己已年某寺诸色人破历算会残卷》中“苏二升半,与史福信用”,说明史福信为寺院服务,同卷的记载也是多民族混合。R5038《丙午年九月一日纳磨果人名目》的记载也如此,与史怀住同卷的有平、程、赵、安、朱、阴、石、张等姓,都是无固定顺序杂写在一起的。

S.2669《年代未详沙州诸寺尼籍》中的史屯屯为平康乡人、66岁,是大乘寺尼,与她同寺的有来自敦煌县各乡的张、孔、杨、马、李、阴、阎、吴、曹、索等多个姓氏的人;史喜子为莫高乡人、45岁,与史屯屯同在大乘寺出家,史心心也为平康乡人、61岁,为圣光寺尼,与她同在一寺的有康、罗、米、曹等粟特人,也有张、王、吴、索、赵等汉姓人。P.3167v《乾宁二年三月安国寺道场司常秘等牒》中的史六子女为普光寺尼,同寺有安、曹等粟特姓、也有张阴等汉姓;P.3167v《乾宁二年三月安国寺道场司常秘等牒》中史法师为莲台寺。S.4525《付什物数目抄录》中史残友被付给一枚银碗,原因无可考证,同书中有白、岳、孔、米等姓。无论从乡籍情况还是所属寺院史姓人都没有单一归属于哪里,他们是散人到各个姓氏当中的。S.4172、P.3290《宋至道元年(995)正月沙州曹妙令等户状》中的史善富与此情况同。

P.3249《将龙光颜等队下名簿》中,将李国坚队下有张季林、张加兴这样的汉姓人,也有安进达、米宁宁这样的粟人,史兴进是与安进达、米宁宁、康安七等粟特人名紧挨着书写的,他很可能是粟特人。史原原和史万子同在将泛怀伟队下,史原原与僧安信行书写在一起,可能也是粟特人,史万子则很难肯定族别。从整件文书来看,将的姓氏中有龙、安,这样的焉耆姓或粟特姓,也有宋、李、王这样的汉姓,队下的百姓也是同样情况,同一队下有汉人,也有少数民族,都是混合的,也找不出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据此可见,归义军时期在编户时,同吐蕃时期一样,没有将百姓按族别编制,而是以混合编制的方式,在同一编户单位中编入了不同民族的人,这使生活在敦煌地区各族的进一步融合。

(三)不少人继续充当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