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我国封建王朝的鼎盛时期,各种娱乐活动纷纷兴起,斗鹌鹑便在那个时期风靡起来的。
在一些笔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讲述了斗鹌鹑的起源:“斗鹌鹑之戏,始于唐,西凉厩者进鹑于玄宗,能随鼓节奏争斗,宫中人咸养之。”是说唐玄宗很喜欢斗鸡之戏,西凉人便献上了鹌鹑这种动物,鹌鹑也可以随着金鼓响起互相争斗撕咬,样子看起来很有趣,于是开始在宫中饲养,斗鹌鹑很快便成了风尚。
斗鹌鹑发展到宋代,可以说已经走上产业化道路,开始有人专门饲养鹌鹑,俨然成为谋生手段。《都城纪胜》中记载:“有专为棚头,……养鹌鹑、斗鸡、赌博、落生之类。”
而到了清朝,斗鹌鹑之戏风行全国,甚至让人沉迷到大有玩物丧志之势。《臨阶外史》中就记载了一个故事,很多人提到斗鹌鹑都会想起这个故事。一个叫鸿僧的和尚和一个叫西贾的人斗鹌鹑,西贾的鹌鹑斗败后,激动得甚至想要杀了鸿僧,而鸿僧圆寂时手上还握着那只胜利的鹌鹑。可以看出人们对斗鹌鹑的痴迷,甚至要与鹌鹑同生共死,斗败后更不惜拔刀相向。不过故事里西贾如此激动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斗鹌鹑不同于斗鸡,有句俗语叫“咬败的鹌鹑斗败的鸡”,鸡斗败后仍然可以同其他鸡再斗,而鹌鹑咬败后却不能再战斗了,只剩下裹腹这一条路可走,所以如果还想保全自己的鹌鹑要在发现它有可能落败时,把它分开让它保有信心,很多人沉迷于斗鹌鹑,实际上是沉迷于观察发现这条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