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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装嫩教母

美国小说家约翰·契弗的小说《准将和高尔夫球迷寡妇》里,有个弗拉纳根夫人,她接近40岁,头发是染过的,青春正慢慢退去,可她体态丰满,神情孤独,说起话来像小女孩在讲悄悄话,仿佛在努力模仿一个8岁小姑娘的举手投足。为了获取利益,或者干脆为了搅和黄一对垂死的中产夫妇的婚姻,她勾引了那个丈夫。可是,”我以前从未做过这种事。”她总是这样说。在等他电话时,在将裙子从雪白的肩膀上抖落下来时,在他整理衣服准备离开时,”我以前从未做过这种事。”

尽管很不情愿,可若将小说换算成东方现代剧,这位装嫩的夫人铁定要穿津森千里。几乎是闭着眼,我在I.T扫货后入手的竟然全是津森千里,上面镶着星星、花朵、飞鸟与猫,还有美人鱼,抖落开是几条长袍,因为没发育的稚嫩姑娘是不需要腰身的。等我意识到这些裙子特别弗拉纳根夫人时,已经晚了。我穿着它们数次亮相,见到的人每每都说:“你看上去年轻了4、5岁。”潜台词是,我太老了,不应该再扮怪装嫩。

有些童心未泯的牌子适合一生下来就感觉老了的小姑娘,比如马克·雅格布斯,粗陋简单,好象专为地铁姑娘扎姬定制,可价钱又相当不便宜,得拿青春换回点生活积累才能长期光顾;另一些,就如同津森千里,真正的小姑娘瞧不上它的刻意与做作,只有那些上了点年纪却吵着不想长大的家伙,有意无意被它吸引,她们发际线微微向后退去,却有着婴儿一样粉红色的牙床,将津森千里套头上身,呢喃着说:“我以前从未做过这种事。”

日本设计师津森千里(TsumoriChisato)也是她自有品牌的绝佳代言人。她已经50多岁了,算个欧巴桑,却不肯剪掉披肩长直发,打粉红色腮红,每每都穿自家货品,作娇羞可人状。她又是个执拗的职业女性和拒绝成长的小女孩结合体。1976年服装学院一毕业就当上了日本设计师三宅一生的助手,一直呆了14年。想必三宅老先生一定拿她有点头疼,既颇具才华、勤奋肯干、可当左膀右臂;又时不常惹点小麻烦。她从储藏室翻出一只旧篮筐,兴致勃勃地喷了漆,谁想是三宅一生珍藏的老古董。她无辜地将手垂在身体两侧,老头子也无可奈何。”我不吃不睡时,一定在工作。”1990年津森千里自创品牌后,流露出工作狂潜质和商业头脑,她只招有相同温度和波长的人,营造一个嗡声作响停不下来的公司氛围,品牌锐意进取。2005-2007连续三年,津森千里在日本的流行意识调查中,位居最喜爱的设计师榜首,打败了外来人约翰·加里亚诺和前辈山本耀司。

日本人有一套审美哲学:性感完全可以存在于不被注意的古怪地方。很多很多的褶子、东拼西凑的搭襟小褂、全黑色、露出一小截的脚踝、破球鞋……津森千里延续了这一哲学,她的设计,性感在于天真,在于装嫩,在于卡瓦伊,别人不用说了,林志玲最爱津森千里。可对一些心智成熟的达人来说,这种童心怪趣服是列入黑名单的,时尚作家周周的新书《时尚学徒》,点名批评了津森千里:那些小魔鬼一般的花衣裳不庄重,太幼齿范儿,最适合献歌一首,庞龙的《两只蝴蝶》:“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跟我飞,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

可我想献给津森千里的是天真与经验之歌。有那么一大批人不想从天真状态进入经验状态,当然,诗人可以去自杀,雕塑家可以去发疯,画家可以让柔软的时钟和开膛破肚的马在天上飞,还有一个画家能把耳朵割下来……大部分人,并不是想怎样就怎样,被社会规则、家庭、一千双眼睛给按住了。一件津森千里是一个非常易得的慰藉,它就挂在成长与理想之间,成长意味着已经失去的,理想却是永远达不到的。想必这些两边不靠的家伙在某一段时期都研读过《长袜子皮皮》,反复咀嚼过皮皮拿豌豆当天书药片,大喊我不想长大我不想长大的桥段。就像皮皮那样,把圣诞树上的蜡烛全部吹灭,厨房里顿时一片漆黑,只有炉子后面还有点儿亮光,那是因为火在盖子后边燃烧着。她摸摸身上的津森千里,花里胡哨的还在,这种摩挲好象带来了一种确信,确信一切麻烦都会消失,一切都会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