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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海外领队业务(2)

会做,就是会操作、会办理。领队不仅要会做领队工作,也应当会做组团工作、接待工作。领队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大家都应当会动手、会操作、会做业务工作、会发电传、会发传真、会操作电脑、会打字等。总之,一切与领队业务有关的工作都要会做才行。

七、海外领队的服务要求

(一)乘机服务

1确认机位

向航空公司核对班机时刻、旅客人数与机位。原则上全团机票统一保管,为避免遗失,使用前应检查订位标签是否妥帖,使用时千万注意不要撕错。若班机更改或取消,就同航空公司背书或确认同意转机程序,尤其是对以后沿途各站机位的预约或再确认。

2确认交通汽车

通过电话落实送客车辆到达时间,最好是问清楚车号及驾驶员姓名,以便协调联系。

3协助托运行李

旅客的行李通常挂两份标签,一为团体专用,写上中英文姓名、团名;另一份为自用,详写中英文姓名、住址。行李在旅途中如有件数增减,团员应及时通知领队。办理登机手续时,将前一段航程使用过后标签撕掉,以免作业人员出错乃至行李遗失。每次团队移动前必须清点行李,确认无误后才能行动。

协助团员办理行李(限量20kg)托运,填、挂行李标签,并提醒团员注意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4办理登机手续

注意班机出发时间与登机时间、通关闸门方向、预订到达时间等,领取各团员座舱的登机牌。

5客人座位分配

一般按客人名单顺序或事先抽签方式决定座次。如果团员之间有亲属或朋友结伴同行关系,则应安排相邻座位;领队自己宜在全团最后一排的走道边就座,以便在机上照料团员。分发登机牌和护照,指引通过海关,办理“证照查验”及“海关”手提箱安全检查,通过查验手续,进入候机室。注意控制预留时间,一旦通知登机,应立即带领团员按顺序登机。

6配合机组人员工作

在机舱内指导团员按座号就位,并协助安置随身行李,接受机组服务人员的安排,系好安全带以确保安全。

(二)住宿安排

(1)尽快办理房间登记手续,记住每位团员的房间号,分发房间钥匙。了解饭店的内部设施(如电梯、餐厅、邮筒、地下街等)的位置,并告诉团员。

(2)分钥匙前宣布领队、导游房号以及房间电话号码,告诉集合时间和叫早、早餐、出发时间。

(3)进房间后,对国内重点游客应亲自巡视或电话询问房间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如有无饮用热水、洁具等。

(4)如由行李生送行李,应检查行李是否已送到客人的房间。

(三)就餐服务

(1)旅途中体力消耗较大,及时安排好团队用餐尤为重要。国外餐厅不比国内,必须事先安排,若已订位必须再行确认。同时确认进餐人数、时间、菜肴、价格,在饭店内用早餐也须如此。领队应在开餐前到达,并招呼团员。

(2)团员可能会因饮食口味,不习惯西餐食物或进食规矩而提出异议,出现这种情况,领队要尽量开导。

(3)应先安排游客就座后再离开,中间可询问客人意见。如遇旺季团队多,应督促并同导游一起去催菜,必要时在厨房门口等候,以减少游客等候时间。明显吃不饱或质量太差,可以要求加菜加饭,费用应由导游支付。如导游耍赖,视情况处理,以游客利益为第一,必要时可当即联络当地接待旅行社。如有客人挑剔或提出过分要求,应做好劝说解释工作。如游客要求增加标准以外的菜,应明确告诉游客费用自理。

(4)若团员中有回民,一般处理方法只是加个素菜;回民多时,可另安排一桌。

(四)观光游览服务

(1)游览景点时,领队一般应走在后面。

(2)要在不影响导游工作的情况下,多问候和提醒大家,以体现领队作用。

(3)对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要征求全体客人的意见。如导游随意加价或强迫,应以妥善方式指出或制止,要维护游客的利益,情况严重时,应及时与接待社或国内组团社联络处理。

(4)每到一地,应首先与导游确认行程等事宜,并要求导游若要变动行程,一定先征得领队同意,再向游客说明。导游修改行程时,应与领队商量,调整顺序可以,减少项目不行。对过分压缩游览时间、延长购物时间的情形应及时纠正,此类交涉要注意方式和方法,应避开游客而与导游商榷。

(5)行程计划已在出发前由旅行社打印,并发给每个游客,但到目的地后,可能会作局部调整,应及时告知游客。

(6)提示事项应尽早宣布,让团员有心理准备,以便游客安排自由活动时间。提示事项一次切勿说太多,以免游客听错。

(7)控制好旅游时间。在整个行程中,乘机、换车、进餐、游览的时间控制要准确,既要兼顾游客体力,又要防止延误时间。因为一旦误机,将影响到下站的行程,后果不堪设想。

(8)旅途中如有部分行程采用乘船或坐车游览,必须保证车船安全。船或车位分配可用抽签、按抽烟区与禁烟区等方式决定。乘车时要注意车内空调温度,如客人感到不适,请司机随时调整。行车两小时以上的路程,途中可找适当处所让客人休息。乘船注意上下码头次序、船上伙食、航行中有无晕船旅客、船上活动节目和参与的礼仪等,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五)指导购物

出境旅游者通常总希望购买旅游地的名特产品作为赠送亲友的礼物,或留作出国旅游的纪念。但如果以购物为主,游览为辅,就失去了出国观光的意义,也有损游客的权益,因此要控制购物时间和次数。购物时,要提醒游客注意商品的品质与价格,谨防假货或以次充好。导游推荐购物时,不要大肆鼓动客人;给予适当配合即可。到当地人买东西的地方或工厂直销的店铺去买,可以买到便宜货。至于各种商品的价格行情,最好在出国之前在国内商店打听清楚,选购时好作一个比较,决定是否购买。为避免发生错误的购买,领队应对游客作适当的指导,何物是何地的名产,使客人作慎重的考虑和选购。

