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去过几次阿姆斯特丹,终于把规定动作做完,也就是把著名景点都看看,跟完成任务似的。陶冶情操肯定少不了,反正休闲都是学个皮毛,去国立博物馆这个皮毛也不能少,而我心底认为这也是浪费,其实我更愿意趴在桥头无所事事地看风景。阿姆斯特丹真的不算大,步行算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算是我的自助游经验,走走逛逛很快就能到目的地。国立博物馆前照例排着大队,有人抓紧排队的时间补艺术课。我有点儿不太想进去,我知道进去也是走马观花,虽然也收集了不少资料,事先也学习了一番。正在犹豫,突然我神经一动,前文说过我对热闹天生有第六感,我拉起先生就跑。先生莫名其妙,这又是哪一出啊? 我们一路狂奔转过街角,我用手一指:看!
示威游行!这比国立博物馆诱惑大多了,一大群人正朝广场集中,敲锣打鼓的(这是形容声势),几面旗帜迎风招展,还真有点激动人心的气氛。一面鲜艳的红旗上切·格瓦拉深沉坚定,呃,我没看错吧?怎么还有镰刀斧头呢?除了在电视上,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游行集会,激都不会动了,拍都不会照了,说都不会话了,走都不会路了,跟没头苍蝇似的乱窜。有几个骑马的警察一边在帮忙维持秩序,一边和游行者亲热地打着招呼。远处几个警察悠闲地坐在路边,看都没往这里看一眼。人还挺多,我再次拉着先生飞奔,这次是奔向一个制高点,好一览全局。这个游行一时看不出来是为什么而游,参加者大都是青年人,举着标语,披着各色旗帜,也有几个人把自己打扮得怪模怪样。游行的领袖发表演讲时,说的话我也听不懂。一段演讲结束后,有几个东方人打扮成牛鬼蛇神,头戴着尖尖的纸帽子,和“文革”时的高帽子一模一样,动作确切点说是像非洲部落里的人一样,围成一圈,口中叫着跳着,念的也像是“咒语”。他们把两个纸糊的人,扔到圈子中央,一拥而上,用脚踩烂,边上的人则鼓掌欢呼。我越看越迷茫,有点像在批斗谁、反对谁。他们到底反什么呀,这不是脑子进水了吗?好好的日子不过,谁再有这想法,就跟我回老家住几天,看他们还闹腾不。太费解了,不好看,走人!
在国立博物馆的时候我头脑一时发热,把自己捧成了一个极具潜质冉冉升起的艺术欣赏(非鉴赏)家。以前在海牙博物馆的时候就看过伦勃朗的画,那时我还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比较规矩,我的感受就是他的画很像照片,光线运用得很好。到了国立博物馆以后我终于知道,在事先没学习的情况下我竟无意间总结出了伦勃朗作品的一大特点:“光暗”,人家这是正规说法。这下我就开始飘飘然了,简直忘乎所以,表扬与自我表扬不离口,俨然以大师的知音自居,对国立博物馆内的藏画评头论足,底气十足。
小时候我写作文开头一定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的春风吹遍了大地。”虽然我根本搞不清三中全会是个什么会,只知道改革春风吹过以后,我每次写作文老师就让加上这几句。长大后知道这就是套路,在国立博物馆里我发现敢情画画也有套路这一说,荷兰古时候的画大多表现宗教题材,或者就是对着国王歌功颂德,除此之外最多的就是大户人家的人物肖像。画了一阵子以后,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们不乐意了,为什么总把我们画得端端正正、死死板板的,跟遗像似的,就不能让我们看起来更鲜活更有动感?画家画画是挣钱糊口的,当然得顾客至上,就想方设法地让画中的少爷小姐们看起来好像正在干什么,假装很自然的样子。这跟现在的姑娘们厌倦了拍证件照,跑到影楼里拍点拿着时装杂志深思啊,对着墙壁沉醉啊,抱个绒毛玩具冒充花季啊之类的相片性质差不多。荷兰人尤其爱画夫妻肖像,那个时候没有结婚照嘛,把画挂墙上权当婚纱照。这类肖像就相当八股,凡是表现爱情题材的,必然有三大要素:花园、喷泉,还有象征爱情的雕塑和植物。画中人十有八九是在一个花园里,画家们的创意就只好在人物造型上发挥了,让男女主角或坐草地上,或站在树下,技艺高超的还让他们在画中翩翩起舞。只要看到画里有以上背景,就知道这肯定是古时候的结婚照了。为什么能判断这是大户人家的时尚呢?画中男主角的皮鞋,尖头、高跟,竟然还娘娘腔地系着蝴蝶结。荷兰人古时候穿什么鞋?大家都知道是木鞋啊,可见画中的人至少是个小地主级别的。我为自己的发现得意不已,这点自信只保持了两个小时,进入梵·高博物馆的时候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实在是看不懂“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的凡·高都表现了点什么,装也装不出来。当有人问起我时,我都深吸一口气,做回味沉思状,然后用非常低沉的语调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偷偷想:这有什么,我也能画出来嘛。这个念头刚冒泡儿,我就知道自己又回到了艺盲的队伍。我拼命观察,搜肠刮肚地总结了梵·高大师的作品特征:像版画(彩色的)。我承认事先受到暗示,因为收集的资料里提到凡·高曾学过日本版画。我主要是怎么也理解不了他的画所包含的高深的思想。他有点精神失常,还少了一只耳朵,割下来的耳朵也不作防腐处理就送给一个妓女当礼物了。我理解不了他深邃的内涵,他一定是可以理解我的。我就只觉得他的画很鲜艳,做成丝巾肯定好看。
从博物馆出来,我坐在路边的椅子上郁郁寡欢,主要还是觉得自己没有艺术细胞,熏陶了这么久一点效果也没熏出来。旁边一个老外冲我调皮地做鬼脸,主动过来攀谈,得知我郁闷的原因后,他安慰我说他也看不懂,就是来凑个热闹。两个艺盲相见恨晚,越谈越投机,这个老外说他最不“爱”去欣赏油画,所以他选择在门口等家人,他最“爱”在自然风光里徜徉。他问我:你们中国人最“爱”什么?我冲他憨厚地一笑,开始东拉西扯,心里偷偷说:我们中国人第一“爱”挣钱,第二“爱”数钱,第三“爱”攒钱。要是跟他说真话,今天这个话题就不知道扯到哪儿去了,还是装傻吧。在国外和陌生人聊天是很常见的事,用不太恭敬的话来说,老外都有点缺心眼儿,他们对谁都不设防,特别坦白,特别诚实。我以前在国内还有爱和人乱搭讪的恶习,后来越来越胆小,别说不敢主动和陌生人说话,别人和我说话都犯紧张。经过长期的磨炼和教育,我已经能做到不乱搭讪,一脸警惕和戒备,遇上乞讨的人面无表情地走开,虽然心有怜惜,但早已不敢伸出援手。
荷兰人每当讲起自己的民族,都无限骄傲无限自豪。要说荷兰人生存条件可够差的,地不大,物不博,全凭勤劳和智慧,才算得到一块安身之地。在阿姆斯特丹的街道两旁可以看到很多铁桩,上面刻有三个竖排的“X”,这代表了荷兰历史上的三大灾难:水、火、黑死病。荷兰的历史就浓缩在这三个“X”里。如果你在世界地图上找荷兰,肯定要费一番工夫,没办法,小嘛,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国家曾凭借着世界上最发达的造船业和航海技术而称霸于世,人送外号:“海上马车夫”。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惊奇了好半天,我一直以为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是英国。自从我去了一次图桑夫人蜡像馆以后,更加深刻理解了荷兰人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