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的下属,往往会忽略所在单位的工作规则。
因此,主管要经常质问下属:“目前公司有哪些条文规定?请你加以说明”。
若不这样,下属在精神上根本不会关心到这个问题,更甭提以这些规则为基准,来从事他的工作。如果是这样,那么他只是在做表面工作,而忽略了工作真正的内涵。
另一个问题则是关于规则本身。规则的制定,目的在使一些暧昧不明的事项,经过明确判断,定出一共同的标准。因此,它是具有时间性的,同时,也是为适应时代、环境而订出来的,因而绝非是千古不变的定律。当时代递嬗、环境变迁时,必然也会跟着失去合理性或时间性,因此,如何使你的规定切合实际的需要,这是身为主管最重要的一环。
这里有一个故事(背景在美国):一个不擅指挥、无能的连长,获得了一项最高荣誉,原因来自一个规定:“凡连队中有任何官兵在军事学习时获得最高成绩,则连长可获得最高荣誉”。这项规定在当初制定时,可能基于某种因素,但在今日实施起来,则显然过于迂腐,因此才会产生无能长官接受褒奖的情形。
在你周围,还有类似这种滑稽的规则吗?譬如:以发生意外事故记录的多寡来表彰员工,将这项规定同时运用在危险性少及危险性高又忙碌的工作场所,未免过于笼统,不合情理。表扬无肇事记录的员工固然很好,但却要仔细考虑各种不同的情况,再拟订其适当规则。
如果墨守成规、不加改善,表面上看起来尽管妥善完备,但实行起来,往往会引起预想不到的纠纷。
规则是人制定的,但往往规则一成,却回过头把人套住。也就是说,当初制定时,是人绞尽脑汁所想出来的,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与实际需要脱节,而产生种种缺陷。若要加以修正,则须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人们只有继续墨守成规,成为规则下的牺牲品。
总之,一个主管必须时时注意自己所订的规则,是否有不合情理之处,或不切实际的需要;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形,就应当拿出魄力,不畏艰难,切实加以改革,这一点是千万不可忽略的。