领队应就购物方面在游客出境之前的出团说明会(口头、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游客,告知所到旅游目的地的特产及购物注意事项。

(六)支付小费

一般给导游、司机的小费都含在团费里,领队及游客无须另付,但酒店行李生送行李的小费就由游客自付,一般不超过几美元。如导游服务很好或超范围服务,也可由游客自愿付小费。

(第二节)出入境知识

出境旅游团队所涉及的方面较多,领队的工作任务又很繁重。其中以出入境方面的相关知识最为复杂,海外领队需掌握的出入境知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证件知识(有效证件)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中国内地公民出入中国国境均须在指定的口岸向边防检查站(由公安、海关、卫生检疫三方组成)交验有效证件,填写入境卡、出境卡,经边防检查站查验核准,加盖验讫章后方可入出境。

有效证件是指各国政府为其公民颁发的出国证件。不同类型的人员使用的有效证件的名称各不相同,所以其种类也很多。

下面介绍同我国入境旅游有关的几种有效证件。

1护照

护照是一国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出国或在国外居留的证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护照一般分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有的国家为团体出国人员(旅游团、体育队、文艺团体)发给团体护照。中国为出境旅游的公民发给一次性有效的旅游护照。

(1)外交护照发给政府高级官员、国会议员、外交和领事官员、负有特殊外交使命的人员、政府代表团成员等。持有外交护照者在外国享受外交礼遇(如豁免权)。

(2)公务护照发给政府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以及因公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交往等任务的人员。

(3)普通护照发给出国的一般公民、国外侨民等。

在中国,外交、公务护照由外事部门颁发,普通护照由公安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华侨可在有效期满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驻外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2签证

签证是一国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华侨回国探亲、旅游无需办理签证。

(1)签证的种类。签证分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等,还可分为入境签证、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旅游签证属于普通签证,在中国为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签证上规定持证者在中国停留的起止日期。9人以上的旅游团可发给团体签证。团体签证一式三份,签发机关留一份,来华旅游团两份,一份用于入境,一份用于出境。签证的有效期不等,获签证者必须在有效期内进入中国境内,超过期限则签证不再有效。

(2)外国人申请签证应履行的手续。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①提供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②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③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宜有关的证明。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同胞回内地旅游、探亲,可凭《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境、出境。现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已正式启用。新证件为卡式证件,设置机读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用机器查验证件,持卡人可免填出入境登记卡。成年人持新证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申请新证的港澳居民必须符合五项优先资格:首次申请回乡证件;旧回乡证已到期;旧证有效期2月内届满;旧证使用次数剩15次以内;旧证已遗失。

4台湾同胞旅行证明

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旅游的证件是台湾同胞旅行证,由香港中国旅行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办事处签发。台湾同胞若绕道美国、日本或其他国家来北京,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旅行证件。该证件经口岸边防检查站查验并加盖验讫章后,即可作为进出祖国大陆和在内地旅行的身份证明。

二、海关知识

(一)进出境旅客通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规定,进出境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接受海关监管。旅客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2)除法规规定免验者外,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交由海关按规定查验放行。海关验放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旅客行李物品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征免税数量或限值。

(3)旅客进出境携带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申报单证,按规定如实申报其行李物品,报请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在实施双通道制的海关现场,上述旅客应选择“申报”通道(亦称“红色通道”)通关;携带无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的旅客,即可选择“无申报”通道(亦称“绿色通逍”)通关。

(4)经海关验核签章的申报单证请妥善保管,以便回程时或者进境后凭此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海关加封的行李物品,请不要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海关施加的封志。

(二)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

1部分烟、酒

2旅行自用物品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是指本次旅行途中海关准许旅客随身携带的暂时免税进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在境内、外使用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范围包括: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经海关审核批准的其他物品。

中国籍居民、中国籍或外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出境,如需复带进境应在本次出境时,主动报请海关验核。复带进境时,海关凭本次出境的有关单证放行。

3金银及其制品

旅客带进金银及其制品入境时,要根据通关规定的要求向海关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的,海关查验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要向海关交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

4外币的携带与兑换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除特殊情况外,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

5人民币

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的禁止进出境。

6文物

入境旅客带进文物时,数量不受限制,海关准予进口。如需要复带出境的,应在入境时向海关详细申报,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年代、规格、质地、款式等,必要时要提供照片,经海关核查无误后,登记备核。复带文物出境时,海关凭入境时的申报登记核放。

7中药材、中成药

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海关按以下限值验放:前往国外的总价值限人民币300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价值限人民币150元。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海关按以下限值验放:寄往国外的,总价值限人民币200元;寄往港澳地区的,总价值限人民币100元。麝香以及超出规定限值的中药材、中成药不准携带或邮寄出境。

8旅游商品

外国旅游者、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等旅客用带进外汇购买的不需申领出口许可证或非应税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不受价值、品种和数量限制,出境地海关凭发货票和外汇兑换税单准予携带、托运或邮寄出境。用人民币购买的商品或接受国内亲友赠送的纪念性工艺品,须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可以带出。

(三)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征税办法

为了简化计税手续和方便纳税人,中国海关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实施了专用税则、税率。现行税率共有五个税级:免税、20%、50%、100%、200%。物品进出税从价计征,其完税价格中海关参照国际市场零售价格统一审订,并对外公布实施。

(四)禁止出入境物品

1禁止入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害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

2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入境范围的所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